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性别对社会性别

2 生理性别对社会性别

这使我想起生理性别(sex)和社会性别(gender)的区别。20世纪70年代初,英国一位女性主义者第一次详细而清楚地阐释了这个问题(奥克利,1972)。这种区别并不存在于所有的语言之中,举例来说,在法语、挪威语和丹麦语中就没有这种区别。但是,对于作为语言学者的我们来说,这个区分十分重要。

生理性别(sex)是建立在生物基础上。它关乎基因、生殖腺以及荷尔蒙。女性的卵细胞含有雌性的性染色体X,而男性精子里或者含有一个雌性的X染色体、或有雄性的Y染色体。从根本上说,你最后是男是女完全取决于你的父亲给你的是一个X还是一个Y。这些染色体决定着生殖腺(胚胎的性腺),决定胎儿性腺是发育成卵巢还是睾丸。胎儿发育到八周左右,带有一个X染色体和一个Y染色体的生殖腺开始产生“男性”荷尔蒙睾酮,从这之后,胎儿开始形成男性生殖器。没有这种荷尔蒙的产生,胎儿按照常态继续成长,即发育为女性。生理性别本质上就是二元合成的。一个人或者是男性,或者是女性(当然,雌雄同体的两性人模糊了这幅画面,在下一个部分我会谈到这个问题)。

与生理性别比较,社会性别则是社会建构的,它是后天习得的。人们通过学习,掌握被理解为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各种特征。在日常语言中,说“男性化”的女人或者“女性化”的男人是有特定含义的。与生理性别不同,社会性别不是二元的。我们可以说,某男比别人更有男性气概(或者更女性化)。这种对照也反映在英语语法中。男性气概(masculine)这个形容词在语法上有比较级,我们可以说:男性气概(masculine)、很有男性气概的(more masculine)、最有男性气概的(most masculine);但男性(male)这个词就没有比较级,我们不能说男性(male)、*很男性(*maler)、*最男性(*malest)(星号表示语言学常规中不合语法规范的形式)。正如我将在第三部分中讨论的那样,人们被“社会性别化”,并积极地参与到自己的性别社会化过程中,我还将在那个部分考虑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其他很多可能的形式。

综上所述,有一点很清楚:事实上,所谓性专有和性优选的差异实际上都是表现社会性别的各种方式(ways of doing gender)。在特定的文化中,它们是“得体”的男女行为举止的组成部分。如果它们真是属于生物学意义上的性(sex),那就不会如现实中所显示出的那样,有如此显著的多样性。如果仅仅是生物学上的性,那就应该是到处都一样的。

因此,把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混为一谈,这会导致误解,也绝不会有任何帮助。尽管如此,两性差异在多大程度上是被生理决定的,又在多大程度上由后天习得,人们的看法仍然不同。例如,有大量证据表明,男人比女人更具侵略性。暴力犯罪者男人远比女人多。男人体内的男性睾酮比女人更多,这个事实常被用来说明这种差异(男性睾酮也被称为男性荷尔蒙,它在男性胎儿的成长中起着关键作用,但这种睾酮同样可以在女性体内找到)。

当然,仅凭这个证据远非可以做出研究结论。在高水平的睾酮和侵略性(aggression)之间似乎有某种联系,但显然不可能凭这一点就来断言:二者之间有确定无疑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我们不能肯定睾酮使得人们更具侵略性。毕竟,有许多研究证据记录了这一事实,男孩从来就比女孩更具侵略性,即便在学龄前也是如此;而儿童荷尔蒙发展水平是微不足道的,因此,男孩女孩之间侵略性程度的不同,这就不能归之于男女在荷尔蒙上的差异。事实上,还有一些研究显示,可能有其他相关原因:一个人的侵略性可能导致体内睾酮水平的增强。我们的确又处于鸡生蛋、蛋生鸡的境地了。而且,问题并没有在这里结束。我们对于侵略性的定义究竟是什么?这个说法之不准确众所周知[例如,见澳大利亚的女性主义者伦尼·西格尔(Lynne Segal)的描述,她说道,侵略性也被用作“主控”(dominance)的同义词(1994:182)]。侵略性可以用来指涉非常不同的现象,从研讨课上的果断自信到连环凶杀案,这些都可以用侵略性来形容。

所以,男性更具侵略性的倾向,这究竟是生物特征(生理的性特征)还是男性的社会性别某个方面,因此是社会建构的?抑或两者都是?或许,最好的方法还是承认:人们的行为模式是在生物结构和社会实践的相互作用下产生的;所以,归根结底,不可能把生物作用与社会作用截然分开。有案可查的是,对大鼠(rats)和老鼠(mice)进行的实验已经证明,睾酮与侵略性之间有着因果关系。但在人类或者其他灵长类动物中,这一点还不能确立。在某些灵长类物种身上——但不是全部,人们发现,较大程度的侵略性都是在雄性而不是雌性。即使情况如此,依然没有必要从生物机能上来解释(贝姆,1993:34-35)。正如西格尔所指出的:

仅仅是生物学原因……永远也不能完全决定经验和行为。例如,所有人都必须吃,但我们吃什么、怎么吃、什么时候吃、在哪里吃、素食现象、节食、饮食规则、肥胖症、厌食症;这些都不是生物学原因可以决定的。事实上,仅仅谈到生理嗜好,绝不可能对任何有关人类吃的饮食实践和问题有适当的想象,更不用说理解了。(1994:186)

要对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之间的关系做出论断,我们必须谨慎为之。正如人们通常所做的那样,当社会性别被描绘为生理性别时,这里就暗含了一个假定:即社会所决定的男女差异是自然而然的和不可避免的。把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相混淆,有其政治基础:伴随着这种混淆的常常是重申传统家庭角色的重要性,或者证明男性特权是合理的。让我们考虑几个例子吧。下面是我最近听到的一些意见。它们听上去实在是老生常谈了:

如今不许妇女去做那些自然的事情了。正常的女人想要有孩子,她们愿意待在家里,但是她们不能这么做。

喔,我想男孩的确在班上处于主导地位。哦,他们霸占了电脑,这很自然。就是嘛,女孩就是不感兴趣。

你们女人总是抱怨。所以现在有了“竞争性的工作环境”,对吧?你得到了你想要的,你就是永无餍足。总听见你们在抱怨。“竞争性的工作环境”,“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全是些废话!你干不了,就这么回事。

如果你受不了这个罪,亲爱的,回你的厨房去吧。

类似的还有很多。最后一句俏皮话明摆着是贬低妇女[见斯彭德著作(1995)有关澳大利亚人对于课堂上男孩表现的相应评论]。当人们抹煞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区别,就为严格限制妇女和女孩的做法找到了借口。这些限制可以被解释成生物意义上的需要;而人们所接受的那些男女差异观念,如认为男女在能力、需要和欲望上都有差异,那些观念都继续延续下来,不受挑战。

所以,断言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在本质上一样,这是个保守的论点。正如安·奥克利(Ann Oakley)所观察的那样,“面临社会变革的形势,生物性的解释可以把自己打扮得如同伦理规范,起到类似于宗教的那种道德说服作用”(1982:93)。对此效应的一个极端的、因此也是滑稽的表达见于杂志上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发表于1970年代末,它讨论了被一时视为威胁人性的现象:大量妇女选择工薪自立,而不是固守家庭、依赖丈夫。文章被冠之以这样的标题:“野心、压力、权力、工作——是否正在把女人全变成男人?”文中写到:“杰出的内分泌专家和医学教授”向妇女发出呼吁:“认识自己的局限,不然后悔莫及。”[转引自克雷莫拉著作(1981:第5—6章)]我倒想知道:对什么后悔莫及?

我希望常常有机会轻松地笑,笑这些无稽之谈。但是,的确存在着流行且大有影响的研究领域,它正致力于把人类行为简化为生物学。这就是人们所知的生物社会学,它尝试为行为建立遗传基因基础。这领域最近的成果宣称要提供证据,证明美国黑人的教育成就乏善可陈,原因是基于遗传[默里和赫恩斯汀著作(1994)];换言之,黑人天生劣等。更令人震惊的是,在女性主义者中也可以发现类似的生物本质主义。想想类似的例子吧,美国女性主义者安德里亚·德沃金(Andrea Dworkin)就有这样简单得吓人的论断:“暴力就是男性,男性就是阴茎。”(1979:515)

关于语言直接受生物因素影响的主张,也同样有争议。一直都有大量的研究,其目的是确立大脑能力上与生理性别相关的男女差异。近年来,许多生物社会学家在做这类研究。这是政治上高度敏感的领域。关于认知差异,大有争议的主张是,女人生来就比男人语言能力强,而男人比女人更擅长感知视觉和空间事物。的确有一些被确切记录下的差异:

1.据统计,女孩比男孩更早通过语言发展的各个阶段。

2.女孩较少有可能受到与语言相关的障碍干扰,比如结巴及阅读困难。

3.女孩和女人大脑左右半球在功能上其分工不像男孩与男人那样明确化(并非某一侧面有特别优势)。这意味着语言中心不是专门建立在大脑左半球;女人比男人更多地在右脑进行语言活动。这样的结果是:如果女人的大脑左半球受伤(例如中风)她在语言能力上受损的程度可能会比有同样经历的男人要轻缓。

以上所述三个差异中,第三点经常用来说明第一点和第二点。然而这里有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又进入蛋生鸡还是鸡生蛋的处境了。我们怎能假设脑部偏侧优势的男女差异是天生固有的呢?这个模式对刚出生的婴儿完全不适用。实际上,一些研究者已经发现男孩的大脑没有表现出那么多偏侧优势。环境影响看来是一种更合理的解释,可以用它来说明男女差异。有大量证据表明,人们对男孩讲话的方式与对女孩讲话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例如,我们明显对女婴说得更多。难道不是这一点更有力地激发了运用语言的技能吗?看来这非常有可能。长话短说,已经有过太多研究,全都试图证明妇女和男人的智能有着根本的生物性差异,但结果一直都不能做出这一结论。而我感兴趣的是,人们就是想要找到这些差异。正如英国语言学家德博拉·卡梅伦(Deborah Cameron)所指出的,“对‘差异’的研究不只是公正无倚地追求真理,在一个不平等的社会,它不可避免地带有政治维度”(科茨和卡梅伦,1998:5-6)。

在处理各种习得的行为,如语言交往行为方面,我们有把握说的只有社会性别化的行为。语言交往明显是习而得之的,试图用天生能力来解释它没有什么意义。在语言应用上有性专有(sex-exclusive)差异的社会里,从词典语法选项范围里做出选择,这就是在表演社会性别。既然男女被迫按照约定俗成的规定采用不同的语言形式,“选择”这个词用在这里或许不恰当。我们可以将这些规定与英语中约定俗成的规定做一对比,例如“负负得正”,“决不要用介词结束句子”,或者是“不要说‘him and me’”,而要说“he and I”。如果说话者使用了不合适的形式,无论如何,他们会被纠正。然而,与说英语的人违反语法规定的结果相比,违反性专有的语言规定,其结果如今要可怕得多。偶尔也有例外的情况,说话者未被纠正,结果就要承受痛苦,正如我们从福坦在巴西对卡拉加部落语言的研究中看到的那样。

社会性别,因而不是生物性的而是社会心理的分别;我们始终应该在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语境中来考虑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