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花纹内容

4.花纹内容

(1)弦纹穿过鋬下(R2034,图43)。

(2)连续圈纹花边(R2027、R2030、R2031)。

上述九点都是不见于其他区域的特点。在这一组标本中,有两件方形爵与一件单柱的圆形爵同出于M331。这三件爵形器埋在小屯丙区的一个墓葬中,可以证明方形爵与平底圆身的爵形器的流行有相同的一段时间。上文我已说过,在甲骨文的象形字中,所认出的早期的“爵”字很少是平底的。照董作宾先生的断代标准判断,属于第四期甲骨文中的“爵”字,却以平底的为最多。第四期的“爵”字的字形似乎是标准化了(参看图9)。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点这一器底形演变的消息来,即:平底爵在青铜爵形器中,不是最早的形制。它的来源在早期爵形器身上,找不出线索来。M18.4、M222两墓出土的爵形器,是小屯早期的代表(R2018、R2019),它们都是圜底的。圜底形是北宋以来,古器物学家公认的“爵”的标准形制。平底的爵形器不仅在小屯及侯家庄发掘品中出现的地层较晚,在可以断代的甲骨文字中也是晚期发展,所以它的突然出现就成了考古学家的一个特出的问题。

表5 小屯丙组基址出土爵形器之记录及文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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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有的材料看,平底方爵在全部爵形器中是很少见的,不及所见著录中全部爵形器的千分之五[6],但在小屯与侯家庄所发掘的不及四十件爵形器中,却出了两件。它们的形制与花纹都呈现着与弦纹爵形器完全不同的作风。方形的杯身及杯身两层的划分,与九十度转角的底折及水准平的平底,这些形制显然都是有所承继的。我们现在尚不能断定它的外范拼合情形如何(见上文),这种排列实在需要若干实验,方能证明实际经过的制造程序。若专就形制追寻它的早期原始,我们既然在铜器及陶器中找不到它的雏形,最可能的来源应该是在木质的器物上。木质的爵形器虽亦无实例可证,但是间接的证据却是有的。例如《考工记》把爵的制造列在“梓人”的职掌之中,梓人是攻木之官[7]。这一传统的说法必有所本,而且“爵”这一器物在三礼书中,尤其是《仪礼》中所见甚多。但近来田野考古的发现,却证明到了西周晚期青铜的爵形器就渐渐地稀少,以至不出现了。《仪礼》中的“爵”所指的是周代的礼器,这是很清楚的事实,这些“爵”到底是用什么质料制造成的呢?看来大概与豆这一系列的器物一样,它们也可以用木、用骨或用其他质料制造。此处所设想的木质爵形器,不但可能盛行于西周的晚期及春秋时代,也可能早到殷商或更早的新石器时代。这种木质的爵也许具有富丽的花纹。我个人认为小屯出土的两件方形爵,与其他青铜的方形器,如方鼎(四足的,亦称为盍)、方卣等,都是效法木器的仿制品,所以它们的花纹及形制都保持了若干木器的传统。

但是,在小屯中期,即小屯乙组的M232、M238两座墓葬中,出现了圆形杯身的平底爵。若说方身的平底爵为平底的最早代表,这就要牵涉到M232、M238与M331的比较时代问题上。这几座墓的前后次序及其殉葬品的时代,显然不是单靠少数记录在卷的地层现象所能完全解决的问题。它们的时代问题,若根据用得上的考古资料归纳,结果就表现了极错综复杂的性质。在最后的结论中,我们还要更详细地讨论。在此处我要提出的一点,是M331出土的方爵形器出现的时代;这一形制爵形器的生命史,最晚的时限,自然可以完全由这一墓葬的时代确定(即不能晚于M331墓的埋葬时代),但它的早期历史仍是难定的。这一类的问题在讨论觚形器时已经说过了[8]。回到小屯丙组基址墓葬所代表的时期问题上,它们应放在殷商的哪一期咧?仍没有肯定的证据可资凭藉作一肯定的答案。到现在为止,我们只能说比较地层的现象,丙组墓葬群要比乙组墓葬群晚若干年代,所以丙组墓葬里的殉葬品,就入土的年代说,应比乙组晚。由此进一步的推断为:丙组出土的爵形器比乙组的爵形器可能较晚;但是若把它们与侯家庄的爵形器比较,它们的时代关系尚不能明确到这一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