斝形变化的幅度

一、斝形变化的幅度

斝的形制见于传世有图录的记载,应以《宣和博古图录》为最早。此书卷第十五,所录的斝形器共十六件,一件标为汉器,余皆列为周器。[1]

若按研究容器的标准,类别《博古图录》列举的周斝和汉斝,至少可以辨出四种不同的类型如下:

(1)三联裆足,细颈(图7〔1〕周父丁斝、〔2〕周虎斝)。

(2)三分立足,杯形身,平底,有底折,侈口(图7〔3〕周云雷斝五)。

(3)三分立足,深盆形身,平底或凸底,有底折,折叠周壁,侈口(图7〔4〕周风纹斝、〔5〕周子乙斝一)。

(4)三分立足,簋形身,圜底,有颈,口外坡(图7〔6〕周山斝)。

以上四类型六例,都是三足的;《博古图录》中,不见四足的斝形器。但较晚的著录,以及殷墟发掘出土的,都有四足的斝形器;它们同三足的一样,也可分为联裆的足和分立的足两种。

许慎《说文解字》说斝云:“斝玉爵也,夏曰琖,殷曰斝,周曰爵。从img,从斗,冂象形,与爵同意,或说斝受六升……”[2]

罗振玉则谓:“斝从叩不见与爵同之状,从冂亦不能象斝形;今卜辞斝字从img上象柱,下象足,似爵而腹加硕,甚得斝状,知许书从img作者乃由img而讹;卜辞从img象手持之,许书所从之斗殆又由此转讹者也。”[3]

李孝定教授同意罗之说法,但认所释“斗”乃“img”之讹则颇有所商,他说:“……从斗盖累增之偏旁,斝为酒器,斗为量器,物类相近,故又增斗以为偏旁;此亦文字孳乳衍变之通例也。”[4]

根据文字学家的这些意见,我们再就实物的本身检查它们的形制。若是把这些可以命名为“斝”的青铜器聚在一块儿比较,它们的形制变异的幅度就显然地很大了。但是,同时我们也可以在这些标本上发现两点不变的特征:即(1)口上有两柱;(2)身旁有一鋬。若由两柱脚所在定一直线,这一条线的方向与鋬弓抛出的方向就构成了一正角的“T”字形。这一正角关系,跟爵形器的鋬和柱位置关系相比,呈现了一个基本分别,爵口上两柱脚所定的直线方向,与爵鋬弓所抛的方向,两线是平行的。

斝与爵的形制互比,尚有另外的两点重要分别,即为:(1)爵形器有流,斝形器无流;(2)爵形器容量小,斝形器容量大。

以上这些形制上的区别,不是在象形字的“爵”和“斝”所能完全表现得出来的。最初造字的人,却把握了“以简驭繁”的原则,认定了有流和无流为两器各自特有的形态;再以单柱作爵的符号,双柱作斝的符号,造字的人遂造成了这两个象形字。至于这两个字以后的演变,自然各有它个别的历史背景,显然不是最初造这两个字的人所能预料的了。

由上段分析,我们得到一种重要的认识,即:愈是得用的部分,器物的变异愈大;而附着的部分——如柱和鋬——经常不变,或变异甚少。这些变异甚少的部分不但用作了代表这组器物文字的符号,同时也构成了为它们下界说的定点。下列分类表所根据的实例,为见于著录中命名为斝的一百十五器。不符上一界说者,虽命名为斝的,当作斝的变种处理(图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