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和阶级状况
蒙古族和其他民族一样,经历过漫长的原始社会时代。从蒙古祖先传说看来,他们在很早的古代就已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的发展阶段,虽然在某些方面仍保存着母权制的残余。
拉施都丁说,传说中蒙古人的两始祖——捏古思和乞颜以及他们的子孙,长期居住在额儿古涅昆山中,生息繁衍着。“他们的每一个分支都有一定的名称,并成为各个斡孛黑(Oboq,姓氏,氏族)。斡孛黑〔一词〕指的是,那些人是属于一定的骨和氏族。这些斡孛黑又再次生出分支”[99]。《史集》和《元朝秘史》中记载的蒙古诸氏族起源的传说(参见本章末附录《蒙古氏族、世系表》),多少反映了原始氏族的繁衍过程。捏古思和乞颜可能是远古时代的两个氏族名称,从他们一分再分,产生出为数众多的氏族。出于某一个共同父系祖先的若干氏族,称为同骨(牙孙,yasun),彼此算是亲族(兀鲁黑,uruq)。例如,蒙古部各氏族都出于传说的共同祖先孛端察儿,因此他们互为亲族。亲族不能互通婚姻,必须与外族(札惕,jat)通婚。这种族外婚制在蒙古人中保存的时间相当长。拉施都丁还说到,蒙古人自古就有记住自己的出身和家谱的习惯,父母对每一个新生儿童讲述氏族和祖先的故事,用此作为教育的材料。如此代代相传,因而每一个部落都有清楚的谱系,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的祖先和部落的来源[100]。成吉思汗“黄金家族”成为最高统治集团后,将自己的家谱追述到二十几代,而且一一列举了出于共同祖先的诸氏族。其他诸部虽然没有保留下像蒙古那样世代相承的世系,但弘吉剌、亦乞列思等氏族有同出“黄金壶”三兄弟的传说,斡罗纳儿、晃豁坛、阿鲁剌等氏族也有同出一家三兄弟的传说。这反映了血缘关系的氏族观念在十二、十三世纪的蒙古人中仍有一定影响。
十三世纪以前蒙古人中保存的古老习惯还有:只有亲族成员才能共同参加祭祀祖先的典礼和推举部落的首领,为亲族复仇,以及长支氏族或长子享有特殊地位等[101]。从上述传说和残存的古老仪式及习俗观念中可以推知,很古时代蒙古人的氏族曾经是全由亲族组成的血缘氏族;那时,财产为氏族所共有,氏族成员的地位是平等的——如同后来被他们鄙视的一个兀良合氏族那样:“无个头脑管来,大小都一般”[102]。
不过,正像符拉基米尔佐夫正确指出的:“十一至十二世纪的蒙古氏族和原始氏族的生活状态是距离得很远的。我们的资料所描写的古代蒙古氏族,和‘氏族’社会完全是另外一种景象”[103]。变化的契机是蒙古人由狩猎部落转变到游牧部落。随着牲畜的增殖,游牧民提供了越来越多超过自身消费的剩余产品(肉、乳、皮、毛等),可用以和非游牧民族进行交换。日益经常化的交换是私有财产的产婆。游牧经济的发展,首先就冲破了氏族公有制。阿兰果火母亲死后兄弟们分家财的故事告诉我们,牧畜和其他财产已经为个体家庭所私有。家庭——阿寅勒(Ayil,营)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父母的财产由子女继承。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富裕家庭的财产日益增长,他们被称为“伯颜”(Bayan,富人)。《史集》记载说,土敦篾年的妻子莫挐伦拥有充足的财富。“每隔几天,她就命令将畜群赶在一起,马和其他牲畜多到不可胜数,从她所坐的山顶到山脚的大河边,都站满了牲畜,以致大地都几乎被畜蹄遮没了”[104]。相反,贫穷的人(yadanggi gü'ün)则往往不得不用自己的子女去换取食物,给富人当奴仆[105]。
强有力的富裕家族很容易控制和奴役其他氏族成员。据《契丹国志》载,辽代漠北的达打(达旦)等部,就是“以部落内最富豪者为酋长”。部落酋长的世袭制早已存在,财富和权力的增长更巩固了这一制度,使他们成为世袭的贵族。辽政府任命这些部落首领为令稳、详稳或太师、大王等官,使他们管辖本部人民,为朝廷征收贡赋,这无疑更加强了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力量。这些内、外因素使原来的部落酋长成为统治者——那颜(noyan,老爷,官人),而一般氏族成员则成了他们的属民。通过战争和掠夺,他们又获得了大量财产和奴隶。属民和奴隶就构成为各部落那颜的百姓。以后,他们的子孙每一支都从父祖那里继承了一份财产和百姓,并继续通过掠夺和兼并,扩而大之,形成新的“一圈子百姓”,往往也称为斡孛黑。但这种斡孛黑已不是原始的血缘氏族集团,它的成员包括了统治者家族和被统治的属民和奴隶,而斡孛黑的名称则仅仅是统治者——贵族的“姓氏”。
在这样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原始的血缘氏族瓦解了,代之以由贵族及其百姓——从他族掳来的或投靠来的奴隶和属民以及本族的贫人——组成的新“氏族”。同时也有许多原来有名望的“姓氏”衰微、没落了,依附于另一些强盛的贵族。在不断的分化、改组运动中,出现了几支最强大的贵族集团。我们从蒙古部的传说和历史中可以看出这一幅发展变化的图景。
关于蒙古部各氏族的起源,《史集》和《元朝秘史》的记载不很一致,但大体上,除朵儿边氏、巴阿邻氏和札只剌氏外[106],都产生于篾年土敦之后。据《元朝秘史》载,篾年土敦(成吉思汗八世祖)有七个儿子,除长子一支外,其余六子的后裔成为十个姓氏[107],《史集》则说他有九子,除海都一支外,其余诸子史籍缺载,姓名及氏族不详。又《元朝秘史》说海都第三子抄真斡儿帖该的后裔成为斡罗纳儿等六个姓氏,《史集》则将这些姓氏列入迭列列斤蒙古氏族中。根据《史集》,成吉思汗时代还存在的蒙古氏族一半以上是出于屯必乃(成吉思汗四世祖)之后,而在《元朝秘史》中,他们有不少是篾年土敦诸子的后裔。这些记载的歧异说明了什么呢?只能说明那些消失了的氏族,那些起源不明或甚至被排除在尼鲁温蒙古之外的氏族,已经瓦解分散,沦为别支贵族的属民了。事实上,到十二世纪,蒙古部中最强大的氏族只有泰赤乌氏和乞颜氏。泰赤乌氏(Tayichi'ut)[108]的始祖是察剌孩领忽,“领忽”就是辽的部族官名“令稳”;他的儿子名想昆必勒格,“想昆”就是更高一级的辽部族官名“详稳”。看来他们父子世袭担任辽的部族官,因而势力越来越大,成为一支最贵显的姓氏。《史集》记载:另有一种传说,说泰赤乌氏出于纳臣,但据《金册》(Altan Debter),他们无疑是察剌孩领忽的后裔。拉施都丁指出:“这个问题之所以混淆,是由于纳臣的氏族和后人也称泰赤乌。我们无须称泰赤乌仅是察剌孩的直系后裔,因为他们是该部的领袖和国王,所以他们的亲族和联合于他们的所有属民,都称泰赤乌,恰如现在所有与蒙古人混合的部落都丧失了他们原来的血统而被统称为蒙古人一样”[109]。
乞颜氏(Kiyan)出于屯必乃之子合不勒汗。按拉施都丁的说法,乞颜本是蒙古始祖的氏族,后来氏族分支众多,每一支都有自己的名称,这个古老的名称便消失了。直到合不勒汗时代,“由于他们(合不勒汗家族)全是勇士(把阿秃儿),伟大的、受尊敬的人和国王,因此‘乞牙惕’(Kiyat,kiyan的复数)又重新成为他们的称号”[110]。从此合不勒汗的子孙便称为乞颜氏。合不勒汗诸子中,长支子孙又形成乞颜·主儿乞氏;次子把儿坛把阿秃儿之子也速该把阿秃儿这一支则称乞颜·孛儿只斤氏。《元朝秘史》记载说:“合不勒合罕的七个儿子中,长子名斡勤巴儿合黑,他的儿子名莎儿合秃主儿乞,成为主儿勤氏。〔因为〕合不勒合罕说:‘是我儿子们中为长的’,就从自己的百姓中选拣有胆量、有气力、刚勇能射弓的汉子给了他。因其有气力有胆量的上头,故名主儿勤。”主儿乞(
ürki,复数为
ürkin)本来只是合不勒汗长孙的称号,因他拥有从祖父那里继承来的一分最精悍的百姓,才分立出来形成一个单独的姓氏,他的那一“圈子”也就被冠以主人名号的姓氏名称。他的百姓是由出身各氏族的人组成的,例如,有世袭奴隶出身的札剌亦儿人,有一般蒙古氏族出身的许兀慎人等[111]。同样,在也速该(孛儿只斤氏)的百姓中,也有札剌亦儿人、晃豁坛人[112]。
泰赤乌氏和乞颜氏的构成,可以看做是十一、十二世纪蒙古社会组织的典型。《史集》说:“他(屯必乃汗)有九个聪明勇敢有才能的儿子,他们每一个都成为如今享有盛名的各分支部落的族祖;其中每部都有三万车帐,男女总计达到十万人”[113]。这个数字当有夸大,但也多少反映了屯必乃这家贵族的后裔兴盛的情况。从屯必乃到成吉思汗不过五代,无论他们的子孙如何众多,每一支亲族人数至多不过是一二千人,如何能达到那么大的数目呢?我们从上述泰赤乌氏形成的事例中就可以明白其中的道理了:贵族只是少数,大多数则是属民和奴隶。
其他各部的情况可能与蒙古部大体相同。例如,塔塔儿六部中有秃秃黑里兀惕部(Tutuqli'ut,“都督之民”)和备鲁兀惕部(Buiru'ut,“梅录之民”)。这两部首领(贵族)的先人大概是接受过唐朝的都督官号和突厥的梅录官号,因而用作姓氏名称。
十二世纪活跃在漠北历史舞台上的许多“氏族”(oboq)或“部落”(irgen),其实质就是这种由贵族家族(贵显姓氏)统治的社会集团[114]。这里,主人“管理”百姓的关系早已取代了氏族成员间的平等关系。“身子要有头呵才好,衣裳要有领呵才好”,已成为一种社会观念。那些“无个头脑管来,大小都一般”的氏族被视为落后、平庸的百姓,而掳掠他们为奴婢则被当做值得传诵的光荣事业[115]。
于是,社会分成了统治阶级——贵族和被统治阶级——属民与奴隶。
贵族们拥有许多尊贵的称号,如把阿秃儿(ba'atur,勇士)、篾儿干(mergen,善射者)、必勒格(bilge,智者)、薛禅(sechen,贤者)等。还有各种官号,如令稳、详稳、太师、大王、梅录、吐屯等。奴隶和属民称他们为“那颜”。他们自认为是“好根脚人的子孙”(hu
a'ur sayitu gü'ün-ü uruq),是“有福气”的子弟,“有法度”的贤人,而把百姓看成是“凡人”(qara teri'ütü gü'ün,黑头子弟)和“下民”(qarachu)。
若干贵族家族为了对付外敌或进行掠夺战争,往往建立联盟,推举一个首领,赋予他“管理”全部族百姓、统率各支军队的权力。这种联盟的大首领往往称汗。有推举权利和被推举资格的,当然只是贵族成员,属民和奴隶是被排除在外的。《史集》记载,俺巴孩汗死后若干年,泰赤乌氏各支贵族召集大会商议推举国王,议久不决,问计于一出身低微的部属。这个部属回答说:“我能说些什么?我如笼中之鸟,岂能翱翔?我如网中之燕,岂能跃上高枝?我是低贱的哈剌抽,有什么权利说话?您们众主公,请口吐贤明的良言,使我们哈剌抽,如驹得乳,得遂生养足矣……”[116]还有一个事例:乞颜氏各家贵族为了对抗泰赤乌氏和札只剌氏联盟的进攻,带着各自的一圈子人马会集在一起,建立联盟,由阿勒坛、忽察儿、撒察别乞等“共商量着”,推举铁木真为汗。后来铁木真追述这次推举的过程说:“忽察儿,你是捏坤太子的子,当初咱每教你做皇帝,你不曾肯;阿勒坛,你父忽图剌皇帝曾管达达百姓,因此教你做皇帝,你又不肯;在上辈有巴儿坛的子撒察、台出他两个,也不能做。你众人教我做皇帝,我不得已做了”[117]。所谓推举的情况就是如此。(https://www.daowen.com)
古昔的血族复仇战争,也已转变成为贵族们掠夺财富和奴隶的手段。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因札剌亦儿人进入蒙古部牧地,杀害了莫挐伦一家,她的孙子海都长大后,起兵复仇,攻灭札剌亦儿部,札剌亦儿人的“妻子和儿童全都成了海都的奴隶”[118],从此他们就世世代代一直是这一贵族家族的奴隶。这本来是一次血族复仇的战争,结果却以奴役战败部落告终。后来,到十二世纪之末,铁木真对塔塔儿人、篾儿乞人的战争,则更是如此。
通过不断的掠夺和兼并,贵族们拥有越来越多的奴隶和属民。
为了经常进行掠夺战争和维护对奴隶和属民的统治,各部贵族都建立了镇压的工具——护卫军(turqa'ut)[119]。成吉思汗兴起以前,统治蒙古部的泰赤乌氏贵族就拥有护卫军,他们率领护卫军去搜捕幼年的铁木真——这是一次蒙古部内两家贵族之间的斗争。篾儿乞部、克烈部和乃蛮部的贵族,也都有自己的护卫军。王罕在与成吉思汗作战中,派了一千护卫军给其子豁里失列门率领,可见护卫军已是一支庞大的武装力量了。护卫军是贵族收集投靠于他们的各部人组成的,其核心是“那可儿”(nökör,伴当)——效劳于某一贵族个人的侍从[120]。这是对外进行掠夺战争,对内镇压属民的暴力手段,而不是氏族内部的人民武装。他们凭借这种暴力手段,掠夺更多的奴隶和财富,控制了为数更多的部落和更广阔的土地。
到十一世纪末和十二世纪初,蒙古草原上出现了一些强大的贵族,如塔塔儿部的纳兀儿·盃禄汗,克烈部的马儿忽思·盃禄汗,乃蛮部的亦难赤·必勒格·卜古汗等。蒙古部的合不勒汗也在十二世纪二十年代前后,“管辖了全蒙古部众”。由于各部的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汗们的地位和权力也不尽相同。以蒙古部来说,从合不勒汗到铁木真第一次被推举为汗,都只是贵族联盟的首领,各支贵族对汗虽有服从其指挥的义务,却并无严格的隶属关系,他们的联盟是不稳固的。因此,成吉思汗建国以前的蒙古兀鲁思(ulus,人民,国家),还不是“国家”,他们的汗还不是真正的“皇帝”。但另一些汗,却统治着辽阔的土地和众多的百姓(irgen),拥有支配这些土地和人民的权力。如克烈部的忽儿扎胡思·盃禄汗卓帐于窝鲁朵城(政治中心),为了防止子弟们在他死后发生内争,将其弟古儿罕和其子王罕分封到札格-札不罕之地,而封其子台帖木儿等于哈剌思-博罗思之地[121]。乃蛮部的亦难赤汗死后,其子不欲鲁汗和台不花(即太阳罕)发生分裂,各据一方为王,他们不但有自己的政治中心——窝鲁朵,而且设官分职,外有守卫边境的将领,内有掌管金印、钱谷的官员。克烈和乃蛮的汗已是名副其实的君主。克烈兀鲁思和乃蛮兀鲁思已具备了“国家”的规模。
奴隶(bo'ol,孛斡勒)的使用早已出现。据《元朝秘史》记载,传说中的成吉思汗十二世祖脱罗豁勒真伯颜家里,就有一个“家奴后生”,和两匹骏马同列为他的财产。十一世祖朵奔篾儿干还用鹿肉换了一个贫穷的伯牙乌小孩为奴。但奴隶的来源主要是掳掠来的人口和被征服的部落或氏族。如孛端察儿兄弟把几十家兀良合部的札儿赤兀惕氏族掳为奴隶;海都征服札剌亦儿部,把该部妇幼都做了奴隶使用;成吉思汗打垮篾儿乞人后,也把他们的妇女儿童“可以做奴婢的做了奴婢”。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漠北各部中,这种相互掳掠人口为奴的现象十分普遍。
一旦沦为奴隶,就陷于世代为奴的地位。被孛端察儿掠去为奴的札儿赤兀惕·兀良合人,过了十代,还必须把亲子送到成吉思汗家里去做“备鞍子,看门子”的奴隶;成吉思汗手下最有名的将领木华黎,原是被海都所掳的札剌亦儿人的后裔,幼年时他父亲把他和他的弟弟不合送到成吉思汗家里,说:“教永远做奴婢者。若离了你门户呵,便将脚筋挑了,心肝割了。”木华黎的叔伯兄弟,也被送给成吉思汗,说:“教与你看守金门。若离了时,便将他性命断了者”[122]。不能把这些话看成仅仅是某种表示忠诚的“誓约”[123],它鲜明地反映了主人对奴隶的人身占有——这是当时蒙古社会中确实存在的阶级关系。
上引《元朝秘史》总译里的“奴婢”一词,原文中作“门限的奴婢”(bosaqayin bo'ol)和“门的梯己奴婢”(e'üden-ü emchu bo'ol)。拉施都丁记载说,在海都征灭札剌亦儿部后,那些“被杀的札剌亦儿人的儿子们,被留下作为俘虏,他们成了他的家庭的奴隶。从那时到现在,这个札剌亦儿部便是斡脱古·孛斡勒(
tögǖ-bōghōl),并依据继承权传属于成吉思汗及其亲族”[124]。拉施都丁所用的“家庭奴隶”(波斯文bande-i khāndān)一词,可能就来源于蒙文的“门户奴婢”。被掳掠或被征服的人成为各个战胜者贵族私有的(emchu,梯己)门户奴隶(或称家庭奴隶),并被作为遗产传给子孙,从而奴隶及其后裔就世世代代与所属的这家贵族保持着主奴关系。从《元朝秘史》的记载看来,这种奴隶长大后可以娶妻生子,成家立业,并拥有自己的财产,不过仍必须附在主人门下游牧,为主人无偿服役。例如,札剌亦儿人帖列格秃伯颜一家就附属在合不勒汗长子家族主儿乞氏门下。而且,他们还有义务把自己的亲生儿子送到主人家里去侍候下一代主人。如此代代相承,遵守着奴隶之子必是主人之子的奴隶的“约孙”(yosun,体例,规矩)。上述札剌亦儿人木华黎一家与乞颜氏贵族的关系,可以看作是这种奴隶占有形式的典型事例。
史籍中还有一条与此有关的典型资料。据载,当成吉思汗与王罕分裂时,他属下的脱斡邻勒离叛而去,投靠了王罕,于是他派人传语谴责这个叛离者,说:“我说你做弟的缘故(yosun):在前屯必乃、察剌孩领忽二人原掳将来的奴婢名斡黑答,他的〔斡黑塔奴婢的〕子名速别该〔奴婢〕,速别该〔奴婢〕子名阔阔出乞儿撒安,阔阔出乞儿撒安子名也该晃脱合儿,也该晃脱合儿的子是你〔脱斡邻勒〕。……你是我祖宗以来的奴婢〔原文:我高祖的门限的奴婢,我曾祖的门的梯己奴婢〕,我唤你做弟的缘故如此”[125]。这段话非常清楚地说明,奴隶(孛斡勒)的身份是世袭的。
上文所引拉施都丁的记载中,有一个与这种世袭奴隶身份有关的蒙古名词:斡脱古·孛斡勒。ötögü意为“老的”、“古的”,把它和“奴隶”连起来构成一个复合词,表示什么意思呢?拉施都丁解释说:“斡脱古·孛斡勒的意思是,他们是成吉思汗祖先的奴隶和奴隶的后裔。〔他们中的〕一些人在成吉思汗时代〔为他〕立下可嘉的功劳,〔从而因他的恩赏〕确定了〔自己的〕权利。以此之故,称他们为斡脱古·孛斡勒”[126]。根据上述解释,这个名词似有两层含意:其一,指成吉思汗从祖先代代继承下来的奴隶。《史集》总是在讲到伯牙乌人(相传朵奔篾儿干用鹿肉换来的小孩的后裔)、兀良合人(孛端察儿掳来的奴隶的后裔)和札剌亦儿人时,使用这个专门名词。这些族人作为成吉思汗家族的奴隶都已有许多代的历史。在专述札剌亦儿部一节中,拉施都丁说得更清楚些:“他们中的一些人被打死了,其他一部分成了海都汗、他的儿子和亲族的俘虏和奴隶,祖祖代代继承下来,最后传到成吉思汗,因此,此部是他的斡脱古·孛斡勒”[127]。《元朝秘史》中没有出现这个复合词,但上引成吉思汗责备脱斡邻勒的话——“你是我祖宗以来的奴婢”,与此有类似的意思。可见,这个词的原意应出自上文所述的世袭奴隶。其二,由于他们世代“坚决地遵守斡脱古·孛斡勒的既定体例”[128],在成吉思汗时代又立下功劳,做了大官(那颜),于是,斡脱古·孛斡勒遂成为一种荣称。这大概是表示他们曾为成吉思汗皇家数世服勤,屡积勋劳,和主子的君臣关系源远流长,因而享有皇家的殊恩异典。著名的札剌亦儿人木华黎的家族和兀良合人速不台的家族,就是如此。
后至元四年(一三三八年)所立的鲁国大长公主媵臣竹温台的墓碑,碑文为汉、蒙(畏吾儿字)两种文字,蒙文部分系据汉文译出,其中有ötogü-boghod(boghol的复数)-un uruq(斡脱古·孛斡勒的子孙)一词,在汉文碑文中相应的词是“元勋世臣”[129]。用这个词组来翻译汉文的“元勋世臣”,和拉施都丁对这个词的解释非常一致。从蒙古贵族的世袭奴隶到大汗(元朝皇帝)的“世臣”,社会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但就与皇室的关系而言,两者在意义上却是可以相通的。
如上所述,蒙古贵族的奴隶占有是通过征服和掠夺来实现的,并按照世袭的规矩延续下去。主奴关系始终都有强制性。奴隶要为主人放牧,挤奶,宰畜,侍候茶饭以及“备鞍子,看门子”等等,从事各种生产劳动和家内劳动。但是,在当时的游牧经济条件下,各家贵族役使的门户奴隶数量不可能很多;用锁链系着去从事放牧也是不可想象的。门户奴隶往往同时被看做主人的“伴当”,在作战时随从和护卫主人。奴隶虽然担负着主人家庭的主要劳动,但从整个社会来看,主要的生产者还是属民。
随着贵族财富与权力的膨胀,原来的各氏族成员的平等地位日益消失,成了贵族的属民。到十二世纪,势力强大的贵族兼并了许多部落和氏族,属民的数量大大增加了。《元朝秘史》所记载的泰赤兀氏贵族统治下的属民的情况,可以作为属民地位的典型。速勒都思人锁儿罕失剌一家是泰赤兀氏贵族的属民,他有自己的牲畜和财产,但必须负担贵族分派的军役和劳役。例如泰赤兀贵族抓到铁木真,命令各家轮流监禁一夜,也派给锁儿罕失剌家负责监禁一夜的任务;他家还“从夜到明”地搅马奶子,可能就是所负担的劳役。泰赤兀贵族被成吉思汗打败后,锁儿罕失剌才带着全家投奔成吉思汗,他解释说:“我心已自倚仗着你,〔为甚忙?〕若〔忙着〕早来呵,〔我的〕泰亦赤兀惕〔那颜每〕,将我〔落后的〕妻、子、〔马群、噢食〕灭了”[130]。贫穷的巴阿邻氏人失儿古额秃一家也是泰赤兀贵族的属民,在成吉思汗打败泰赤兀贵族时,他们把泰赤兀贵族塔儿忽台抓住,准备献给成吉思汗。但半路上他们父子商量说:“我每若将他拿至铁木真处,必说我每拿了〔自的〕正主,难做伴当,必将咱每杀了。不如放回去”[131]。于是他们把塔儿忽台放了,如实向成吉思汗报告,果然得到了成吉思汗的称赞。照烈氏(《元朝秘史》作沼兀列惕氏)是一支弱小的尼鲁温氏族,附属于泰赤乌贵族,实际上降到属民的地位,成吉思汗为了拉拢他们,在围猎时故意将野牲赶到他们的圈子里去,于是照烈氏感恩来投,他们说:“泰赤乌与我虽兄弟,常攘我车马,夺我饮食,无人君之度。有人君之度者,其惟铁木真太子乎?”[132]从这些例子中可以看出,属民不但要受到贵族的剥削,而且不能随便离开或背叛自己的“正主”。《元朝秘史》还记载,铁木真为了救济穷蹙来投的克烈部王罕,在部中征敛赋税(忽卜赤儿)供给他。可见属民还必须向统治者交纳赋税。
十二世纪,各部贵族的势力日益强大,兼并之风愈来愈盛,为数众多的部落和氏族被纳入一个强大贵族的统治之下。由于游牧经济的限制,贵族不可能把这么多的人口都变为自己的“门户内的梯己奴隶”。他们除继续掠夺一部分人做奴隶外,大部分被兼并的,或依附的人民,则被作为属民,借以扩大自己的经济和军事力量。《元朝秘史》记载克烈部的王罕在谋划攻击成吉思汗时说:“不如掳了他百姓,若掳了他百姓,他待如何!”这说明百姓(主要是属民)的多少,是决定某一贵族势力强弱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