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政府考核和官员晋升机制

三、改革政府 考核和官员 晋升机制

首先,建立起合理而有效的评价体系,不能以GDP和财政收入论英雄,可以淡化GDP考核指标,强调绿色GDP指标;从传统的对GDP和财政收入需要的激励向公共财政和民生财政过渡,地方政府官员必须要关注民生,重视地方的科学和谐发展。

其次,改变“自上而下”的考核和晋升机制,逐步建立“自下而上”的晋升机制。对官员的考核应该加大公共服务方面的指标权重,应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水平、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居民满意度等指标考核纳入政府官员的政绩中,成为地方官员晋升考核的主要因素。逐步建立“自下而上”的考核和晋升机制,让公共服务的受众来评价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民意,让人大和政协在监督和问责地方官员中起重要作用,并注重新闻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