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建立元朝
至元八年(一二七一年)十一月,在进攻南宋取得不断胜利的形势下,忽必烈在谋士刘秉忠、王鹗等人协助下,宣布建“大元”国号。
忽必烈夺取汗位后,即以中统为年号,这是他沿着“汉法”的道路前进的重要标志。使蒙古政权逐步改造为采用中原地区固有统治方式的封建政权,这是有很多阻力的。忽必烈平定阿里不哥的叛乱,不理会西北藩王的指责,击败海都叛乱,都是对这种阻力的清除;镇压李璮之叛,则避免了北方地区的再一次分裂,巩固了蒙古统治者和北方汉族地主的联合。这些,都为忽必烈按照中原地区的封建王朝的标准建立一个新王朝奠定了基础。
忽必烈在他发布的《建国号诏》中宣称:
诞膺景命,奄四海以宅尊;必有美名,绍百王而纪统。肇从隆古,匪独我家。且唐之为言荡也,尧以之而著称,虞之为言乐也,舜因之而作号。驯至禹兴而汤造,互名夏大以殷中。世降以还,事殊非古。虽乘时而有国,不以义而制称。为秦为汉者,著从初起之地名;曰隋曰唐者,因即所封之爵邑。是皆徇百姓见闻之狃习,要一时经制之权宜,概以至公,不无少贬。
我太祖圣武皇帝,握乾符而起朔土,以神武而膺帝国,四震天声,大恢土宇,舆图之广,历古所无。顷者,耆宿诣庭,奏章申请,谓既成于大业,宜早定于鸿名。在古制以当然,于朕心乎何有。可建国号曰“大元”,盖取《易经》“乾元”之义。[79](https://www.daowen.com)
这份诏书是说明元朝政权性质的非常重要的文件。它明确地把忽必烈所建立的元朝看作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继承,尧舜禹汤、秦汉隋唐的继续,所谓“绍百王而纪统”即是;它又把从元太祖成吉思汗到忽必烈自己的统一事业看作是“历古所无”的“大业”,这些业迹是古代任何一个君主无法比拟的,因而用“蒙古”这个民族的名称已经不足以表示新王朝的含义,“昔之为有国者,或以所起之地,或因所受之封,为不足法也,故谓之‘元’焉。元谓之大也,大不足以尽之,而谓之元者,大之至也。”因此,“大元”国号的建立是全国大统一的重要标志。
元朝的建号不仅使忽必烈推行“汉法”更加坚定不移,而且也为忽必烈统一全国减少了民族隔阂的阻力。忽必烈对南宋的战争,不再是成吉思汗初起时那种血肉复仇战争和“各分地土,共享富贵”的掠夺性民族战争了,而是封建统一战争。
忽必烈在建立元朝过程中,政治中心逐步南移。至元元年(一二六四年)时,忽必烈将开平称为上都,燕京为中都;四年(一二六七年)于中都之东北重建新城,并迁都于此。九年(一二七二年),中都改称为大都,从此,大都真正成为全国各民族的政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