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时期利津县境内三大盐场正式建立及发展

二、元明时期利津县境内三大盐场正式建立及发展

元太宗六年(1234年)设山东都转运盐使司,委任运盐正使(秩正三品)、副使、运判(秩从五品)、经历、照磨等官,掌场灶、榷税、销售事宜。至元十九年(1282年)山东设滨乐、胶莱、吕密三处运盐使。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山东辖盐场19个,实为管理机构,计有永利、富国、丰民、利国、永阜、丰国、宁海、新镇、高家岗、固堤、官台、王家岗、海沧、西由、登宁、行村、石河、信阳、涛雒。在各盐场设置司令一人(从七品)、司承一人(从八品)以及同管勾等官,掌管督促制盐、收购、催办盐课等事。元朝在山东的盐政管理,基本上形成了完备的体制。“元初朝廷于济南设转运司,后因袭无改。中统、至元始克就绪,北海之滨,西极利津列十一场,滨乐二司主之。”[16]由此可见,利津地区正是从元朝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开始正式设置盐场。利津县县城东北部有三大盐场,名曰宁海场、丰国场和永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