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基本社会保障的投入分析
鉴于县级数据的缺失,本书考虑到县级政府主要提供的是农村基本社会保障,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可行性、可比性,故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均筹资水平、农村人均社会救济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支出水平、社会救济费占民政事业费比重、农村社会救济费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来反映县域基本社会保障的投入状况。
(一)总量分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8]。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不断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并且国家财政对新农合的财政补助不断提高。
从表3.34可以看出,2005—2016年,新农合人均筹资由2005年的42.10元,增加到2016年的559.00元,2016年是2005年的13.28倍,新农合当年的基金支出由2005的61.75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1 363.64亿元,2016年是2005年的22.08倍,这意味着国家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投入不断增加,筹资水平不断提高,受益人群不断增加。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16号),文件中指出2016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达到150元左右。
表3.34 新农合概况

数据来源:各年《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
从农村社会救济费的支出情况来看(表3.35),1999—2014年,国家财政的投入也是不断增加的,无论是总量还是人均救济费都有了很大的提升,总量由1999年的79 082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10 923 800万元,2014年是1999年的138.13倍,年均增速42.38%,人均农村社会救济费也从1999年的0.96元增加到2014年的176.57元,2014年是1999年的183.93倍。但是,从投入的总量来看,各年份的增速却不稳定,波动比较大,2000—2005年增长飞速,但2005年后增长速度不断下滑,到了2014年增长速度仅为2.16%。从农村社会救济费占民政事业费的比重来看,比重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农村社会救济费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虽然逐年增加,但比重却较低,连1%的水平都没有达到。
表3.35 农村社会救济投入

数据来源:根据各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计算获得。—表示数据无。2014年后的数据缺失。
因此,可以说国家财政对农村社会救济投入的绝对值增加非常快,但增速不稳定,增速下滑,且相对值不高。
(二)县级基本社会保障投入的差距分析
1.城乡差距分析(https://www.daowen.com)
从表3.36可见,2006—2016年,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支出水平都有了大幅度地提高,这说明在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城乡差距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支出水平来看,城乡差由2006年的49.10元扩大到2015年169.39元,城乡比由2006年的2.42倍扩大到2008年的2.85倍,但2008年后有着不断缩小的趋势。
表3.36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支出水平、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的比较

数据来源:根据各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整理计算获得。
同样,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来看,标准在不断提高,这说明国家财政的投入在逐年加大,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城乡差距也在不断扩大之中,城乡差由2006年的98.70元扩大到2016年的182.60元,但城乡比率有所下降,从2006年的2.39下降到2016年1.59。
2.地区差距分析
新农合的筹资主要来自各级财政的补助、集体扶持和个人缴费,其中各级财政的补助占主导地位。从东部、中部、西部区域来看(表3.37),三个地区的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都逐年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其中东部地区人均筹资水平最高,其次是西部地区,中部地区最低,成为中部“塌陷区”。这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各级财政对不同地区的补助水平有关。例如,2016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4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9]。
从省际差距来看。2007—201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都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但省际间的差距较大,两极分化较为严重,2007年,筹资水平最高的为上海市的389.92元,最低的为黑龙江省的36.95元,极差为352.97元;到了2014年,筹资水平最高的依然为上海市的1 710.0元,最低为青海省的378元,极差扩大到1 332元,标准差也从2007年的72.79元扩大到2014年的264.92元,两极分化不断扩大。但令人欣慰的是,变异系数从2007年的94.94%下降到2014年的54.47%,虽然2009年和2013年有所反弹,但总体是缩小的态势。
表3.37 新农合人均筹资的地区差距 单位:元/人

(续表)

数据来源:根据各年《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整理计算获得。因天津、广东缺失数据较多,故予以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