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札撒的制定
早在成吉思汗建国以前,蒙古人中就存在着若干“古来的约孙”[206]。“约孙”(yosun)有“道理”、“规矩”、“缘故”等意义,元代通常译为“体例”,它包含了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种种社会习惯或行为规范。成吉思汗赏赐功臣时,对巴阿邻氏族的兀孙老人说:“蒙古体例里,以别乞官为重。兀孙,你是巴阿邻为长的子孙,你可做别乞;做别乞时,骑白马,著白衣,坐在众人上面,拣选个好年月议论了,教敬重者。”[207]将享有如此崇高地位的别乞称号授与同血统氏族中的长支长者(巴阿邻氏是孛端察儿长子的子孙,尼鲁温蒙古诸氏族中的长支),这种“体例”应是渊源于父系氏族长老制,虽然到成吉思汗时代,氏族长老的权威早已为强有力的贵族所取代,但尊崇长支长者的习惯仍然长期保留着。《元朝秘史》还常常记载老人们“引证着古语”教训年轻人,或人们相互关系中引用“古语”来赞扬、劝戒或指责对方的行为。这些“古语”中无疑包含有许多湮远年代留传下来的“体例”。
随着社会划分为阶级,必然出现反映贵族压迫奴隶和属民的“体例”。这时,区别上下贵贱的等级观念产生了:“人的身子有头呵好,衣裳有领呵好”,老百姓应该受头领的管束[208]。奴婢不许离开主人的门户,坏了主人的事情;属民不能背叛自己的“正主”。这样一些维护贵族特权的规矩被认为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札木合被他自己的五个伴当抓住送给铁木真,他令人对铁木真说:“黑老鸦竟拿了鸭子,下民奴隶竟擒了自的罕,合罕安答你岂能差了!”铁木真果然下令说:“自的正主敢拿的人如何留得!将这等人并他子孙尽典刑了者。”于是当着札木合的面将捕他的几个伴当杀了。[209]
贵族既获得了统治权,就可以对部众发布命令——札撒(Jasaq)。他们的命令成了人民应当遵奉的法律。
十二世纪是蒙古社会发生巨大变化的时代,氏族贵族的统治秩序在日益激烈的相互争夺和攻劫之中已陷于崩溃。成吉思汗描述当时的情况说:“人民子不从父教,弟不听兄言,夫不信其妻,妻不顺其夫,翁姑不善待其媳,媳妇不恭敬翁姑,长不护其幼,幼不养其老,……慢视体例(约孙),不守法规(札撒),以故犯上作乱,欺窃风行,盗贼不宁……”,[210]真是到了“礼崩乐坏”的地步了。在这个干戈纷扰的时代,成吉思汗知道要绥服嚣嚣众民,必须用“极严厉的札撒”来“整顿秩序”,使人们各安其位,“智者勇者俾为统将,捷者巧者使掌后营(奥鲁),愚者贱者亦授以执鞭之役,遣就畜牧。”[211]因此,他的军队就具有了更严密的组织和纪律,这是他所以能战胜群雄、完成统一的重要原因之一。
《史集》记载说,一二〇三年成吉思汗消灭了克烈部王罕,大猎于帖麦该川。由于取得了如此伟大的胜利从而奠定了帝业,诸部纷纷来归,于是他召集大会,“制定了优良而稳定的札撒”[212]。此时蒙古人还没有文字,所谓制定札撒大概只是比较系统化地“宣布号令”。
一二一九年,在亲征花剌子模之前,成吉思汗又召集一次大会,“重新确定了训言、札撒和古来的体例”[213]。他命令将这些札撒和训言写在纸卷上,名为《大札撒》,编成后传旨颁布[214],命宗王各领一部藏于金匮宝库之中。每当新汗即位,或有大征伐,或诸王朝会共议国事,即先奉出《大札撒》,遵照那上面的规定行事[215]。到元朝建立以后,管辖的地区大了,民族多了,成吉思汗制定的札撒已不能适应统治的需要,但大聚会时诵读大札撒的这套仪式仍旧奉行不辍。元人柯九思有一首《宫词》说:“万国贡珍罗玉陛,九宾传赞卷珠帘,大明前殿筵所秩,勋贵先陈祖训严。”注云:“凡大宴,世臣掌金匮之书,必陈祖宗大札撒以为训。”[216]
《大札撒》虽然失传,但在中外各种史籍中片断地记载有它的一部分条款[217]。根据这些不完全的记录,我们还是可以大致了解成吉思汗大札撒的若干内容。例如,札撒规定:那颜们除君主外不得投托他人,违者处死。擅离其职守者亦处死;搆乱皇室,挑拨是非,助此反彼者处死[218];凡发现及收留逃奴而不交还其主者,处死;盗人马畜者,除归还原马外,另赔偿同样的马九匹,如不能赔偿,即以其子女作抵,如亦无子女,则本人将被处死[219];“其犯寇者,杀之,没其妻子畜产以入受寇之家”[220];等等。这些条款无疑都是有利于维护“黄金家族”的最高统治权和那颜阶级的利益的。还有一些保护游牧经济和社会秩序的条款,如“禁草生而爇地者,遗火而爇草者,诛其家;拾遗者,履阀者,箠马之面目者,相与淫奔者,诛其身。”[221]说谎诈骗者,以幻术惑人者处死;等等。此外,一些蒙古民族的习惯和迷信禁忌也被订入札撒,如宰畜而食需缚其足,剖其胸,以手紧抓其心直至畜死,方可食其肉,如效回回之宰畜者,将置于极刑;禁便溺于水中或灰烬之上,禁洗涤衣服等等。处罚犯人的刑法,一是处死;一是流放或罚充敢死士遣赴阵前效力,三四次后免罪;一是籍没家产、人口。
[1]见白鸟库吉:《蒙古民族的起源》,《白鸟库吉全集》第四卷,一九七〇年,东京(按:此文原载一九二三年《史学杂志》,何健民译为汉文,改名《匈奴民族考》,中华书局,一九三九年版);纳·伊什札木茨:《匈奴的族属及其社会制度》,蒙古《科学委员会学术论著(历史·语言)》第一辑,一九五七年,乌兰巴托。
[2]对匈奴—蒙古说的批评,参阅亦邻真:《中国北方民族与蒙古族族源》,《内蒙古大学学报》,一九七九年第三、四期。
[3]伯希和:《吐火罗语与库车语》,见冯承钧译《吐火罗语考》,中华书局,一九五七年版,页七九。
[4]米文平:《鲜卑石室的发现与研究》,《文物》一九八一年第二期。
[5]参阅亦邻真:《中国北方民族与蒙古族族源》。关于鲜卑语,参看伯希和:《吐谷浑为蒙古语系人种说》,《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七编》,中华书局,一九五七年版;白鸟库吉:《东胡民族考》,《全集》第四卷。关于契丹语,参看清格尔泰等:《关于契丹小字研究》,《内蒙古大学学报》一九七七年第四期,专号。
[6]《北史》卷九四《室韦传》:“南室韦,……渐分为二十五部,每部有余莫弗瞒咄,犹酋长也。死则子弟代之;嗣绝,则择贤豪而立之。……北室韦,分为九部落,绕吐纥山而居。其部落酋帅号乞引莫贺咄,每部有莫何弗三人以贰之。”
[7]《唐会要》卷八六。
[8]《新唐书》卷二一九《北狄传》作室建河,当因形似而误。也有人以为“室建河”是正确的写法,并考订为今石勒喀河。参见田村实造:《蒙古起源传说及其迁徙问题》,载Acta Asiatica 24,东京,一九七三年版。
[9]王国维:《黑车子室韦考》,《观堂集林》卷一四。
[10]王国维将李德裕书中的黑车子达怛分为两部,且认为这个达怛即《阙特勤碑》中的三十姓达怛,地与黑车子族相近,故并提(见《鞑靼考》)。此说不确。按《辽史》卷二九《天祚纪》三谓天祚“得阴山室韦谟葛失兵”,《史愿亡辽录》(见《三朝北盟会编》引)则云:“得阴山鞑靼毛割石兵”,是至辽末室韦、达怛尚有互通的用例。黑车子达怛应为一个部落,即黑车子室韦。
[11]拉施都丁《史集》在讲述塔塔儿部一节中,有一段很重要的说明:“在远古时代的一个长时期中,他们曾是许多部落和土地的征服者和主君。由于他们的极其强大和尊荣,其他突厥部落尽管种类和名称各不相同,都以他们的名称为世所知,全被称为塔塔儿。这些部落也以此为荣。”(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〇二)这当是指八世纪上半叶,即突厥碑文中出现“三十姓达怛”那时的情况。可能在此时或以前不久,塔塔儿部曾统一邻近部落,建立了一个强大的部落联盟。后来人们把蒙古族前身室韦各部统称为达怛,都是袭用了突厥人对他们的称呼。
[12]西方著作中最早记载达怛(Tatar)名称的,是公元九八二年成书的伊斯兰作家所著《世界境域志》(Hudūd al-‘
lam),见明诺尔斯基英译本,页四七,九四。
[13]参阅韩儒林:《蒙古的名称》,《穹庐集》,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二年版,页一五
[14]赵珙《蒙鞑备录》:“今鞑之始起,并无文书。……今二年以来,因金国叛亡降附之臣,无地容身,愿为彼用,始教之文书。于金国往来,都用汉字。……又慕蒙为雄国,故以国号曰‘大蒙古国’,亦女真亡臣教之也。”又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一九“鞑靼款塞”条:“蒙人既侵金国,乃自号‘大蒙古国’,边吏因以‘蒙古’称之。”
[15]参阅韩儒林:《突厥蒙古之祖先传说》,《穹庐集》。
[16]拉施都丁:《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五三至一五四。
[17]同上书,第一卷第二册,页九。
[18]《阙特勤碑》叙后突厥兴起事,将三十姓达怛列为敌人。说明此时达怛人已渐强盛。
[19]《旧唐书》卷一九九下《铁勒传》:“至则天时,突厥强盛,铁勒诸部在漠北者渐为所并,回纥、契苾、思结、浑部徙于甘、凉二州之地。”同书卷一九五《回纥传》所载略同。又同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开元三年秋,默啜与九姓“战于碛北,九姓大溃,人畜多死,阿布思率众来降。”突厥文《毗伽可汗碑》也记述了九姓乌护南迁事。
[20]参阅王静如:《突厥文回纥英武威远毗伽可汗碑译释》,《辅仁学志》卷七,一、二期合刊(一九三八年)。中央民族学院少数民族语文系编:《古代突厥文献选读》(一九七七年油印本)第一分册,《磨延啜碑》译文,第一三至一九行。
[21]王国维:《鞑靼考》,《观堂集林》卷一四。
[22]《资治通鉴》卷二三三,《唐纪》四九。
[23]《元和郡县志》卷四;《唐会要》卷七三。
[24]唐德宗贞元四年(七八八年),回纥可汗奏准改称回鹘。
[25]巴尔托德推测说:“黠戛斯被逐出蒙古,可能和契丹帝国于十世纪的建立和蒙古族的推进有关”(见《伊斯兰百科全书》Kirghiz条)。《蒙古人民共和国史》更肯定说:“契丹人在十世纪初将黠戛斯逐出蒙古”(俄文本一九五四年版,页七〇)。此说史料依据不足。耶律阿保机西征史料中,未见有与黠戛斯作战的记载。
[26]参看余大钧:《阻卜考》(中国蒙古史学会一九八一年年会论文)对本世纪初以来阻卜研究的综合述评。
[27]虞集:《高昌王世勋碑》,《道园学古录》卷二五;欧阳玄:《高昌偰氏家传》,《圭斋集》卷一一;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波义耳英译本,第一卷,页五四。
[28]转引自巴尔托德:《Tatar》,见《伊斯兰百科全书》。
[29]参阅陈得芝:《辽代的西北路招讨司》,《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二期,一九七八年。
[30]参阅王国维:《金界壕考》,《观堂集林》卷一五;贾洲杰:《金代长城初议》,《内蒙古大学学报》一九七九年第三、四期。
[31]参阅王国维:《辽金时蒙古考》;冯承钧:《辽金北边部族考》。
[32]《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二九,一二六。按:俄译本王罕夏冬营地地名的读法和译写多误,波义耳据波斯文刊本(莫斯科一九六五年版,页二五二——引者)加以订正,见所著《蒙古世界帝国》,伦敦,一九七七年版,页一〇八至一一〇。今从之。
[33]伯希和的看法可以作为代表,他在《高地亚洲》中说:“蒙古人的起源传说没有任何一处提到他们(克烈人)。很难说克烈人是受到突厥强烈影响的蒙古人,或是蒙古化的突厥人。无论如何,克烈人更可能是突厥人,而脱斡邻勒,与其说是一个蒙古字,不如说是突厥字。”(转引自格鲁塞:《草原帝国》,页二四五,一九六九年版,巴黎)但在他与韩百诗合著的《圣武亲征录译注》中,伯希和没有重复克烈是突厥人的看法(参见页二〇七至二〇九)。樱井益雄著《怯烈考》(载《东方学报(东京)》第七册,一九三三年版),据克烈诸部中有土伯夷部,遂主张系源出黠戛斯之属部都波。
[34]程钜夫:《炮手军总管克烈君碑铭》,《雪楼集》卷二二;黄溍:《河西陇北道肃政廉访使凯烈公神道碑》,《金华集》卷二五;许有壬:《拔实彦卿四咏轩诗序》,《至正集》卷三五。又见《元史》《槊直腯鲁华传》,《速哥传》,《也先不花传》。
[35]《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二七。
[36]《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二七至一二八。“Kereit”一名的字原当是Keri'e,意为“乌鸦”。这可能是源于拟声,在蒙古语为Keri'e,在突厥语为qargha。见伯希和、韩百诗:《圣武亲征录译注》,页二〇九。
[37]十三世纪叙利亚史家Bar Hebraeus所著之《圣教年鉴》引录了这封信(见第三卷页二八〇至二八二,参阅冯承钧译:《多桑蒙古史》第一卷第二章,商务印书馆,一九三六年版,页四四)。伯希和认为,原信中并未提到“克烈”之名,可能是Bar Hebraeus所添补(见《圣武亲征录译注》,页二〇八;格鲁塞:《草原帝国》,页二四五)。
[38]前田直典认为,《辽史》所载阻卜夷离堇阿里睹、阻卜阿离底,可能就是《史集》所载克烈分部Aliat。见所著《十世纪时代的九族达靼》,《元朝史之研究》,页二五五。
[39]《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五。
[40]《辽史·圣宗纪》载,开泰二年正月,“达旦国兵围镇州,州军坚守,寻引去。”同书《萧图玉传》记此事云:“阻卜复叛,围图玉于可敦城,……图玉使诸军齐射却之。”
[41]参阅冯承钧:《辽金北边部族考》,《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论著汇辑》,中华书局,一九五七年版;伯希和、韩百诗:《圣武亲征录译注》,页二〇六。
[42]《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九二。
[43]同上书,第一卷第二册,页一八。
[44]十支名称:一为Jāt,似可校正为Chāt>Chaghat,即《元史·忙哥撒儿传》之“察哈札剌儿氏”;一为Tūqurāūn,即《元朝秘史》第一二〇节之“脱忽剌温”;一为Dōlāngqīt,即《圣武亲征录》之“朵郎吉札剌儿部”。其余七支为Qungqasāūt,Kūmsāūt,ūyāt,Nīlqān,Kūrkīn,Tūrī,Shangqūt。见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九三;波斯文刊本页一三二。
[45]《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八至一九。土敦篾年,《元朝秘史》作篾年土敦,《元史》作咩撚笃敦,为成吉思汗八世祖。
[46]见《元朝秘史》第一〇五、一一〇、二一九等节。
[47]《史集》另一处(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一一)谓兀都亦惕系篾儿乞人之一支,与《秘史》同。可能兀都亦惕是篾儿乞人中的统治氏族,故此处将它也看成篾儿乞人的总名称。克拉普罗特(Klaproth)曾提出,此名与色楞格河左支流乌达河(uda)有关,当非虚构,但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参阅伯希和、韩百诗:《圣武亲征录译注》页二七四。
[48]《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一四)第一支之名译写为Уйкур,误。伊斯坦布尔抄本此名作ūhar(见波斯文刊本,页二〇五),r字脱一音点,应为z,此部即《元朝秘史》之兀洼思。第二支Мудан,可译为Megüden,即《圣武亲征录》之麦古丹。第四支джиюн,可校正为Chāūn,即《元史·牙忽都传》之察浑篾儿乞氏。《元朝秘史》尚载有一合阿惕篾儿乞氏(Qa'at-Merkit)。
[49]佐伯好郎:《再论百灵庙附近的景教遗迹》,《东方学报》(东京)第十一册之一;格鲁塞:《草原帝国》页二四六。但多数学者都肯定其为蒙古族。
[50]《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一八。
[51]同上书,页一三八,朵儿边,蒙古语,译言四。
[52]参阅伯希和:《卡尔玛克史评注》,页六,六四至六五(注六三至六六);班咱罗夫:《关于斡亦剌惕和畏兀儿》,见《班咱罗夫著作集》,莫斯科,一九五五年版,页一八一至一八四。
[53]《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二六九。
[54]培尔勒:《元秘史地名考》,乌兰巴托,一九五八年版(内蒙古大学蒙古史研究室白音同志译稿)。
[55]《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二一。
[56]参阅伯希和:《马可波罗注》第一卷,Barqu条;《圣武亲征录译注》,页二八八,六三至六四。
[57]A.奥克拉德尼可夫:《列纳河上游的古突厥文化》,苏联物质文化研究所简报(КСИИМК),第一九号,一九四八年。
[58]库德里雅甫采夫等:《布里雅特蒙古史》,高文德译本,上册,页三五。
[59]同上书,页四八至四九。
[60]《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七至一九。按:怯谷,俄译本作канбаут,贝勒津刊本作KNBUT,他将此字校正为Kiukit。但各种抄本中,第二音节均有u,故此字实应校正为KIKUT,即《元史》之怯谷,系八剌忽部中的一个氏族。
[61]《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〇三;波斯文刊本页一六四至一六五。
[62]据记载,唐朝贞元八年(七九二年),有室韦都督和解热素等来朝贡,此人应是和解室韦部首领;大和九年(八三五年),有室韦大都督阿朱等来朝贡;开成元年(八三六年),阿朱等复来,贡马五十匹;同年,室韦大都督秩虫等来朝贡;会昌二年(八四二年),室韦大首领都督热论等来朝(均见《唐会要》卷九六)。关于Tutuqliut即“都督之民”的解释,参见伯希和等:《圣武亲征录译注》,页五。
[63]《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〇一,一〇三;波斯文刊本,页一六四(部名之号码系引者所加)。按俄译本第4部译作Куин,原文为Ku?IN或KUI?N,伯希和认为应校正为Küiten,《元朝秘史》第58节有“塔塔儿的阔湍巴剌合”,《黄金史》引录秘史的相应处作“Küyiten Bargha Baghadur”,Küyiten即此部之名,意为“冷”(河名)。又第6部,俄译本作Баркуй,另一抄本此名作NRQUI,伯希和以为应校正为ARUQUI,因蒙文N与A易混淆之故。见《圣武亲征录译注》,页八至九。
[64]见《元朝秘史》第五三节,一五三节。
[65]《金史》卷九四,《内族襄传》载,承安元年(一一九六年)金军讨伐阻䪁,败之于龙驹河,追至斡里札河,降其部长,勒石纪功而还。此即《元朝秘史》第一三二至一三四节所载金国王京丞相征讨塔塔儿人,追袭至浯勒札河一役。
[66]《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八、十;第一册,页七七。又同书页一〇三谓阿兰果火时代为近三百年,当误。
[67]《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十。
[68]《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五二;第二册,页一五。
[69]据《元朝秘史》,兀良合部的札儿赤兀勒氏族是被孛端察儿(成吉思汗十世祖)兄弟所虏的。《元史》卷一二一《速不台传》则云:“其先世猎于斡难河上,遇敦必乃皇帝(成吉思汗高祖),因相结纳。至太祖时,已五世矣。”所谓结纳,就是归附或被征服。
[70]《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六〇。
[71]参阅津田左右吉:《乌古敌烈考》,《满洲朝鲜历史地理研究报告》第二;箭内亘:《鞑靼考》,《满洲朝鲜历史地理研究报告》第五。
[72]《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七五至一七六。
[73]《元史》卷一一九,《博尔朮传》。按:此传本于阎复所撰之《太师广平贞宪王碑》(《元文类》卷二三)。
[74]《金史》卷一二一,《粘割韩奴传》。
[75]《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三六至一三七。
[76]《史集》中有一段说:“在成吉思汗与乃蛮人为敌以前,乃蛮人的国王是亦难赤·必勒格·卜古罕。……卜古罕是古代伟大的皇帝,畏兀儿人和其他部落都以充分的尊敬纪念他。并传说:他是从一棵树上诞生的”(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三九)。有些学者据此认为乃蛮人可能是回纥的分支(植田清二:《乃蛮小考》;村上正二:《蒙古帝国成立以前的各游牧部落》,《东洋史研究》第二三卷第四号,一九六五年)。但《史集》中有关卜古罕一段,显然是拉施都丁将当时畏兀儿人的祖先传说混杂到乃蛮一节中,实际上与乃蛮人的起源无关,不能作为根据。
[77]《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三九至一四〇。俄译本此名作Tикин,波斯文各种抄本此名前二字母写法不一(见校勘本页三〇五),韩儒林校正为Betekin,以为即《辍耕录》之“别帖乞乃蛮歹”氏族,见《蒙古氏族札记二则》,《穹庐集》页五三。
[78]关于这些部落的住地及其族属,参见韩儒林:《元代的吉利吉思诸部》,《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二期,一九七八年。
[79]见曾公亮:《武经总要》前集卷二四,《北蕃地理》。
[80]《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四〇。
[81]参看周清澍:《汪古的族源》,载《文史》第十辑,一九八〇年。
[82]参阅郑隆:《扎赉诺尔古墓群》,《文物》一九六一年第九期;《考古》一九六一年第一、二期。
[83]《长春真人西游记》。
[84]《元朝秘史》第一一八节。
[85]陈宜甫:《毡车行》,《秋岩诗集》。
[86]《元朝秘史》第一七七节。
[87]《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八,八六至八七。
[88]《黑鞑事略》载蒙古军队下营时,其哨马之营,“主者中据,环兵四表”,就是记的这种布营方式。
[89]《元朝秘史》第一二〇,一二二节。
[90]参阅亦邻真:《成吉思汗与蒙古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内蒙古大学学报》一九六二年第一期,页一一,注③。
[91]《元朝秘史》第一二三节。
[92]《元史》卷一,《太祖本纪》。
[93]《黑鞑事略》。
[94]《卢布鲁克行记》,柔克义英译本,页七八。
[95]《蒙鞑备录》。
[96]《元史》卷一二三《布智儿传》说其父纽儿杰“善骑射,能造弓矢。尝道逢太祖前驱骑士别那颜,邀与俱见太祖,视其所挟弓矢甚佳,问谁为造者,对曰:‘臣自为之’”。
[97]《黑鞑事略》。
[98]《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二三至一二四。
[99]《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五三至一五四。
[100]《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三,二九。
[101]参阅符拉基米尔佐夫:《蒙古社会制度史》,刘荣焌汉译本,页八〇至八六。
[102]《元朝秘史》,第三五节。
[103]《蒙古社会制度史》,页一〇〇。
[104]《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八。
[105]《元朝秘史》第一四节。
[106]朵儿边氏,《史集》说是豁里察儿篾儿干的四个兄弟的后人,《元朝秘史》说是朵奔篾儿干之兄的四子的后人;巴阿邻氏,《元朝秘史》说是孛端察儿掳来的妇人所生子的后人,《史集》说他们的起源和朵儿边氏相近;札只剌氏,《元朝秘史》说也是孛端察儿掳来的妇人所生子的后人,《史集》则说他们就是屯必乃第七子的后人。
[107]篾年土敦幼子纳臣还有两个儿子叫失主兀歹、朵豁剌歹,《元朝秘史》未言其后人成为姓氏,但据《史集》,有失主兀惕、朵豁剌惕二氏族,惟起源与《元朝秘史》所载不同。
[108]泰赤乌(Tayichi'ut)的名称可能源于汉语“太子”。
[109]《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六,二六。
[110]《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五五。
[111]见《元朝秘史》第一三七节。
[112]《元朝秘史》第六八节;《元史》卷一二四,《忙哥撒儿传》。
[113]《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二八至二九。
[114]亦邻真在《成吉思汗与蒙古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一文中认为,蒙古人的这种社会组织是牧人比邻公社,如马克思所说,比邻公社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所以它同时也是向次生的形态过渡的阶段。”即是“由建立在公有制上的社会向建立在私有制上的社会的过渡。”(马克思:《答维拉·查苏里奇的信和草稿》)
[115]《元朝秘史》第三三至三九节。(https://www.daowen.com)
[116]《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四五。
[117]《元朝秘史》第一七九节。
[118]《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九。
[119]蒙古贵族的护卫军组织始于何时,难于考知。从《史集》记载泰赤乌氏的那颜们拥有很多军队,以及合不勒汗有自己的那可儿随从等事实看,可能很早就产生了。恩格斯指出:“有一种制度促进了王权的产生,这就是扈从队制度。……博得了名誉的军事首领,在自己周围集合一队贪图掠夺品的青年人,他们对他个人必须效忠,而他对他们亦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页一四一)贵族权力的增长和掠夺战争的经常化,是护卫军产生的基础,而后者一经产生,又推进了前者。
[120]nökör的原意是“同伴”。但在蒙古贵族势力兴起后,贵族身边拥有的那可儿则具有另一种性质。符拉基米尔佐夫认为,他们是“首领们的军事侍从”,但不是主人的属下人或佣仆,而是有责任为他尽义务的“自由战士”,类似古代罗斯诸侯的卫士或古代日耳曼首领的亲兵(《蒙古社会制度史》,页一四〇,一四一)。护雅夫认为,那可儿是“对主人隶属性很强的隶属民”,身份并非自由的;其主要职责是充当主人的亲卫兵(《“伴当”考》,《史学杂志》,六一编八号,一九五二年)。
[121]《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二九。按:札格—札不罕当指今杭爱山西南札克河、札布罕河地区;哈剌思-博罗思之名亦见《史集》第一卷第二册(俄译本页一一一),铁木真与篾儿乞战于其地,在怯绿连河与薛凉格河之间,当即今鄂尔浑河中游东支流哈拉河地区。
[122]《元朝秘史》第一三七节。
[123]符拉基米尔佐夫把这些话解释为那可儿与首领缔结关系的“宣誓”或“誓约”,并认为他们可以自由地离开(《蒙古社会制度史》,页一四三),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124]《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九。
[125]《元朝秘史》第一八〇节,方括号内据原文补。《圣武亲征录》作:“吾弟,我以汝是高祖家奴,曾祖阍仆,故尊汝为弟也。……”《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三〇):“我弟脱斡邻勒,你是我祖先的门槛奴隶,我称你做弟的缘故是,……”二书所载与《元朝秘史》同。成吉思汗对此人家世很清楚,当是因为这一家人祖孙世代都在他的家庭服役之故。
[126]《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五。
[127]《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九二至九三。并参见同书页一七七(伯牙乌部),一五九(兀良合部)。按:俄译本此名或作Унгу-Богол,Уталу-Богол,并采用符拉基米尔佐夫的说法(见《蒙古社会制度史》页一〇三,一〇四,一一〇)加注,看成是不同类型的奴隶。实际上,波斯文写本中的不同写法,均应校正为
tögǖ-bōghōl(参见伯希和等:《圣武亲征录译注》,页八五)。
[128]《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五。
[129]碑在元全宁路城(今内蒙古翁牛特旗乌丹城)附近。碑文为揭篌斯所撰,见《钦定热河志》卷一一九,艺文十三著录。美国柯立夫(F.W.Cleaves)将此碑汉—蒙文碑文译为英文,并做了详细注释,刊于《哈佛亚洲研究杂志》第一四期(一九五一年)。
[130]《元朝秘史》第一四六节。方括号内系据原文旁译增补。
[131]《元朝秘史》第一四九节。
[132]《元史》卷一,《太祖本纪》。
[133]克烈部王罕被成吉思汗打败后,逃到乃蛮地面,被乃蛮边将所杀。太阳罕的母亲说:“王罕是在前的老大汗(ötögü yeke qan),将他的头来,果是呵,咱应祭祀。”(《元朝秘史》第一八九节)似乎漠北各部曾尊奉过他大汗的名号。
[134]《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二九。
[135]《元朝秘史》第一五二节。
[136]《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一一至一一三。按:伯希和与韩百诗所著《圣武亲征录译注》(页二四〇至二四七)详细征引这段记载,并对人名、事实作了缜密的考订,认为这次战争就是《元朝秘史》所记塔塔儿部阿泽汗进攻克烈部事,阿泽汗即按赤·塔塔儿部的首领,撒里黑汗就是王罕之父忽儿札胡思。
[137]《元朝秘史》第一五二节。
[138]《史集》记塔塔儿人与蒙古人结怨的起因:一是蒙古合不勒汗杀了金朝使臣,塔塔儿部是金朝臣属,因此与蒙古部发生战争,开始敌对;二是合不勒汗的妻兄弘吉剌人赛因的斤病,请一塔塔儿部珊蛮医治,反被治死了,赛因的斤的族人杀死了珊蛮。因合不勒汗诸子与弘吉剌部是姻族,互相协助,故塔塔儿人与蒙古人也结下仇怨,发生了战争(见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三三,四一;第一卷第一册,页一〇四)。
[139]《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三七至四〇。
[140]《元朝秘史》第一三三节,一三六节。
[141]《元史》卷一,《太祖纪》。
[142]《元朝秘史》第二五四节,韩儒林据蒙文译,见《论成吉思汗》,《穹庐集》,页一六二。
[143]《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七七。同书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一九记载着同一段话,与此略异。
[144]《元史》卷一,《太祖本纪》;《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九。
[145]《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二一至二二。
[146]《元朝秘史》第一八〇节。
[147]《史集》中,海都、屯必乃都带有“汗”号;《元史》也说海都曾被八剌忽怯谷之民立为“君”,并称屯必乃为“皇帝”(卷一二一,《速不台传》)。但这大概是成吉思汗后人夸耀祖先的说法。根据《元朝秘史》,真正统一了全蒙古部众并开始称汗的,应是合不勒汗。
[148]《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三五至三六。
[149]《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四三。
[150]《完颜希尹神道碑》,《满洲金石志》卷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六。
[151]参看王国维:《萌古考》,《观堂集林》卷一五。
[152]参看周清澍:《成吉思汗生年考》,载《内蒙古大学学报》,一九六二年第二期。
[153]一八八二年,俄人玉伦斯基报告说,他在鄂嫩河右岸发现一名为Дэлюн-Булдак之地,东北距尼布楚二三〇俄里,南去中国边界八俄里。后此地遂被认为是成吉思汗诞生地,当地蒙古人亦以成吉思汗生此为荣。考古学者于此处发现若干古居民点遗迹,分布于鄂嫩河小支流岸上。遗物中有精致之小瓷器及丝织物等。但捷克学者普哈在一九五七年出版之《蒙古一万三千公里旅行记》中说,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之鄂嫩河上游也找到一同名地,谓亦与成吉思汗诞生地有关。(参看伯希和:《马可波罗注》Cingiscan条;Ю·С.格里申:《鄂嫩河中游的古代遗迹》,载《蒙古考古集》,一九六二年,莫斯科)
[154]《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四四至四五。又同书页二五也说塔儿忽台是泰赤乌氏国王。阿丹汗出处不明,《史集》有一处说他是合丹太石之兄(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三八);另一处说塔儿忽台系阿丹汗之子,合不勒汗之孙(同上书,页八四),合不勒当系俺巴孩之误。同书又谓塔儿忽台与合丹太石之子秃答为叔伯兄弟(同上书,页二五)。据此,阿丹汗应是俺巴孩之子。
[155]《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四六,五〇。
[156]札儿赤兀歹应是孛端察儿所掳的兀良合氏族人,故其子孙世为成吉思汗家族奴隶。
[157]《圣武亲征录》、《史集》和《元史·太祖本纪》都没有记载这次联合攻打篾儿乞的战事。据《史集》载,篾儿乞人其时与王罕关系尚好,故抢到孛儿帖后,即送给王罕,王罕以儿媳待之。铁木真闻讯,遣部属札剌亦儿人撒八往索,王罕遂归之,孛儿帖于回家路上生朮赤(《史集》第一卷第一册,页九七至九八;一一五;第二册页六八至六九;第二卷页六五)。朮赤死于一二二五年,《史集》说他死时在三十至四十岁之间(第二卷页七九),似不确。按太祖第三子窝阔台一二四一年死时年五十六,即系生于一一八六年。朮赤是他的同母长兄,其生年应不晚于一一八四年。《蒙古源流》谓成吉思汗与孛儿帖成婚在一一七八年,则篾儿乞人之劫孛儿帖,当在一一七八年之后,一一八四年以前。
[158]《元朝秘史》第一二四节。
[159]《元朝秘史》第一二三节。
[160]据《蒙古源流》的记载,铁木真第一次被推举为可汗是在己酉年,即一一八九年。按蒙文《黄史》载成吉思汗于二十八岁即汗位,《源流》谓成吉思汗生于壬午年(一一六二年),按即位时为二十八岁推算,得出此己酉年即位之说。但元泰定三年(一三二六年)察合台后裔喃答失所立《重修文殊寺碑》谓成吉思汗即位之年,生次子察合台。考成吉思汗第三子窝阔台生于一一八六年,则察合台应生于此之前,《黄史》及《源流》所载即位年岁及年代不确。
[161]答兰版朱思(Dalan Baljus),意为“七十沼泽”。其地当在克鲁伦河上游支流臣赫尔河附近。
[162]关于十三翼的组成,参看:韩儒林:《成吉思汗十三翼考》,《穹庐集》;伯希和等:《圣武亲征录译注》,页三五至一三八;本田实信:《论成吉思汗的十三翼》,《东方学》第四辑,一九五二年三月。
[163]《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八八。
[164]《圣武亲征录》。按《史集》所载的这段话是:“我们如同无夫之妇,无主之马,无牧人之畜群。大合敦之诸子残害我们。我们将全体为你的友谊持剑冲杀,讨灭你之仇敌”(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八九)。
[165]失秃延(Sitü'en)意为“寨”。纳剌秃·失秃延(Naratu-Sitü'en,松树寨)与忽速秃·失秃延(Qusutu-Sitü'en,枫树寨)两个寨子可能是金朝早期所筑边墙的两座边堡(一说为辽代边墙),地在今蒙古乌勒吉河上游。此处今尚存边墙遗迹。
[166]铁木真消灭主儿乞氏贵族的原因和经过,各书记载不尽一致。《史集》说他在攻打塔塔儿回师后,分战利品与主儿乞氏,主儿乞反杀其十人,褫其五十人之衣,因此出兵征讨(见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九三)。《元史》则说铁木真部众“为乃蛮人所掠,欲讨之,遣六十人征兵于薛彻别吉(即撒察别乞),薛彻别吉以旧怨之故,杀其十人,去五十人之衣而归之”,于是怒而致讨(《圣武亲征录》此处脱落一段文字)。我们这里采取《元朝秘史》的说法。
[167]《金史》卷九四,《完颜襄传》。
[168]《金史》卷九三,《宗浩传》。
[169]《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至一七。
[170]《元朝秘史》第一五三节。《圣武亲征录》、《史集》无后一条。
[171]《元史》卷一,《太祖纪》。《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二九)与《圣武亲征录》记载的这段话略详。
[172]见《元朝秘史》第一五二节,一七〇节。
[173]《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一六。
[174]《元史》卷一二〇,《札八儿火者传》。
[175]《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三二。
[176]据《元朝秘史》第二二五节,这一次可能还置有四百箭筒士。
[177]《圣武亲征录》作“掌斤”,《史集》俄译本作Раджун,今改正。
[178]《史集》载铁木真未处死札木合,而是将他及其部属赐给合赤温子按赤台,按赤台将札木合肢解处死(俄译本第一卷第一册,页一九一)。
[179]《元朝秘史》第二三〇、二〇九节。
[180]《元史》卷一三〇《不忽木传》载其祖海蓝伯答成吉思汗曰:“昔与帝同事王可汗,今王可汗既亡,不忍改所事。”又同书卷一五〇《耶律阿海传》载金朝遣阿海使王可汗(王罕),得见太祖。均证明成吉思汗服属于王罕。
[181]《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三四至一三五。
[182]《圣武亲征录》。《史集》作:“据说在这境内出现了一个新国王”(第一卷第二册,页一四六)。
[183]《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二五三,一五〇;同书第一卷第一册,页一六七。据拉施都丁解释,“成”(ching)是蒙古语“坚强”、“有力”的意思,“成吉思”(chingis)是“成”的多数,其意义和古儿罕即普罕、王中之王相同。而一二二一年出使蒙古的南宋人赵珙则说:“成吉斯者,乃译语‘天赐’二字也。”赵珙的说法当因看到成吉思汗所发的奉使银牌上刻有“天赐成吉思皇帝圣旨疾”字样而产生的误解。后来还有人说它是“伟大”的意思;或谓成吉思汗即位前,有五色鸟鸣云“青吉斯”,因以为号。近人研究这个称号的很多,多数赞同为突厥语Tengiz(海洋)这个字的颚化形成(参见伯希和:《马可波罗注》第一卷,“成吉思汗”条)。[补注]但Tengiz一词见于《元秘史》第一节,译作腾汲思,而此节之首即有成吉思合罕之号,若是同一个词,何以在同一节中出现异读?难以说通。一九八九年罗依果(Igor de Rachewiltz)发表《成吉思汗与合罕称号再探》一文(载《鲍培九十寿辰纪念文集》),据古突厥卢尼字铭文中有Ciηiz一词,意为“强健的”,“凶猛的”,结合近代突厥诸语中此词有凶猛、坚固等义,遂肯定了“成吉思”称号的突厥来源及其意义。
[184]《元朝秘史》记载,建国后将蒙古百姓编组为九十五个千户,封千户那颜八十八人(其中按陈管弘吉剌部三千户,孛秃管亦乞列思二千户,阿剌兀思剔吉忽里管汪古部五千户)。但其中有不少是后来封的,最初的千户那颜不足八十八人。《元史》卷一二〇《朮赤台传》载,始封千户六十五人,较近实。
[185]《元史》卷一一八,《特薛禅传》。
[186]《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二六九。
[187]《元朝秘史》第二〇七,二〇八,二一〇,二一八节;《元史》卷一二〇,《朮赤台传》;卷一二一,《畏答儿传》。
[188]《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二六六至二八一。
[189]《元朝秘史》第二一二,二二至二二三节。
[190]据一二四六年访问蒙古的教皇使者喀尔平尼记载,各千户驻地皆由其所隶首领指定,即直属大汗的千户由大汗指定,分属诸王和勋贵的千户由本主指定;千户指定所管各百户的驻地,百户指定所管各十户的驻地(《蒙古史》第五章,见道生编:《出使蒙古记》,页二七)。
[191]《世界征服者史》第一卷,页三二。
[192]《黑鞑事略》,“其赋敛”条。
[193]《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二六〇、二八〇。
[194]《世界征服者史》第一卷,页三八,《元朝秘史》第二一九节,并参阅韩儒林:《蒙古答剌罕考》,《穹庐集》,页一八至四六。
[195]《元朝秘史》第二二四节。
[196]《通制条格》卷三,《怯薛元役》;又《元史》卷三四,《文宗本纪》载裁减宿卫之士,遣归本部著籍应役。按同书卷四〇《顺帝本纪》用了“怯薛役户”这个名词。
[197]《元史·兵志》:“或取诸侯将校之子弟充军,曰质子军,又曰秃鲁花军。”秃鲁花当即护卫军中由各级那颜和白身人之子组成的“散班”——土儿合兀惕。蒙古语Turqa'ut系借用突厥词Turghaq(哨兵,守兵)变来的多数(参见伯希和等,《圣武亲征录译注》页五二;《通报》一九三〇年,页二九至三〇)。《元史》称为“质子军”,或者是当时征取各那颜之子充护卫,本含有以其子为质的意思。后来降蒙的汉地诸侯亦各遣子入质,充宿卫之士。
[198]《蒙鞑备录》。
[199]《元史》卷一二四《塔塔统阿传》载:成吉思汗灭乃蛮太阳罕时,俘获其掌印官畏兀儿人塔塔统阿,问他怀中藏的印是做什么用的,回答说:“出纳钱谷,委任人材,一切事皆用之,以为信验耳。”成吉思汗知道他深通本国文字,命他教子弟学习。其后又有不少畏兀儿人被用为蒙古贵族子弟的教师。他们对蒙古文的创制都作出了贡献。
[200]《元朝秘史》成书年代有几种说法。该书末段说:“大聚会著,鼠儿年七月,于客鲁涟河阔迭额阿剌勒地面处驻时写毕了。”或以为此鼠儿年是一二二八年(戊子),或以为是一二四〇年(庚子),一二五二年(壬子),一二六四年(甲子)等等。以一二四〇年说最流行(参阅小林高四郎:《元朝秘史的研究》)。近来有学者主张系从元太宗时起,迭次增写而成。书末所云写毕之鼠儿年,以一二五二年说根据较充分(参阅余大钧:《蒙古秘史成书年代考》,《中国史研究》一九八二年第一期)。
[201]《元朝秘史》第一五四节。
[202]同上书,第二〇三节(据亦邻真译文,见《成吉思汗与蒙古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元典章》卷四九,刑部一一,《剜豁土居人物依常盗论》条:“根脚里成吉思皇帝时分,立札鲁花赤呵,诸王、驸马、各怯薛歹、各爱马蒙古、色目人每奸盗、诈伪、婚姻、驱良等事,交管来。”
[203]《元朝秘史》第二七九节。
[204]《元史》卷一二四,《忙哥撒儿传》;姚燧《牧庵集》卷一三,《高昌忠惠王神道碑》:“宪宗立极,诏忙哥撒儿为丞相,昌国(孛鲁合)位其亚,天下庶务,惟决二人。”
[205]《元史》卷一二〇,《亦力撒合传》;卷一二一,《博罗欢传》;一二四,《忙哥撒儿传》。
[206]《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九七。
[207]《元朝秘史》第二一六节。
[208]《元朝秘史》第三三至三五节。
[209]同上书,第二〇〇节。
[210]《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二五九。
[211]同上。
[212]《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三五;又《元史》卷一《太祖纪》云:“帝既灭汪军,大猎于帖麦川,宣布号令,振凯而归。”
[213]《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一九七。
[214]《史集》俄译本,第一卷第二册页二三〇载,一二二五年成吉思汗从西域回蒙古后,“下令颁布札撒和训言”。当是《札撒大全》的编写工作至此时完成。
[215]《世界征服者史》第一卷,页二五。
[216]顾嗣立:《元诗选》三集戊集;又《元史》卷一三六,《拜住传》:“英宗登极,拜中书平章政事。会诸侯王子大明殿,诏进读太祖金匮宝训,威仪整暇,语音明畅,莫不注目竦听。”
[217]俄人梁赞诺夫斯基曾汇集波斯、阿拉伯和欧洲史料中的有关记载,得成吉思汗的札撒条款三十六条,训言(Bilik)二十九条,以及其他有关蒙古法律的记述若干条。其中札撒条款大部分取自埃及史家马克利西(Taqi ad-Din Ahmad al—Maq izi,1364—1441)的《埃及志》,作者云其友人某曾在报达见到成吉思汗《札撒》文本,遂据其转述著入书中。训言则全取自拉施都丁《史集》。参见梁赞诺夫斯基:《蒙古诸部习惯法》页五七至七〇。汉文史料中保存的札撒和训言也相当多。
[218]忽必烈战胜阿里不哥后,因阿里不哥是成吉思汗子孙,予以赦免,但将他手下的大臣孛鲁合等以“搆祸我家”的罪名,“照依太祖皇帝札撒正典刑讫”(《元史》卷五,《世祖纪》二)。
[219]亦见《元典章》卷四九,刑部一一,“强窃盗贼通例”条,“达达偷头口一个陪九个”条记载。
[220]《黑鞑事略》。
[221]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