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测定所用的标点及其名词
(1)高度:以公厘(mm)计算
A.通耳高——置三足于一面上,量此平面至立耳顶端之平均高度。
B.体高——置三足于一面上,量此平面至口部之最低高度。
C.身高——由口部最低一点量到底(外面)最低点之高度。
(2)径:以公厘(mm)计算
A口内径——口部内缘之最大直径。
B.口外径——口部外缘之最大直径。
C.腹径——最大周壁处之最大直径。
(3)重量:以公克(g)计算,皆以实重为准。如系残缺者则得其残重。
(4)容量:以立方公分(c.c.)为单位。将完整之鼎形器置于水平面上,倾入煤油,量其最大容量(至煤油不从口部溢出为准);若器身部分残破,则以菜籽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