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释

注 释

(注一)月氏之“氏”,读如“支”,故亦称“月支”,其实本“氐”字也。月氏乃译义而非译音,我族盖认为氐族之一,其冠以月名者,示别于氐,犹言阴戎、骊戎耳。月氏种属,近代欧西学者考证极详,今不具引。

(注二)《汉书·西域传》:“月氏西君大夏,而塞王南君罽宾。”此二语最能提絜当时民族接触迁徙之纲领。《汉书》屡言塞种——如云:“塞种分散,往往为数国,休循、捐毒之属,皆故塞种也。”又云:“乌孙民有塞种,有月氏种。”注家不能指其为何族。(颜师古谓即释迦种,大谬。)今考塞王初居大夏,大夏者,今土耳其斯坦之布哈尔州。《汉书》称:“月氏臣服大夏,都妫水北为王庭。”妫水亦称乌浒水,即今之阿母河(Amu Darya)也。此地本东方文明发源地,我中华民族曾居之。(黄帝时神话,多与大夏妫水有关。)春秋、战国间,为波斯领土,自亚历山大东征,遂为希腊殖民地。跨阿母河两岸,建设柏忒里亚国(Baitria)。班书之塞王,即柏忒里亚王也。当时希腊东陆殖民,不止一处,故曰“往往分散为数国”,且列举其名也。柏忒里亚亡于月氏,南迁罽宾(迦湿弥罗)。其时代与事实,西史所载正合,故知塞种为希腊人无疑也。

“月氏初灭大夏,都妫水北,渐移水南,初分其国为五翎侯。后百余岁,而贵霜翎侯邱就却最强,尽灭四翎,自立为王国,号贵霜王。侵安息(波斯),灭濮达(犍陀罗)、罽宾(迦湿弥罗),其子阎膏珍复灭天竺,置将一人监领之。月氏自此极富盛,诸国称之皆曰贵霜王。”此《后汉书》所记之大略也。近欧人从阿鲁米尼亚及阿剌伯古文书中,考见Kusan王事迹颇多,即范书之“贵霜”也。以年代考之,汉哀帝元寿元年遣伊存使中国者,当为邱就却,而迦腻色迦王,则阎膏珍之子或其孙也。欧人研究古钱所得智识,知邱就却信仰佛教,阎膏珍则信婆罗门教或波斯教云。

(注三)末田底迦为阿难弟子之说,见《阿育王传》卷三、《阿育王经》卷六、《西域记》卷三、《付法藏因缘传》卷上等书。其入迦湿弥罗年代,或云佛灭后五十年,或云百年。惟《善见律毗婆沙》卷三,记阿育王时派往迦湿弥罗、健[犍]驮[陀]罗宣教者,即末阐提(末田底迦之异译)也。二说相去约百余年,后说与石柱刻文合,较近真。要之,此两地佛教,必为此人所开辟,则无可疑也。

(注四)佛灭后二百年顷,大众部僧大天倡异论,与上座部分裂。无忧王(即阿育)袒大众,上座诸大德现神通腾空渡殑伽(恒)河,飞往西北。事见《大毗婆沙论》卷九十九。此固“有部”之神话,不能认为史实,然正可为正统派求新根据地于迦湿弥罗之一种暗示也。

(注五)“隋高僧释智嶷,姓康,本康居王之胤。先代因国难归于魏(曹魏),封于襄阳,历十余世。”事见《法华经传记》卷五。“齐(萧齐)高僧释慧明,姓康,本康居人,祖父时避地东吴。”事见梁《高僧传》卷十一。可见三国时康居必有大乱。(考西史,似是被巴里的亚人侵入。)故大去其国者颇多也。“康僧会之父,亦以吴时移居交阯。”事见梁《高僧传》卷一。其迁居动机,或亦同一也。

(注六)《华严经·菩萨住处品》,多列于阗地名。学者或指此为《华严》在于阗成立之证据,虽未可尽信,然今六十卷本《华严》,则支法领得之于于阗,八十卷本《华严》,则于阗遣实叉难陀赍来,且亲为翻译。在我国《华严》传授渊源,舍于阗外别无可考见,此极须注意之一事实也。

(注七)《魏书·西域传》“于阗”条下云:“自高昌以西,诸国人等深目高鼻,唯此一国,貌不甚胡,颇类华。”此足为于阗与中国民族相近之一确证。玄奘《西域记》(卷十二)载于阗建国历史颇详,大致情形,则一东方民族征服原住之西方民族。中云:“东土帝子蒙谴,流徙居此东界,群下劝进,又自称王。……旦日合战,西主不利……东主乘胜,抚集亡国,迁都中地。……”洛克海尔氏译《西藏文佛传》(一八八四出版)所记大同小异,略言“有中国人名瞿萨旦那者,与印度人——阿育王宰相名耶舍者,合力建设此国云云”。瞿萨旦那,即《西域记》所举于阗国之原名也。此两书虽皆多神话,不可尽信。然以地理上关系,中、印两民族各自移植此地,固当然之事。

经冲突调和之后,混成新种,因而建国,亦历史之常轨。于阗既为此两优秀民族合成,固宜能对于人类思想界有新贡献也。

(注八)斫句迦即《汉书·西域传》之子合,亦译遮拘迦、遮拘槃、朱居、朱驹波等名。《历代三宝记》卷十二引阇那崛多所述亲历谭云:“于阗东南二千余里,有遮拘迦国,彼王纯信敬重大乘。……王宫自有《摩诃般若》、《华严》、《大集》三部大经……王躬受持,亲执键钥。……国东南二十余里,有山甚险,其内安置《大集》、《华严》、《方等》、《宝积》、《楞伽》、《舍利弗陀罗尼》、《华聚陀罗尼》、《都萨罗藏》、《摩诃般若》、《八部般若》、《大云经》等,凡十二部,皆十万偈,国法相传,防护守视。”据此,则大乘经典写本藏袭之丰富,当时盖无出其右。

(注九)《西域记》“斫句迦”条下注云:“旧曰沮渠。”沮渠与朱居音正同,皆异译耳。北凉之沮渠蒙逊,提倡佛教最力,其叔父沮渠京声,译业甚富。此皆斫句迦人所贡献于我国也。

(注十)梁《高僧传》卷五《道安传》云:“初魏晋沙门,依师为姓,故姓各不同。安以为大师之本,莫尊释迦,乃以释命氏。后获《增一阿含》,果称‘四河入海,无复河名。四姓为沙门,皆称释种’。既悬与经符,遂为永式。”此佛门一重要掌故也。

(注十一)《高僧传》卷一帛延、帛户[尸]梨蜜多罗两传,皆仅称西域人,不著其国籍。而《尸梨蜜传》称其为“国王之子”。《出三藏集记[记集]》卷八有《首楞严后记》一篇,记此经译者为龟兹王世子帛延,因此知二人皆龟兹人也。《魏书·西域传》“龟兹”条下云:“其王姓白。”遍检正史,记据益真。《后汉书》所记和帝永元三年班超所立之龟兹王名白霸,安帝延光三年班勇征西域时,龟兹王名白英;《晋书》记苻坚将吕光灭龟兹,杀其王白纯;《魏书》载继白纯而立者为白震;《北史》及《隋书》记隋大业中龟兹王遣贡,其王名白苏尼咥;《唐书》记开元七年龟兹王卒,其名白莫苾,开元九年遣使入贡,其王名白孝节。龟兹王统,白姓相传,信而有征,则此王子国籍,自为龟兹无疑。帛延、帛法祖,他书多作“白”。《传》中改白为帛者,殆恐与中原白姓混,故用同音非姓之字,以示别其为外国人耶。

说明:本文撰于一九二一至一九二二年间,录自商务印书馆一九二三年六月出版之《梁任公近著》第一辑中卷。

文章为修改前文之作,收入《佛学研究十八篇》及《饮冰室合集》时置于前文之后,题为《又佛教与西域》,题下有编者按语:“此篇与前篇题同文异,似为修改前篇之作,兹并录存,读者比较观之可耳。”梁启超自称一九二一至一九二二年间对于《中国佛教史》之原作“大不满意”,前篇被摒斥于《梁任公近著》第一辑之外,而此篇得以收入,当为该时期改作结果。

[1]作于一九二一—一九二二年间。

[2]此篇原名《又佛教与西域》,收入《佛学研究十八篇》时,题下编者按语曰:“此篇与前篇题同文异,似为修改前篇之作,兹并录存,读者比较观之可耳。”

[3]“海通故实”,《佛学研究十八篇》作“海道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