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分权理论与县级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
财政分权理论也称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它主要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探讨在多级政府下各级政府的职责、财权和财力的最优划分问题,体现了政府间中央财政集权和地方财政分权的关系问题。财政分权和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没有直接联系,也不是政治上实行联邦制国家的特产,而是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着财政分权问题,只不过在单一制国家,财政分权程度低一些,在联邦制国家,财政分权程度高一些。
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强调了地方政府在提供地方公共产品中的主体作用。
一是相对于中央政府来说,地方政府和消费者对地方的情况和偏好所掌握的信息要多,因此,地方政府可以作出好的决策。施蒂格勒进一步阐述了地方政府存在的必要性。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自己的公众,也更了解本地居民对公共产品的偏好;各地区居民应有权通过对不同种类和数量的公共服务进行投票表决以满足自身需要。换言之,地方政府的存在是为了实现资源配置的有效性[30]。奥茨提出了分散化提供公共产品具有相对优势的“分权定理”。对于某种公共产品而言,如果其消费涉及全部地域的所有人口的子集,且该公共产品的单位供给成本对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来说是相同的,那么由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选民要比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的产出量更有效[31]。

图2.2 地方政府提供地方公共产品的有效性
图2.2描绘了地方政府提供地方公共产品的有效性。横轴是表示居民人数,纵轴是表示居民对地方公共产品的需求数量。假设Ua、Ub、Uc分别表示这个国家三个地区A、B、C的居民对地方公共产品的需求,三个地区的居民人数相同。此时,三个地区居民对地方公共产品的最优需求量分别是D0、D1和D2,现假设由中央政府来统一提供地方公共产品,提供量为Q,那么中央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未能满足C和B地区居民对地方公共产品的需求,又超过了A地区居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量,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如果由地方政府来提供地方公共产品的话,它就会考虑到地方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偏好,因地制宜提供公共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因此,地方政府是提供地方公共产品的唯一有效主体。(https://www.daowen.com)
二是蒂布特(Tiebout)建立了一个地方公共产品模型,说明公共产品分散提供的效率,同时颇有见地地创立了一个偏好揭示机制。他在1956年发表的《地方支出的纯粹理论》[32]一文中指出,如果地方社区或辖区的数目足够多,每个社区提供不同类型的公共产品,作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居民可以自由流动,那么理性的个人选择居住的社区提供的公共产品产出水平能够满足他们的偏好。一旦政府不能满足其要求,居民就通过“用足投票”的方式迁移到自己满意的地区,这种流动性导致了地方政府竞争,结果是人们流露出其偏好的同时,反过来会促进公共部门的资源达到有效配置。偏好相同的人会组合在一起,公共服务也会以最小的成本被提供,就可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很显然,“用足投票”模型的理论贡献和现实意义在于,它证明了财政分权比财政集权的效率要高,该模型以“用足投票”的方式创立了地方性公共产品偏好显示机制。同时,蒂布特模型为地方政府之间提供公共产品的充分竞争提供了理论基础,因为拥有财政自主权的地方政府之间展开竞争,而竞争会促进地方公共产品的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但是这一模型是一个公共产品的完全竞争市场模型,是建立在一系列理论假设的前提之上的,例如,居民的充分流动性、地区间不存在外部性和信息的完备性等,而这些在现实世界里是很难具备的。
三是蒂布特和马斯格雷夫[33]还从政府的职能定位角度提出著名的分层蛋糕模型。他们认为政府有着三大经济职能,即参与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这三大职能有着一定的层次性,中央与地方在履行职能时应有所分工。他们认为低一级财政有着效率较高的资源配置能力,因为他们提供的是最能反映个人偏好的产品组合。如果公共产品的提供完全由中央政府统一提供的话,则会产生巨大的经济福利损失。而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其辖区内居民的偏好,以不同的价格提供不同数量的公共产品,这样不同地区居民的境况都能得到改善,并能消除效率损失。而收入再分配和经济稳定职能应当集中在中央政府手里,因为,地方政府在收入再分配方面的能力有限,这一政策要求政府以养老金、失业救济金、补贴、住房等形式转移支付给低收入阶层,这些资金是通过累进税筹集的,相对于较富裕地区来讲,贫困人口集中的地方必须征收很高的税,地方税收的差距如果很大,就会导致中高收入阶层从贫困地区迁移到低税的富裕地区,这样的话,地区人均收入和财富发生巨大变化,贫困地区进行收入再分配的规模和效果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为此,需要中央政府在个人之间、地区之间进行收入再分配,从而使得收入再分配的效果达到最大。
同样地,稳定经济的职能也应该主要由中央政府承担。原因很清楚,如果地方政府通过增加支出和降低税收的财政政策来刺激地方经济的需求,那么就会产生一系列问题:一是由此地方政府产生的预算赤字很难通过其自身融资来弥补;二是地方政府采取的刺激性财政政策,可能会由于地方经济的对外开放而导致严重的“贸易漏损”,这样一来就会导致把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降低接近于零;三是其他地方政府也可能相继模仿,产生竞争。为此,需要中央政府出面,利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配合来稳定经济,实现经济增长。
尽管稳定职能和收入再分配职能主要由中央政府承担,但也不能否认地方政府在资源配置职能中也含有宏观经济调控和收入分配的成分。
总之,传统财政分权理论主要从效率角度论证了地方政府在提供地方公共产品中的作用,越是层次低的地方政府,越了解其所管辖区域内居民的偏好,提供公共产品就越具有效率。由此可见,县级政府作为面向广大农村地区的基层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有着中央政府不可比拟的优势,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