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以及均等化水平的评估方法和标准
George Boyne、Martin Powell和Rachel Ashworth[8]将公共服务的需求、权利、税收努力三个方面结合起来对英国地方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供给的空间分布的公平性进行了实证研究。公共服务的需求由地方人口的特征所决定,权利由对国家和地方的税收贡献来衡量,税收努力则采用地方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来表示。
萨瓦斯[9]认为:可以使用支出均等标准(Equal Payment)、效果均等标准(Equal Output)、投入均等标准(Equal Input)和需求满意程度均等标准(Equal Satisfaction of Demand)来衡量。支出均等标准又分为支出额度与公共服务相匹配(Equal Payment for Equal Amount of Service)及支出能力与公共服务相匹配两个部分(Equal Payment for Equal Ability to Pay)。如何来选择这些标准,则取决于决策者的价值观,价值观的选择最终是一个政治过程。
国内学者对公共服务的提供以及均等化水平的评价标准和体系也非常丰富,测量均等化程度的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变异系数、泰尔指数和基尼系数等。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确定转移支付系数
李萍、许宏才和李承等利用财政部确定的转移支付系数来衡量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程度。所谓的财政转移支付系数是衡量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弥补标准收入与标准支出之间缺口程度的一个指标,系数的确定是参照均衡性转移支付总额、各地区标准收支差额以及各地区的困难程度来决定的[10]。转移支付系数越大,均等化程度就越高。这一方法在财政部门被广泛采用。但缺点是仅仅是对均衡性转移支付的计量,没有包括其他的转移支付,所以只能反映部分均等化程度。此外,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并不一定反映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程度,最终还要取决于资金的使用结果。
(二)财政投入水平的高低
国内有不少学者从财政投入水平、人均支出等视角来考察公共服务提供的水平以及均等化的状况。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和文化、地方政府的支出偏好差异很大,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行为也会千差万别。因此,即便地方政府支出数额相同,也不能保证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就相同。(https://www.daowen.com)
(三)构建多项指标的综合评价视角
陈昌盛和蔡跃洲[11]针对中国公共服务服务供给的状况,开发了一个含8个子系统和165个指标的指标体系,分别从投入、产出和效率三个方面,用基准法和数据包络的评估方法,对2000—2004年我国公共服务的综合效率、投入产出效率和地区差异情况进行了分析。
安体富和任强[12]构建了一个包含4个级别、25个单项指标的基本公共服务指标体系,并利用这一指标体系对我国2000—2006年的公共服务及其具体的均等化情况加以评价,得出我国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正逐步扩大的结论。
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调查中心在借鉴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编制的人类发展指数基础之上,编制了中国发展指数,对我国2004年和2005年31个省级行政区的中国发展指数进行了分析。
刘尚希、杨元杰和张洵提出从投入(资金)—产出(设施、制度)—结果(大众受益)三个维度来考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以及公共财政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的作用[13]。
卢洪友(2012)从投入—产出—受益三个维度评估中国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将投入指标界定为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支持力度、物质基础设施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状况;产出指标主要反映通过这些资源投入所能生产出来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以及服务生产部门的保障密度;而受益指标反映了各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产生的影响效应[14]。
投入—产出—受益(效率)评估设计体系可以使得对问题的分析全面、有效和透彻,但不足之处是产出类指标与受益类指标难以区分,产出类指标也可以说是受益类指标,让广大民众受益也是基本公共服务最好的产出结果。例如,人均道路里程既可以说是基础设施的产出,也可以用来反映广大民众从中获得的受益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