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器共用之名词部分

1.各器共用之名词部分

(1)口部——器身最上端之敞口部分统称口部。

(2)纯缘——周壁的最上部分,以变向的方式,或其他符号分划出来所构成的容器的口部。

(3)耳与鼻——附着于器身的口部,肩部或腹部等部位,看来似器物之耳,过去古器物学家均称为“耳”。各形器之此类耳皆大不相同,有立耳、腹耳之分,有纵贯耳、横贯耳之别。本文定名:称横穿者为“耳”,直贯者为“鼻”,但有时亦沿用旧称为“贯耳”。

(4)周壁——器身之四周曰周壁。

(5)器身——为各形器之主体可容物之部分。

(6)颈部——肩以上,口以下略向内缩之部分曰颈部。

(7)腹部——底以上,肩以下之部分曰腹部。

(8)肩部——腹以上,颈以下之最宽横径部分曰肩部。

(9)底部——整个器身最下端之面谓之底部,有圆底,曲底,平底之分。

(10)足及圈足——支持整个器身,连接于底部的三只或四只支柱谓之足,而连接于底部的圈状足曰圈足。

(11)足孔——底部与圈足之交接处,出现有十字形、亚字形、长方形不等之小孔曰足孔。

(12)盖——口部上的覆加物曰盖。

(13)钮或柱钮——位于盖顶中央之直立柱状者曰柱;柱上端另有塑他形钮状物者称柱钮。盖顶中央或具柱钮,或具钮无柱。钮或为环状,或为菌状,或为鸟形或他形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