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手工业的生产
概况和特点
元代的民间手工业是在宋金时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其基本概况和特点如下:
第一,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家庭手工业具有普遍性。
中国封建社会里,“男耕女织”是一种普遍现象。家庭手工业是农民自给的生活必需品和完纳赋税的重要来源。到了元代,这种状况并没有改变。诗人王冕写道:
江南妇,何辛苦!
田家澹泊时将雨,
敝衣零落面如土。
馌彼南亩随夫郎,
夜间绩麻不上床。
绩麻成布抵官税,
力田得米归官仓。[190]
所以,生产生活必需品和供赋税之用的家庭手工业是普遍存在的,特别是丝织、棉织、麻织等行业更便于这种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松江乌泥泾,宋元之际时,“其地土田硗瘠,民食不给,因谋树艺,以资生业,遂觅(棉)种于彼。初无踏车椎弓之制,率用手剖去子,线弦竹弧置案间,振掉成剂,厥功甚艰。”[191]从事棉纺生产的还不甚普遍。到元贞年间,著名女纺织家黄道婆自崖州返回家乡乌泥泾后,“躬纺木棉花,织崖州被自给,教他妇不少倦。未几,被更乌泾,名天下,仰食者千余家。”[192]可见该地棉纺生产发展很快。正因为江南普遍植棉产布,至元二十六年(一二八九年),元朝政府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责民岁输木棉十万匹”[193],后来,元朝政府又规定南方某些地区用木棉布代替地税,并在南方一些省大量和买木棉布。这样又反过来促使江南地区家家户户必须生产木棉和棉布。各王公贵族从五户丝中获得很多丝料,他们不仅利用投下匠户从事生产,还将五户丝料俵散民户去织造,也促使家庭手工业中从事丝织生产的增多起来。
第二,随着生产技术的提高和商品生产的发展,在手工作坊中出现了雇佣劳动。
唐宋以来,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商品经济已经有了发展,在家庭手工业的基础上出现了小规模的手工作坊,并开始使用雇佣劳动。这种状况,到元代时有所发展。
以松江棉布生产为例。宋元之际由于生产技术低下,多是农妇家庭操作。黄道婆回来后,推广了先进技术,“人既受教,竞相作为,转货他郡,家既就殷。”[194]就是说,在生产技术提高的基础上,为市场生产了大量商品——棉布。
其他手工业行业发展也很快。唐宋以来,苏杭等地就逐渐形成了全国手工业中心。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说苏州城内“居民……有丝织物甚饶,恃工商为生,……城中有许多富商大贾和富裕的市民。”[195]他又说,杭州“城中有十二种职业,各业有一万二千户,每户至少有十人,中有若干户多至二十人四十人不等。其人非尽主人,亦有不少为供主人指使之人。”[196]这说明早在元初时,杭州已有不少手工业作坊,并使用雇佣劳动。到元末时,徐一夔在《织工对》中所记载的情况就更详细了:
余僦居钱塘之相安里,有饶于财者,率居工以织。每夜至二鼓,一唱众和,其声欢然,盖织工也。余叹曰:“乐哉!”旦过其处,见老屋将压,杼机四五具,南北向列,工十数人,手提足蹴,皆苍然无神色。进工问之曰:“以余观若所为,其劳也亦甚矣,而乐何也?”工对曰:“此在人心。心苟无贪,虽贫,乐也;苟贪,虽日进千金,只戚戚尔。吾业虽贱,日佣为钱二百缗,吾衣食于主人,而以日之所入,养吾父母妻子,虽食无甘美,而亦不甚饥寒。余自度以为常,以故无他思。于凡织作,咸极精致,为时所尚,故主人聚易以售,而佣之直亦易以入。所图如此,是以发乎情者,出口而成声,同然而一音,不自知其为劳也。顷见有业同吾者,佣于他家,受直略相似。久之,乃曰:‘吾艺固过于人,而受直与众工等,当求倍直者而为之佣。’已而,他家果倍其直佣之。主者阅其织,果异于人;他工见其艺精,亦颇推之。主者退自喜曰:‘得一工,胜十工,倍其直不吝也。’”[197]
这条材料真实而典型地描写了元末杭州手工业作坊的规模、生产状况和雇佣关系,说明了当时像这样规模的手工作坊是较多的。工人的劳动条件差、强度大;产品由作坊主作为商品向市场出售;作坊主和工人之间除了雇佣关系外,没有其他关系,工人可以自由选择作坊;工人的工资根据技术高低“受值”。这就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正如恩格斯所说:“包含着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的雇佣劳动是很古老的;……但是只有在历史前提已经具备时,这一萌芽才能发展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198]。在元代当然还不具备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
还值得注意的是元代丝织业中产生了绢庄,说明商业资本已渗入手工业生产中,绢主、机户分工明确。归安县的东林镇(又称商林镇,明代改称双林镇)就设有十所绢庄,专门收购四方农民所产丝绢。《同治湖州府志》卷三十三《舆地略·物产下》:“绢。《双林志》:‘杜生绢以粗丝为之,有冬生绢、夏生绢二种。又有灯绢、裱绢,俱付别工小机造之。元时有绢庄十座,在普光桥东。凡收绢,黎明入市,曰上庄,辰刻散市,曰收庄。主其事者有司岁,有司月。收绢者曰绢主,售绢者曰机户。’”
第三,民间手工业在元朝政府的控制和压制下,不能充分发展。(https://www.daowen.com)
元代民间手工业虽有若干发展,但由于封建官府的控制、压制和摧残,始终处在得不到充分发展的情况下。封建政府通过法律和豪取巧夺,在行业上、生产上、人力物力上作了种种限制。
首先,在行业上,民间手工业主要范围是纺织、陶瓷、酿酒等业,其他行业受到政府的限制,又缺少人力物力,因此很少有人经营。如开采、冶炼业,政府严禁私人开采铜矿,对金、银、铁矿也严加控制,只有少数开采条件极差的矿山,才容许私人开采或包采,但却课以重税或由政府抽分,如银矿大抵以十分之三输官。
其次,在生产上受到种种限制,产品受到政府控制。在产金之地,“有司岁征金课,正官监视人户,自执权衡,两平收受。”[199]铁产品则全由政府控制,凭铁引贩运,“江南铁货及生熟铁器,不得于淮、汉以北贩卖,违者以私铁论。”[200]酿酒有定额,不准私造,“诸私造唆鲁麻酒者,同私酒法,杖七十,徒二年,财产一半没官。”[201]对纺织业,也百般摧残:一是通过和买、赋税强征民间产品,如大德三年(一二九九年)万亿赋源库每年收受各地木棉布五十余万匹[202],至大三年(一三一〇年)规定每年从江西和买木棉布额定十二万匹[203],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是限制产品的规格,如元代民间织金纻丝很普遍,有的织造销金日月龙凤缎匹纱罗,却受到了政府的禁止[204]。
第三,封建政府的掠夺。民间工匠是“不系大数民匠”,按理不属官府控制,不入官手工业局院受役。但实际情况却是他们常被官府差役或受诸贵族官僚投下“拘刷”。如元朝进攻南宋时,伯颜“以甲胄不足,诏诸路集匠民分制”[205];江南平定后,“置机房,白役机匠,鞭挞别色技艺人,亦学攀花织造缎匹,期限甚严。”[206]延祐四年(一三一七年)经刑部、兵部约会,议得,如果制造军器的军匠不敷使用,就要“管民官司差倩民匠置局成造军器”[207]。投下“不经由本路官司,径直于州县开读。拘刷民户人匠,便行拘收起移及取索钱债骚扰”[208]的事也是不断发生的。
第四,富民依靠官府势力,垄断手工业产销。如杭州就出现了富民垄断当地酿酒业,获得专利,攫取暴利的情况。“杭之豪民十家,入赂于官,大为酿务,高其估而专其利,酒日醨恶。”[209]
生产状况
尽管民间手工业在政府的压制和限制下,规模较小,条件很差,但由于一般作坊中封建压迫较少,工人的生产积极性较高,因此反而较官手工业效率高、成本低,有些部门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超过了官手工业。
兹将民间手工业的主要行业的生产情况简述如下。
棉纺织业。棉纺织业是元代从民间开始新兴的一项手工业。它与棉花的种植密切有关。海南黎族地区比内地种植棉花早,纺织技术比内地先进。早在南宋时,黎族妇女已生产出黎幕、黎单、黎饰、鞍搭、花被、缦布之类,运销内地。元贞年间,黄道婆从海南岛回到家乡乌泥泾后,“乃教以做造捍弹纺织之具,至于错纱、配色、综线、挈花,各有其法,以故织成被、褥、带、帨(手巾),其上折枝、团凤、棋局、字样,灿然若写。”[210]这样精美的棉布是靠黄道婆引进并加以改进的纺织工具织成的。根据王祯《农书》的记载,元代中期的织棉工具已粗具规模了。这些工具主要有:搅车——轧棉子工具,“四木作框,上立二小柱,高约尺五,上以方木管之;立柱各通一轴,轴端具作掉拐,轴末柱窍不透。二人掉轴,一人喂上棉英,二轴相轧。则子落于内,棉出于外。比用辗轴,功利数倍”。弹弓——弹棉花工具,“长可四尺许,上一截颇长而弯,下一截稍短而劲,控以绳弦,用弹棉英”。元末发明檀木椎子,击弦时更有力。卷
——卷棉工具,“淮民用蜀黍梢茎,取其长而滑,今他处多用无节竹条代之”。纺车——纺纱工具,“夫轮动弦转,筟维(绽子)随之。纺人左手握其棉筒,不过二三续于筟繀,牵引渐长,右手均撚,具成紧缕,就绕繀上”。这种纺车可能是用足踏发动的。拨车——将纱绽上的棉纱拨到拨车上变成棉絍的工具,“以竹为之,方圆不等,特更轻便。按旧说先将纺讫棉繀于稀糊盆内,度过稍干,然后将棉繀头缕拨于车上,遂成棉絍”。軠床——作用同拨车,“其制如所坐交椅,但下控三軠,四股軠轴之末,置一掉枝,上椅竖列八维,下引棉丝转动掉枝,分络軠上,丝絍既成,次第脱卸”。线架——并纱成线的工具,“以木为之,下作方座,长阔尺余,卧列四繀,座上凿置独柱,高可二尺余,柱上横木长可二尺,用竹篾均列,四弯内引下座,四维纺于车上,即成棉线”。织机——最后织成棉布的工具,黄道婆时已发明提花织机[211]。
棉布的印染技术也有了很大发展,到元末时,“松江能染青花布,宛如一轴院画,或芦雁花草尤妙。此出于海外倭国,而吴人巧而效之,以木棉布染盖印也。青久浣亦不脱”[212]。
丝织业。丝织业是元代民间手工业中最普遍的一个行业,而且绝大多数是家庭手工业。这种家庭手工业城乡都有,有的已经形成了手工作坊,上引《织工对》所述杭州相安里手工作坊即是。当时,成都城中“千家万户夜灯起,机器轧轧满城市”[213],郊区都江堰两岸,所置“碓硙纺绩之处以千万计,四时流转而无穷”[214]。杭州“民籍手业以供衣食”,常常通宵达旦干活[215]。民间手工业中,织金纻丝很普遍,品种很多,如嘉兴路所产丝绸品种有:绡、绫、罗、纱、水锦、剋丝、绸、絺、绮、绣、绤等[216]。马可·波罗在中国时,也看到中原和南方各城乡居民从事丝织业的相当多,如京兆(今陕西西安)居民织制“种种金锦丝绢”,成都郊区农村,“其中纺织数种丝织”,东平“产丝之饶竟至不可思议”,宝应、开封、镇江、苏州、吴兴、吴江等地的居民多是“恃商工为活,有丝甚饶”,生产各种金锦丝绢。摩洛哥旅行家伊本·白图泰也目睹了泉州、广州等地盛产丝织品的情况。
麻织业。麻布产于南方,元代北方种麻颇多,种植和收割技术比南方强,产量也较高,因而纺麻工具也比全国其他地区先进。
据王祯《农书》所引詹云卿《造布之法》记载,当时织麻布的方法有毛絁布法、铁勒布法、麻铁黎布法,分别采用一色白苎麻、拣下杂色苎麻、杂色老灰麻作原料,采用不同的方法,得到品种不同的麻布,质量很好,“比之南布,或有价高数倍者”[217]。河南陈州、蔡州地区,善织者麻一斤织布一匹,次者一斤半一匹,又次者二斤、三斤一匹,其布“柔韧洁白,比之常布又价高一二倍。”[218]山西地方出产的麻布品种有大布、卷布、板布等。
织麻工具也有很大进步。中原地区用水转大纺车纺织,“昼夜纺绩百斤”[219],工效很高。山西一带使用的布机有立机子、罗机子、小布卧机子,打纻丝线经上使用的有掉籰座等[220]。
制瓷业。元代的制瓷业在宋代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在北方,山西南部的蒲州、潞安和霍州等地,出现了许多新瓷窑,河北南部的漳水设立了官窑,继承了宋代定州、磁州的白瓷和钧窑的青瓷制作法。南方以江西景德镇和浙江龙泉、福建德化的建窑最著名,龙泉出产青瓷,德化制造的碗及瓷器既多且美[221]。此外,饶州(今江西波阳)有御土窑,“其色白如粉垩,每岁差官监造器皿以贡。”[222]
景德镇的瓷业在宋元之际已有相当发展,入元后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制瓷业中心。蒋祁《陶纪略》说:“景德镇陶,昔三百余座,埏埴之器,洁白不疵,故鬻于他所,皆有饶玉之称。”[223]元朝政府特设浮梁瓷局加以监督。虽然御器供给于此,但御器烧造仍由民窑承担(其制作御器之底有“枢府”字样),有命则烧,无命则止。民间产品,由政府课以赋税。其产品“商争取售”,远销“浙之东西,江湖川广,荆襄两淮。”[224]制作技术大有改进,其分工有陶工、匣工、土工,其坯有利坯、车坯,其花样有印花、画花、雕花、青花等。青花瓷是元代景德镇的新产品,它的问世标志着元代瓷器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产品运销全国各地及东南亚、阿拉伯各国,受到中国和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这些产品都是民窑生产的。
元代青白瓷的生产出现停滞状态,制作方式沿袭宋代,造型端重雅致,胚体厚实粗率。
冶炼业。元代的冶炼业主要是官办的。但除铜矿外,也有民办的。民办的形式,主要是缴纳岁课,产品由政府抽分。如至元十年(一二七三年),听李德仁龙山县(今辽宁喀剌沁左翼南)胡碧峪淘金,每岁纳课金三两;十一年(一二七四年),听王庭璧于檀州(今北京密云)奉先等洞采铜;二十三年(一二八六年)韶州路曲江县(今属广东韶关)银场听民煽炼,每年输银三千两;延祐三年(一三一六年),李允直包罗山县(今河南罗山)银场,课银三锭;四年(一三一七年),李珪等包霍丘县(今安徽霍丘)豹子崖银洞,课银三十锭,其所得矿,大抵以十分之三输官;大德十一年(一三〇七年),听民煽炼铁炉,官为抽分[225]。由于官办冶炼业成本高,也有由官冶改为民冶的,如元世祖时河北沙河綦阳镇附近四个铁矿,由九千九百五十户冶炼匠户生产,但全部产品价值却比不上改为匠户纳课的收入,因此王恽建议“罢去当差,许从诸人自治窑冶煽炼,据官用铁货,给价和买,深是官民两便”[226]。
民间冶炼业中大量使用了雇佣劳动,许多经营矿业的也因此发财致富。庐陵安福(今江西安福)人刘宗福“尤善生殖,尝业铁炉于金牛(今安徽庐江西北)大冶,煽役者常千人,由是高资厚积。”[227]林虑(今河南林县)人李玉,“鼓铸煮矾,所居城市,凡能佣力而无恒产者,……相率来归,寒者得衣,饥者得食,穷殍者得生活。”[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