双语教学目标设计的步骤

三、双语教学目标设计的步骤

设计教学目标首先应根据各方面的要求确定教学目标的类型,弄清楚应达到哪些教学目标;然后再确定各种类型的教学目标应达到的水平,弄清楚教学目标应达到的程度;最后将教学目标清晰地陈述出来。

(一)确定教学目标的类型

确定教学目标的类型即确定一章或一节内容中有哪些教学目标,弄清它们分别属于什么类型以及这些教学目标之间应按照怎样的次序进行排列,这是教师全面、准确把握教学目标的前提。

加涅为教学目标分类提供了依据,他根据学习结果的特点,把教学目标分成五种类型:智慧技能、认知策略、言语信息、动作技能、态度

1.智慧技能

智慧技能是指学习者运用符号或概念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能力。学习一种智慧技能意味着学习如何做一种智力性的事情,它的行为表现是回答“怎么办”的问题,所学的内容通常称为程序性知识,包括辨别技能、学习和运用概念的能力、运用规则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较高一级的智慧技能是以较低一级的智慧技能为先决条件的,智慧技能中带有明显的层级关系,从低级到高级依次为:辨别—具体概念—定义概念—规则—高级规则。

2.认知策略

认知策略是一种特殊的智慧技能,是指学习者用来选择和调节自己的注意、学习、记忆与思维方式等内部过程的技能,是以学习者自己的认知过程为对象的。智慧技能是使学生能处理“外在的”符号,认知策略是学生能在学习过程中控制自己“内在的”行为,是学生“使用脑子”管理或操作自己学习过程的方式,是回答“怎么学”的知识。例如,归纳法、演绎法、复述法等学习方法。认知策略的学习目标与概念是和规则的运用联系在一起的。

3.言语信息

言语信息既是知识也是能力,知识是回答世界“是什么”的陈述性知识,它对能力的要求主要是记忆。课程标准中的“基本事实”就属于言语信息,包括各类名称、符号、事实和有组织的知识。应注意的是,如果上述的概念、规则等智慧技能的学习仅达到会“说”而不会“用”的程度,那么学习目标则变成了言语信息,而不是智慧技能了。

4.动作技能

动作技能是一种习得的能力,其行为结果表现为身体动作的敏捷、准确、有力和连贯等,是回答“怎么操作”的知识。如实验操作、画图、制表、制作模型等。

5.态度

态度是一种习得的,影响个人对某事物、人或事件的行为选择的内部状态,表现为一种行为的取向,回答“怎样对待”的问题。态度学习的目标强调形成一种能够对行为做出选择的内部准备状态或者反应倾向。态度学习和情感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也与价值观相关。我们所说的学习兴趣、意志、信心、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等都属于态度的范畴。

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系统,首先为教师设计教学目标时全面考虑教学目标内容提供了一个参考框架。其次是加涅对学习层级关系的划分,为教学目标设计的目标层次、顺序的划分和安排提供了依据。再次是指导教学结果(言语信息、智慧技能)的测量与评价。例如,对“言语信息”学习结果的测量与评价侧重于记忆的程度,而对“规则”学习结果的测量与评价则不仅要求记忆规则,而且能在不同的情境中将规则加以运用。这对于教师全面把握教学目标,合理安排教学顺序,科学测量和评价教学目标达成的程度,保证课程目标的全面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确定教学目标的水平

确定教学目标的水平就是确定教学目标的行为表现及其在一定的框架内所达到的程度。划分目标水平的目的在于使教学结果可以清楚鉴别和准确测量。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系统中主要对认知领域(言语信息、智慧技能)目标水平进行了划分,布鲁姆等人不仅将教育目标按照学生学习之后所发生预期变化的行为分为三个领域——认知领域、动作技能领域和情感领域,而且按照原子论的方法,对三个领域的教学行为层层分析,形成了不同的学习水平,使教学结果更易于清楚鉴别和准确测量。

布鲁姆的教育目标分类是针对课程目标而言的,但对教学目标设计同样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方面,教育目标分类理论从目标水平和目标行为上为教师提供了一个二维参考框架。在一个维度上规定了各个目标应达到的水平,在另一个维度上界定了各目标水平应表现出的行为,使教师在设计教学目标时能全面、更快而准确地确定各目标水平与相应的行为。另一方面,为科学测量和评价教学结果提供了依据。借鉴布鲁姆的教育目标分类思想,结合我国的教育教学实际、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将课程目标分为三个领域: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对布鲁姆的过细分类做适度的综合简化处理,能够确定各领域的学习水平并提供一些相应的行为动词,确定目标水平时应以此为依据,选择相应的行为动词,并将不同的学习水平与加涅的学习结果结合起来。

1.知识与技能

“知识”分为三个学习水平,一是了解水平,与加涅的言语信息、辨别技能相对应,包括再认或回忆知识,识别、辨认事实或证据,举出例子,描述对象的基本特征等。使用的行为动词如说出、辨认、回忆、举例、复述、描述等。二是理解水平,与加涅的概念和规则相对应,包括把握内在逻辑联系,与已有知识建立联系,进行解释、推断、区分、扩展,提供证据,收集、整理信息等。使用的行为动词如解释、说明、比较、概述、判断、预测、推断、检索、收集、整理等。三是应用水平,与加涅的问题解决相对应,指在新的情境中使用抽象的概念、原理、规则,进行总结、推广,建立不同情境下的合理联系等。使用的行为动词有应用、质疑、设计、解决、撰写、拟定、检验、计划、总结、推广、证明、评价等。

“技能”即加涅所说的动作技能,分为三个学习水平,一是模仿水平,包括在原型示范和具体指导下完成操作,对所提供的对象进行模拟、修改等。行为动词有尝试、重复、模仿等。二是独立操作水平,包括独立完成操作,进行调整与改进,尝试与已有技能建立联系等。行为动词有完成、运用、使用等。三是迁移水平,包括在新的情境下运用已有技能,理解同一技能在不同情境中的适用性等。行为动词如联系、转换、灵活运用等。

2.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即加涅所说的态度,分为三个学习水平。一是经历(感受)水平,包括独立从事或合作参与相关活动,建立感性认识等。行为动词如经历、感受、参加、参与、尝试、讨论、交流、合作、考察、体验等。二是反应(认同)水平,包括在经历基础上表达感受、态度和价值判断,做出相应的反应等。行为动词如遵守、拒绝、认同、尊重、接受、同意、反对、欣赏、关心、关注等。三是领悟(内化)水平,包括具有相对稳定的态度,表现出持续的行为,具有个性化的价值观念等。行为动词如形成、养成、热爱、树立、坚持、保持、确立、追求等。

3.过程与方法

过程与方法是指运用相关的认知策略在达到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各教学目标水平的过程中获得能力。行为动词如经历、发现、考察、探索、解决问题等。相关的认知策略应达到应用的水平,但对于不同阶段学生的水平要求应有所不同。比如对于低年级的学生,首先要求他们知道按顺序观察或对比观察的方法,然后能够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方法去观察。而对于高年级学生来说,应该要求他们能够根据具体情况熟练地选择和运用观察的方法。在运用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系统确定教学目标类型及顺序之后,进一步将各目标按照新课程标准确定其学习领域和学习水平,选择相应的行为动词,把教学目标转化为相应水平上的行为表现。

(三)陈述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的陈述将在本章第六部分“双语教学目标的陈述”中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