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形器各类花纹的演变迹象及渊源(附论花纹与形制之关系及“铸鼎象物”和“图腾”的意义)

二、鼎形器各类花纹的演变迹象及渊源(附论花纹与形制之关系及“铸鼎象物”和“图腾”的意义)

就文饰在青铜器上的发展阶段论,若是把三件带弦纹的鼎形器放在第一级,跟着而起的应该是弦纹中夹圆泡的一例。由此,再向前演变,圜身的单圈周带形文饰之兴起,似乎是一种自然的趋势了。这一阶段文饰的前型,为平行两弦纹中间夹圆泡的一例(R1109),随着就是以动物花纹为主要内容的圈带。动物型的圈带,在安阳发掘出土的鼎形器中留下来的例最多,小屯与侯家庄共出了八件。八件的花纹内容,上段已加描述,它们有相似的部分,也有很大差异的方面。

最相同的一点,是没有例外地各一周带都由三组完全一样的花纹单位衔接构成。除了一器上下镶有一横行窄条成串的小圈之花边外,这些周带都以简单的弦纹界划各一图案单位。另一类似之点,为每一图案单位均以一对或两对爬虫形长条身分居左右两半段对排,但居中的头形可以合成一个,也可以分为两个,分离的远近及头形的表现各有差异。不过在正中的地位,大致为棱脊式直条占据。专论每一图案设计的细节,又可把它们分为六种。以下所排列的六型单圈周带的秩序,不一定代表它们在铜器上出现时间先后的次序,只是一种设想中的逻辑安排。

(甲)这一图案以盾牌形直宽条居中,左右两半段各横排简化夔龙纹一对,张口向内。背景填细线云雷纹。排在外段靠两端边缘的夔龙,角纹与居中的一对不同,躯干亦较短,牙齿带尖(R1103,图15〔1〕)。

(乙)一般安排类似(甲)型,以盾牌形棱脊,中分每一单位图案为左右两半;每一半段各以长条身、回顾的头部、下卷的尾、加羽毛的躯干、下带钩状足形之龙纹为主体纹,用宽条表现。底部填细线云雷纹。两例(R1104、R15478,图15〔2〕、〔3〕)。

(丙)此型虽只有一例(R1107),却在这一系列中代表很重要一段联系。中分图案单位为两半的一条棱脊,凸出底面特别高耸;表面有切迹,刻划棱脊为五段。左右两半的主体花纹为:带大弯角、头向中间棱脊、横躺的长条身、尾端上卷之爬虫形文饰,此一主体花纹占饰面的三分之二。外段靠边的三分之一,附有鹰形头、臣形眼、长腿、利爪、脑后伴以下垂的长条身。它的尾端卷向后,尾尖向上卷。此一复合形动物与居中的主体花纹一样,显为简化龙纹之一种,惟头面向外,上卷尾尖,与居中的主体龙纹尾尖,上下遥对。最重要的编排为左右两半之主体花纹头部的侧面,靠拢居中的棱脊;遥远看此一图案单位中段的花纹,似为一个动物的正面像;但细查之,即知此中段花纹的组织实为左右两爬虫头部的侧面视景之合并画面。若是我们把这一例认为“饕餮面”之原始阶段,对于这一重要纹绩之原始,就可以免除好些不切实的幻想了(R1107,图15〔4〕)。

(丁)这一型的花纹,第一例出现在无立耳、有鋬的鼎形器上(R1111),第二例出现在典型的鼎形器身上(R1106)。中分图案单位为左右两半的,仍是棱脊形的直宽条;左右两半各以一长条身爬虫形的侧面视景为主体花纹,长条身以两平行横宽条表现,下宽条代表躯干的下缘,上宽条代表上缘。两缘各有钩状纹射出。R1106一例下身仍带一爪,头部亦由侧面视景表示;两侧面视景已与中隔之宽条并成一体,形成了一向前正视之全面。全部图案形成一头两长条身之“肥遗”型的复合动物(图15〔5〕、〔6〕)。

(戊)每一单位之主体花纹各以一头两长条身组成之。无细线云雷纹填底,但头形和身形均与图15的〔1〕至〔4〕数例不同。头形似由〔4〕型演出,中分图案之向前面孔及伸向左右之长条身躯均以粗宽条刻划,躯干上下缘各附以粗线云雷纹;尾端作鱼尾状,填以羽形纹(R2049,图15〔7〕)。

(己)各单位图案结构如上例〔5〕,但面部更加融合,鼻形已无棱脊状,全体动物面部包括鼻、角、眼各器官。长条身结构类似〔5〕(R2053,图15〔8〕)。尾端折叠双歧如鱼尾。主体花纹上下缘均饰以连续小圈之镶边花纹。

以上八例六型虽有两型各具两例,它们的花纹细节与排列极为相近,但亦不完全雷同。这证明每一器物的文饰为一个别的设计,每件的花纹制造皆由专家根据原有的图案加些新的成分分别创造。这些个别差异,累积起来就演成了新的式样,如上所述的〔3〕至〔5〕、〔7〕、〔8〕各例。

以上是专就图案之安排而言。这些安排的变化,产生了两种新的图案,即:(1)肥遗型;(2)饕餮面。这两种新的图案,不但各自发生了很繁富的新花样,由于望文生义的心理作用,也产生了很多有关的神话。若与所装饰器物之形制合并讨论这八件的体型,有下列的数种:

甲乙两型花纹三例的器物,都具实体圆柱形的足,器身都作圜底深盆形。

丙型花纹的实物所具有三足为扁体锥状,足部边缘射出枝节,代表一种复合形动物姿态,器身为圜底大口的盆形。

丁型花纹装饰的三足鼎形器,有两例具圆柱状的足,一例有立耳无鋬,一例有鋬无立耳。

戊、己两型花纹近似,所饰的器物,器身外形亦相同,但足型却不一样。戊型花纹之器身,具透底空足的三足型;足的外形是圆的锥状。己型花纹的器身,底不透空;足形是扁锥状,边缘射出部分花纹。

上列事实可以证明:花纹图案与器物形制之关系,不是固定的。形制与花纹之间没有相同变化的则例可寻。

较难解释的,为最后的一型两例;它们都是小屯出土的。它们的花纹似经过长期演化。花纹的轮廓又与其他六例似属于一系统,但所装饰之器物形制,在此八例中若与陶器形制比较,最为原始。同此一型的图案,在郑州辉县亦出现多次,均无云雷纹填空。这两器的装饰图案,显然代表“肥遗型”的成熟阶段。可能地,装饰青铜器初期所采取的手法,为抄袭骨器或木器上演变成熟的花纹。铸铜技术进化期中,文饰的设计也跟着变化,装饰艺术史中,也经过复古的运动,复古的一派感染了铜器工业,设计人就跟随了仿古的风气,所以就把原始的花纹装饰在形制进步的器物上了。这一可能的发展,是否可以解释上述的存在情形却是值得继续追寻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