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幼儿家庭教育状况异常落后
由于地方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原因,我国弱势幼儿的家庭教育状况与普通家庭之间差距巨大。弱势幼儿家庭教育由于经济支持能力低、家庭教育引导力不强、家庭教育影响力不足等综合因素导致弱势儿童在接受教育方面物质资源匮乏、机会资源被剥夺、综合素质欠缺,没有获得足够的能力去改变自身和家庭的贫困状态,从而阻断代际阶层的合理流动。
(一)家庭教育经济支持能力有限
以城镇家庭和农村家庭的比较为例。根据北京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公开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库(CFPS)2010年基线调查数据分析,城镇和农村家庭对2—14岁子女教育的投资均值分别为1887.77元和619.67元,城镇家庭教育投资是农村的3.04倍,其中在2—6岁阶段城镇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支出为农村家庭的5.10倍。这说明城镇家庭从早期就开始对子女的教育进行投资。而农村家庭由于家庭可支配收入较低,家庭对教育的经济支持能力有限,农村父母只顾眼前利益和教育投入的短期经济收益,认识不到教育投入的非经济价值和长远效用,加上近年来农村背景大学生就业现状不理想等因素,农民对子女教育投入的积极性不高。尤其是农村二孩家庭将面临更大的抚养压力,对家庭教育投入提升的空间不会很大,家庭教育投入将通过收入不平等的代际传递性发挥作用,最终以人力资本为中介进行传递,导致贫困的代际累积效应。
(二)家长文化程度低,家庭教育引导力不强
弱势幼儿的家长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根据《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2006年农村居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0276年,2016年为7.6954年,经过十年时间仅提高了9.5%。其中,小学文化程度为34.7%,初中文化程度为43%,高中文化程度为10.39%,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为3.11%,还有8.8%为文盲。
因受文化水平的限制,弱势幼儿父母的职业主要是农民或农民工,文化活动参与度很低,很难为家庭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家长由于自身的文化修养较低,教育孩子主要凭直觉和经验,缺少科学的方法和正确的理念;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辅导孩子作业,子女学习成绩的好坏寄希望于学校和教师;很少为子女选择额外的课程学习辅导班,尤其像音乐、美术等艺术类的辅导班就更少;对子女的学业成就表现得无可奈何,主要凭子女自身的天性和努力,任其自然发展。
(三)家庭教育文化资本匮乏,家庭教育影响力不足
家庭文化资本是一种潜在、隐性的资本形式,具体表现在父辈的职业与文化程度、家庭文化氛围与学习资源、家庭的教育理念、家庭的文化活动参与程度和休闲娱乐方式等方面。家庭的文化资本是“身体化的文化资本”,是父母的存在状态,以精神的、持久的习性和性情的形式存在,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子女的文化兴趣、艺术品位、价值取向、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弱势幼儿的家长自身从事的职业文化层次较低,很难为孩子创设良好的文化氛围,很难促进孩子的学习;同时,由于所拥有的社会基础文化设施建设落后,很少有家长会带孩子去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动物园或植物园等地方参观,更没有经济能力带孩子出去旅游,增长见识。家庭教育文化资本匮乏导致了弱势家庭对幼儿教育的影响力明显不足,孩子很少能从家庭中汲取文化的额外营养,再加上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影响,造成幼儿学习方法单一,学习目标模糊,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不能有效破解,对日益激烈的教育竞争表现出无助,渐渐对学习失去兴趣,最终导致过早辍学。
(四)家庭关爱能力严重缺失
以弱势儿童中的农村留守儿童为例。2018年8月31日,民政部依据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最新数据分析报道,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97万余人。从监护情况看,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照顾的农村留守儿童占96%,由其他亲戚朋友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占4%;从年龄分布看,农村留守儿童中0—5周岁的占21.7%。目前,农村留守儿童中有五分之一左右的5岁以下幼儿从小就缺乏父母最基本的陪伴和爱护。父爱母爱的缺失会让孩子在心理上产生一种不安全感,没有归属感,性格会变得冷漠、自卑、孤僻、胆小怯懦,行为上容易产生攻击性,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其次,在隔代教育中,祖辈一般对孩子存在过度娇惯和溺爱,孩子性格上易变得偏执,入学后不服从家长和教师的教育。另外,由于生活的时代背景不同,祖父母陈旧的教育思想和观念以及对孩子不良行为的放任自流,都会给孩子的言行造成永久性、习惯性的烙印,不利于其以后的受教育、学习和健康成长。再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德育缺失。由于缺乏完整的家庭教育氛围,孩子很难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特别是祖父母的迁就心态、父母的亏欠意识和用金钱进行补偿的行为会导致孩子养成不良消费习惯。
虽然农村留守儿童的整体数量呈下降趋势,但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关爱能力的缺失和缺位,影响着学校教育的保持和延伸,拉大了城乡教育的差距,降低了农村人口素质的质量,影响了农村振兴与和谐社会建设。
总之,为了确保弱势幼儿家庭教育的质量,应重视弱势家庭发展能力的建设,以提高家庭教育能力为目标,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制定保障弱势儿童接受良好家庭教育的政策;突出家庭主体责任,提升家庭生活质量;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人性化的弱势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参与,建立贫困家庭的家庭教育帮扶机制,确保弱势儿童在家庭中健康成长和接受公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