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闽、广地区的渔业分布

明代闽、广地区的渔业分布

尹玲玲

在中国经济史的研究中,渔业史相对来说是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渔业通史的完备还有待于各断代、各区域及各专题的细致研究,如详细分析各时期各地区的渔业分布、自然背景、经济变迁及其原因等。关于海洋渔业,欧阳宗书先生曾从渔业经济和渔民社会的角度做过较为深入的研究。[1]

福建省的渔业向来颇为发达,所谓“闽人活计,非耕则渔”,“从来富国强兵,莫有过于鱼盐之利”[2]。沿海地区从事渔业生产的人户尤多,“环海居民耕而食者十之五,余皆捕鱼为业”,清嘉庆年间因海寇滋扰而议申海禁,有臣工反驳认为如禁其下海,则“数万渔户无以为生”[3],可能会激发民变。福建地区从五代时期开始即向渔民征收渔课,一直延续到清,分别向侯官等三十六县各港澳的渔户征收。下文拟对明代福建和广东地区的渔业分布做一详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