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萧氏笔下的湘湖社会生活史
在研究中国水利史的时候,不能忽视一个重要因素——宗族对水利事业的影响。宗族活动与中国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尤其是在农村。虽然宗族具有“世界性与普遍性,却没有哪一个地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存在过如同中国汉族一样完整、严密、漫长的宗族制度。这些地方的人们从来就没有把自己的生活和他们的宗族组织,像中国汉人那样牢固、长久地联系在一起”[126]。
萧山的湘湖地区在水利事业建设发展中,很好地体现了宗族势力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及其产生的影响力,对这一地区的水利事业兴衰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正如萧邦齐在其关于湘湖史的著作前言中就提到他之所以要选择湘湖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在湘湖的故事中,人们上演了一出如何为了生活和控制环境而奋斗的戏剧。它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通过它,我们可以观察九个世纪的中国社会,特别是具体到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官员、社会精英、普通大众,他们的生活是如何围绕着湘湖而展开的。”[127]萧邦齐关于湘湖水利社会的著作,详细地描写了湘湖自北宋政和二年(1112年)创建到1986年近九个世纪的历史,其中大量参考、引用了萧山当地的族谱进行研究,从而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宗族在湘湖水利发展中的事迹,间接地体现了宗族势力在其中的影响。
1.湘湖周边的几个主要宗族
在湘湖地区相互依赖的关系中,重要的社会文化单位是家庭,从明初到20世纪的湘湖历史中,更具体地说,是家庭扩展了的家族。萧山县、山阴县和会稽县的家族素以凝聚力、权力、影响力而著称。许多村庄就是由一个家族组成,全村所有的居民都是同姓。
生活在湘湖周边的几个大的宗族有孙姓、吴姓、黄姓、来姓、倪姓、陈姓、韩姓、何姓等。这些宗族多数通过族人考取功名,即科举致仕的途径光耀门楣,提高本族在当地的地位。
而根据这些宗族对湘湖水利事业的利、害来划分的话,这些宗族主要又分为两派,即积极参与兴修、维护湘湖水利事业的“保湖派”;另一派所从事的活动则对湘湖水利产生负面效果,如垦占、制砖等,被视为“废湖派”。“保湖派”的宗族主要有来姓、黄姓、陈姓、韩姓、倪姓、何姓等,“废湖派”则以孙姓和吴姓为代表。
(1)“保湖派”宗族
来姓:湘湖北岸有一长河镇,该地多为来姓族人。“始祖来廷绍,随南宋宗室从河南鄢陵迁入,曾祖父是北宋刑部侍郎来之邵。”[128]来氏后裔家族兴旺,为官者甚多。据统计,长河来氏考取进士的有24人,举人有57人,贡生有97人;出任宰相至县令以上的官员达300余人。因此民间有“无来不出榜”和“绍兴出师爷,师爷之府在长河”的谚语。
黄姓:12世纪中期自萧山南边的诸暨县迁移而来,主要聚居在上湘湖的东部。他们把农业上的成功(黄寿堂以“万石长”闻名一时,死于1461年)和商业上的精明结合起来,建立了坚实的家族力量。[129]族人黄九皋为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今天萧山蜀山街道的史家桥埭上黄自然村还矗立着明嘉靖四十年为表彰黄九皋、黄师贤等13名举人的“甲科济美坊”。
其他的家族,如韩姓出自义桥,倪姓出自义桥和临浦之间的新坝镇,陈姓的重要一支住在荏山南部山脚下的涝湖村等。
(2)“废湖派”宗族
孙姓:据《萧山湘湖孙氏宗谱》的记载,湘湖孙氏的始迁祖为曾五公,宋、元间为避兵灾而迁入湘湖地区。孙氏家族主要居住上、下湘湖瓶颈处的西北岸桥头山和城山脚下,主要聚居村落有上孙(50余家)、中孙(60余家)、下孙(30余家)、湖里孙(40余家)等,取土烧砖,世代为砖陶瓦窑户。族人孙学古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进士,曾出任东莞知县。孙学思在明嘉靖年间任礼部郎中、中书舍人等职,后为大理少卿。
吴姓:关于湘湖地区的吴姓,钱杭教授的书中有特别介绍。“吴”姓本为“于”姓,属明正统、景泰年间的朝廷重臣于谦宗族。于谦因卷入英宗复辟、夺门之变而遭极刑,同姓顿受牵连,于是改“于”姓为“吴”姓。改姓后的吴氏世代居住在湖东柴岭山、掘狗洞山、莲蓬山的湖边山脚下,发展空间有限,因而只能以烧窑为主业,所居村落故名山前吴、大窑里吴、小窑里吴。[130]
2.宗族势力的积极保湖:湘湖水利集团利益的代表
一个水利系统建设完成之后,是需要不断进行维护保养的。否则的话,日积月累,就会导致水利设施因泥沙淤积而湮废,或者遭到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的破坏。湘湖自北宋政和二年(1112年)建成后,灌溉湖区周边的十四万七千余亩的农田,九乡百姓因此而受益匪浅。尽管湘湖的水利灌溉作用明显,但在湖成七年之后就有人提出“废湖为田”的要求。此后不断有豪族和佃民盗垦湖田,私挖霪穴盗水灌田等。政府虽也曾下令禁止非法占田,但政府一直在“废湖”和“保湖”的争论上左右摇摆,政策执行力不强,给了盗湖者可乘之机。“北宋以来,各级政府对某项水利政策实施效益的评价标准,主要集中在是否能为政府增加实际的赋税数量上。”[131]因此,要保住湘湖的水利作用不受破坏,地方势力就需要发挥积极的作用,来弥补政府不作为的这部分真空。
如前面提到的长河镇的来姓,农业为其宗族的重要产业,他们对水的需求很大。“为了灌溉,来灿积极地在湘湖西边的小湖建筑湖坝,帮助这个地区的发展。他也因此成了在重建地方水闸事务上与州府衙署接触的地方联络人。当官府财政枯竭时,他还拿出自己的钱财作为建设资金,并亲自指导。”[132]另外,来衡曾出钱修西海塘,防止海塘坍塌对湘湖的冲击。
“黄寿堂的儿子黄养性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致力于水利事业,其中包括修复西小江和保护湘湖。在黄养性的传记中也记载着湘湖东南边的另一个湘湖家族,即韩姓家族,他们正陷于艰难时期,曾建江湖一览亭。”[133]“黄姓家族的一位后裔黄九皋,1538年进士,曾任工部尚书。他研究和维修了西江塘后,按地方风景给自己取了一个号。他意识到跨湖桥对湘湖的未来会造成毁灭性的影响。他在一首关于湘湖的诗中对跨湖桥进行了讽刺。”[134]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十一月,曾在四川某县任县令后告老还乡的黄云,联合另外18个在湖区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家族(孙、吴、何、蔡、赵、王等)中的人员反对罗家坞山上的采石场。很明显,采石会破坏山体的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对湘湖不利。
此外,在湘湖附近的河流中,尤其是在萧绍运河中设置鱼栅栏,也对湘湖造成了不利的影响。由于湘湖放水时需要通过附近的河道来对农田输水,而鱼栅栏是用竹板制成,成了水草极佳的生长场所,阻塞河道。因此,1760年夏,在黄云的建议下,这些鱼栅栏被下令拆除了。
到了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黄云等又呈请清理湖界。当时清理统计得出,占据湖身的占户为300余户,瓦屋118间,草舍9间,窑所2座。但此事经府县层层上报讨论后,以无碍水利为由,没有采取强制的措施进行清理。
居住在涝湖村的陈姓家族,也热衷于维护湘湖的水利事业,因为他们家族以农业为基础,需要依靠湖水来灌溉。当1689年9月,孙凯臣试图在湖中修筑横跨下湘湖的湖堤时,周边的百姓是敢怒不敢言,而陈姓家族一个叫陈大缋的人居然有胆量站出来,控告势力强大的孙姓。
1796年乡绅于士达提出重修湖堤和霪穴的设计方案,并组织了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共有16个职位,由11人担任。5个职位由长河的来氏家族成员担当,4个由义桥的韩氏家族成员担任。县城东北涝湖村陈姓家族的陈禹畴,在委员会中担任了两项职务,其他五姓(王、倪、贾、史和于各姓)在委员会中每姓占据一席。”[135]
1880年,“当残存的湖堤遭受更大程度的破坏时,五个当地领导者——两个来姓家族的、两个王姓家族的、一个有监生功名的於姓家族的——请求知县对湖堤采取措施,并再一次呼吁注意衙差和塘长管理维修资金却没有作出有效的大范围的维修的问题”[136]。
3.宗族势力的竭力毁湖:其他利益集群的代表
那些需要靠湘湖水灌溉农田的宗族,能在湘湖的建设上尽心尽力。同时,其他那些与之利益不同的,不以湘湖水灌溉农田而为生的湖边宗族,就会想尽办法围湖为田、地,或在湖中养鱼、养荷,建长堤通商,挖湖泥烧砖等。这些行为对湘湖的湖体和水环境都会造成巨大的破坏。其中尤以制砖业为生的孙、吴两姓对湘湖的破坏为巨,他们不仅挖湖泥制砖,还盗湖为田,在湖中建堤等,对湘湖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坏。
明成化年间,孙全和他的亲家吴瓒将一千余亩湖地盗垦为田,并且勾结了当时的县令邹鲁。乡绅魏骥得知了吴姓的侵占行为并且把他们的地恢复为湖,但他没有能够把孙姓所占之田全部恢复为湖。在他去世前,他还嘱咐他的门生何舜宾继续清理湘湖,以至于有后来发生的“何御史事件”,其背后的原因也就是何舜宾破坏了盗湖孙氏和贪官邹鲁的利益。
孙氏、吴氏族人还在湘湖中挖泥制作砖瓦。烧好的砖瓦作为重要的建筑材料销售到杭州与绍兴等地。“所以从明代起,湘湖砖瓦业就成了萧山的重要特产,以此为业者遍布湘湖沿岸。至民国十四年(1925年),窑所共达44处,计上孙8处,中孙7处,下孙11处,山前吴3处,跨湖桥6处,小窑里吴4处,大窑里吴5处。至民国十六年,窑所已达72处。”[137]从这些窑所分布的地点名称也可以看出,砖窑业的主要从业者应该是孙、吴两个大家族。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孙学思利用他曾为朝廷高官的威望,在湘湖最窄处修建了一座横跨湘湖的桥,从此将湘湖一分为二,永久地改变了湘湖的形状。跨湖桥的修筑不仅仅将湘湖一分为二,还改变了湘湖的水流状况,破坏了湘湖原来的放水体系。
之后的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九月,孙凯臣利用天旱湘湖干涸的时机,聚集了几千人,在下湘湖修建了一条东西向的大堤。该大堤西起至湖岭,东至吴姓的老家柴岭,将下湘湖一分为二。
清末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举人黄元寿组建厚正公司,提议开垦湘湖中的六千余亩荒地。由此,关于湘湖中的高阜荒地是否该开垦的争议不断。
4.宗族行为及其利益导向
本文在前面也提到了,黄氏家族的先人对湘湖事业作了很多的贡献,而且是站在保护湘湖的这一边的,为什么到了清末时,他们的后人要提出垦湖的请求呢?说到底,关键还是利益的问题。黄氏的先人和来氏等宗族之所以竭力保护湘湖,是因为他们以农耕为生,湘湖的存废关系到他们的生存。而到了清末的时候,经过几个世纪环境、社会的变迁,湘湖水对于九乡之民的影响已经没有像湘湖开湖之初那么重要了。其中的原因很多,如明成化年间碛堰山的开凿,改变了浦阳江的河道,使之西流入钱塘江。这个工程在初期对湘湖地区的百姓来说是个灾难,容易造成该地区的水灾,且不利于引湘湖水灌溉。但在后来对萧山水利系统的完善过程中,先后修建三江闸、麻溪坝、茅山闸等水利设施,使得该地区的农田可以方便地取浦阳江、西小江等河流灌溉。而到了民国时期后,引进了西方的柴油抽水机,这又降低了对湘湖水的灌溉依赖。而在社会生活方面,人们不是只被束缚在田间辛勤耕作,更多的人开始从事非农行业,如养殖业、制砖业、经商等,湘湖的压力也可以大大减轻。这也是湘湖的破坏活动主要集中在明清时代的一个重要原因。
所以说,宗族的行为是以本宗族的利益为导向的。维护湘湖的宗族也好,破坏湘湖的宗族也好,他们之间并没有本质上的对立点,他们的行为与所谓的公共利益也没有必然的联系。当时的维护者,若干年后也可能会变成破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