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屠杀与迁民
蒙古军进入中原之初,实行残暴的屠杀政策。其攻城略地之法,每攻打一个大城,必先抄掠旁近小镇、村落,驱迫人民充当炮灰,不惜用数万人的性命来攻城。按其军法:“凡城邑以兵得者,悉阬之”[119]。只要是进行过抵抗,城破之日,除工匠外,不问男女老幼、贫富逆顺,一律杀尽,名为屠城。如卫州城破,“悉驱民出泊近甸,无噍类殄歼。”保州被屠,“尸积数十万,磔首于城,殆与城等”[120]。蠡州守城者用炮打死蒙古军统帅石抹也先(契丹人),结果全城被杀,“无噍类遗”[121];凤翔被攻破后,窝阔台“诏从臣分诛居民,违者以军法论”[122]。杀戮之残酷,为历史上所少见。
除屠杀外,还把大批掳掠的或投降的人民迁往漠北。如河北地主武装头目史秉直投降蒙古后,使管领降人十余万家,不久,命“迁之漠北”,路上受冻挨饿,死者之多可想而知,到漠北后,被安置在土拉河之地,不过二三年,饿死的达到十分之七八。兵燹之后,中原人口锐减。金泰和七年(一二〇七年),全国有七百六十八万多户,四千五百八十多万口,至窝阔台一二三三年、一二三五年两次括户,总计不过一百多万户。许多往昔繁庶之区,变成丛蓁灌莽、狐兔出没之地,往往“百里无人声”[123]。
马克思曾指出,蒙古统治者实行使被征服地区荒芜的政策,是受他们的游牧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因为大块无人居住的空地对于畜牧是主要的条件”[124]。窝阔台初即位时,中使别迭提出,要将汉人全部弄空,将中原变为像蒙古一样的牧地。所以有这样荒谬的想法,原因即在于此。(https://www.daowen.com)
但是,在民丰物阜的中原地区实行这种灭绝人口的做法,不仅行不通,而且对蒙古统治者也是不利的,因为农业人民所能提供的财富要超过游牧畜牧业,消灭人民就等于断绝了自己的剥削来源。而对那些投靠蒙古的汉族官僚、地主来说,老百姓更是他们财产和兵力的根基,因此极力劝告蒙古统治者停止屠杀的政策。他们有的说: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乱杀,谁还敢再来投降呢?每打下一个地方就实行屠城,那么没有打下的地方,人民将更加坚决抵抗,金朝到什么时候才能征服呢?有的则建议:留下老百姓,可以让他们源源不断地提供粮草物资,如果都杀掉,就没有人供应军需财物了[125]。蒙古军攻取汴京城后,速不台派人报告说,此城抵抗了很久,杀伤许多士卒,想实行屠城。耶律楚材立即提醒窝阔台:打了几十年战,所争的就是土地和人民,得了地而没有人民,还有什么用呢?而且金玉、弓矢、兵械之匠,富民厚实之家都集中在汴京,如果都杀光了,结果将一无所获[126]。蒙古统治者从实际所获利益中,懂得了“取人家国,在得其土地、人民耳”的道理,于是逐渐地改变其屠杀政策。把人民大量迁往漠北,对蒙古统治者也利益不大,因为游牧经济并不需要太多的劳动力,而供应他们的饮食却可能成为沉重的负担。于是,就转而采取让被征服人民仍留在当地继续从事生产,以供剥削的政策。这就需要设官置戍,建立对他们的强固统治,以保证剥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