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官僚的土地占有

二 贵族、官僚的土地占有

元朝统治者将一部分官田赐给贵族、官僚,数量之多、滥赐之盛,为历史上所罕见。如文宗天历元年(一三二八年)赐燕铁木儿平江官田五百顷,以故平章黑驴平江田三百顷及嘉兴芦地赐西安王阿剌忒纳失里;二年(一三二九年),还旧赐笃麟帖木儿平江田百顷;至顺元年(一三三〇年),以平江等处官田五百顷赐鲁国大长公主。

蒙古、色目贵族和各族官僚,除从政府那里收得大量职田和从皇帝那里取得赐田外,还通过战争掠夺和其他种种非法手段占有大片田地。

贵族占田的情况十分严重。元世祖时,东平布衣赵天麟上《太平金镜策》,云:“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顷,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放孳畜”[15];世祖第三子安西王忙哥剌,占领大量田地进行牧马,“牧人利旷远”,又扩占“旁近世业”民田三十万顷,“民数诉理求地,持轧不下”,多年后元政府派人清理,才得归还[16]。忙哥剌扩占牧场旁近民田尚且达三十万顷,可见原有的牧场当比这更多。指挥元军灭宋的伯颜曾经对人自夸说:“诸将渡江,无不荒贪,唯我与国宝(张庭珍字)始终自守”。可是在成宗元贞二年(一二九六年),他与征宋将领阿朮、阿里海牙等因占有江南田土不输赋税,受到元政府派人调查稽核[17];阿里海牙在潭州占夺民户柑橘园,他儿子时仍不肯交还原主[18];山西藩王小薛自至元二十八年(一二九一年)至皇庆元年(一三一二年)侵占上党学田、襄垣县民田[19];权臣燕铁木儿于至顺三年(一三三二年)乘总佃平江、松江、淀山湖圩田五百顷有奇的人死去,以增加纳官粮的手段夺取上述圩田,然后招人佃耕,从中营利[20]。更严重的是,有的蒙古、色目贵族官僚,“虚钱实契”典买民田,“干要租钱”[21];有的强勒拘收漏籍户、放良户、析居户、僧道还俗户及其田土;一些邀功好利的歹徒将有主之田诈称荒地呈献给皇子、驸马、投下贵族;一些无权势的民户,为了逃避杂泛差役,不得已把自己田土呈献给贵族豪门,充当他们的佃户。这些贵族官僚不仅掠夺土地,连山场河泊都要霸占,与劳动人民争夺渔樵之利。一般蒙古军将在驻地与权势勾结,侵占细民田宅的事例,多得不胜枚举。(https://www.daowen.com)

至于汉族军阀,在宋元更替过程中,依仗新朝的政治势力也无不扩大了封建权益。南宋降元军阀范文虎所有湖州、南浔、庆元、慈溪等处田土,“皆以势豪夺之者”[22]。宋亡后,江南所在路府州县管军官、南宋降元官吏等等“有势力人每,强占百姓田宅产业”,而且“占住以后,接踵相承,视为传舍,上下蒙蔽,多不理问”[23]。蒙古、色目、汉族的贵族、官僚、军阀们无限止的影占人户田土,影响了最高统治者的利益,两者间产生了争夺利益的矛盾。最高统治者运用政治力量屡下禁令,限制这些贵族官僚地主的兼并,可是禁止之令尽管十分严格,影占兼并之风仍是滋长不已。而且位居显要的大贵族、大官僚倡行于上,州县级中小贵族、官僚效尤于下,上行下效,相率成风,终元之世,未尝有一日稍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