斝形器与爵形器之异同

三、斝形器与爵形器之异同

斝形器的生命史,同爵形器一样,虽在形制上富有变化,它的变化过程大致是可以谱出来的。古器物学早期所讨论的有关这组器物各方面的问题,最大的纠纷是在它们的名称上,所牵涉到的“诗”和“礼”的解说是很复杂的。

我们若是同意北宋以来古器物学家所命名的“斝”为斝形器这组器物的代表,归纳其形制而加以界说,我们就发现了青铜所制的“斝”实具有若干不变的特征,如上文所说。

在这一界说内,见于图录中的斝,有一百余件。在这些标本上,我们可以看出,这一式的青铜器原始于新石器时代陶器形制的重要证据,并可推断它所受的木容器的影响。

青铜的斝形器之形成,除了抄袭陶器和木器的形制外,当然也发展了若干前所未有的新形态和花样。最早的青铜斝,很显然地,远在小屯最早的墓葬时代以前已经存在。按足部的结构演变的阶段,郑州和辉县琉璃阁出青铜斝的墓应该比小屯乙区的还早一个阶段。但这两处的墓,在黄河流域的华北区,实在不能算作最早青铜时代的遗存。

至于斝形器这组器物的名称起自何时,我以为是古文字学家可以详加研究的问题。许慎根据旧说,定它为“玉爵”——这一界说确实值得玩味,可以加以研究的。

在已可认辨的甲骨文字中,我们已经发现了,可以当作“爵”字的象形字远比“斝”字多。在那些富于变化的象形“爵”字的字体中[17],足部作联裆的,要占一个大数目。但象形的“斝”字,只有很少的实例[18],少数的实例中,没有任何字带有联裆足的符号。

若把文字和实物对照,我们可以了然,联裆足的象形爵字,所象征的器物,显然不是在小屯一带出的殷商时代的青铜爵。我以为甲骨文中这一部分象形的“爵”字所取的对象,应该是黑陶时代袋状足的三足器。据此,我们可以说,“爵”的象形字体,可能在青铜时代开始以前即已存在,所象征的最早器形,为新石器时代的陶器——这种名为“爵”的陶器,可能还没有立柱;它不但是后起的青铜爵的雏形,可能也是青铜斝的雏形。

这一雏形,除了土制的外,也许还有石制的和骨制的;它们的形制不必与陶器完全一样,但却可以借用陶器的名称,都叫做“爵”。到了青铜时代,用新材料摹仿旧形制,器物的名称仍旧,于是“爵”就成了一个大共名;或者说,成了一种通名了。但器物的形制不但继续变化,用处也渐专化,于是这些专化的特产品,除了享有通名外,又取得专名。“斝”字大概就是比较后起的专名之一。

[1](宋)王黼等,卷第十五;七至廿一(详参考书目,下同)。

[2](汉)许慎,卷十四上、五。

[3]罗振玉,1914年,第37页。

[4]李孝定,1965年,第4108页。

[5]Andersson.J.G.,1947.

[6]梅原末治,1940年,图二八:6。

[7]孙海波,1939年,图二三、图二四。

[8]殷墟出土青铜斝形器共十六件,内一件残破过甚,未计在内。

[9]李济,1934年,图版ⅩⅩⅥ。

[10]Karlgren,B.,1936年,p.91.

[11]李济,1948年,第38—39页。

[12]李济,1948年。

[13]考古研究所编,1956年、1957年。

[14]李济,1948年,第39页,插图四:斝形器足部结构之演变及其可能之原始。

[15]此点根据有款识标本所占的百分率论断。

[16]两墓中各有斝二件,一件作透底空足,属第(1)级;另一件足部横截面,属第(4)级构造,T形下端带锤。

[17]李济、万家保,1966年,附录:《觚爵两形铜器铭文考释》。

[18]李孝定,1965年,第41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