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泊所的设置分布
明初在广东地区也设置了数量众多的河泊所,几乎遍及广东各府。只是其中部分河泊所存设较短时间即被撤销,而相当一部分河泊所存设时间较长。几乎所有的河泊所都设有相应的办公公署,以下是明代广东地区的河泊所分布及其设置沿革表。
表4 明代两广地区的河泊所分布及其设置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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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以下各志为括号内志书的简注:《会典》(万历《大明会典》卷三六)、《通志稿》(嘉靖《广东通志初稿》)、《惠州府志》(嘉靖《惠州府志》)、《琼台志》(正德《琼台志》)、《南畿志》(嘉靖《南畿志》)。《明实录》为台湾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如《英宗实录》112—2253,112为卷数,2253为页数,其他类同。凡资料来源后注“*”者,均转引自[日]中村治兵卫:《中国渔业史研究》。
2.潮州府澄海县鮀浦河泊所系万历四年(1576年)揭阳县割属;东垄河泊所系饶平县割属。
3.“久革”即指《会典》所载久已裁革,该书所载的最早河泊所裁革年代,黄河以北为宣德七年(1432年)裁革顺天府武清县韩家树河泊所;黄河以南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裁革南直隶太平府繁昌县白鱼上下仰洼河泊所。根据其体例,估计记为“久革”的多应为宣德七年以前裁革,至迟应为成化二十三年以前裁革者。表中河泊所凡裁革年代注为“??”者,均为万历十五年(1587年)以后裁革;凡表中裁革年代注为“**”者,均为康熙间仍存而于其后裁革。
4.嘉靖《韶州府志》卷六《古迹》载,英德县河泊所“在岭南道西。洪武十年裁革。嘉靖五年以此地为分司”。《明英宗实录》卷一一六载,正统九年(1444年)“丁巳革广东韶州府英德县河泊所”。二者记载有歧异。综合两书及其他河泊所大多为明初洪武年间所设推断,英德县河泊所为洪武十年(1377年)开设,正统九年裁革。
明初广东省设有河泊所者除韶州府外均为沿海各府,其中又以琼州府所设河泊所数量最多,达11所,广州府也多达8所,廉州府、雷州府、韶州府各仅2至3所,其他各府分别为4至5所。各府所设立之河泊所多数在嘉靖、隆庆、万历年间才陆续裁革。
万历《大明会典》的刊刻时间为万历十五年,故其所载之“现设河泊衙门”万历十五年以前应仍存。据此可知,广州府顺德县的顺德河泊所、潮阳县的潮阳河泊所以及琼州府的琼山、澄迈、文昌、临高、儋州、万州六州县的六个河泊所一直到万历十五年仍存设。明时之琼州府即为今之海南全岛,可见明时今海南省的海洋渔业是颇为兴盛的。
表5 明代广东省各府河泊所数量分布及变迁

资料来源: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二四《课料》、万历《广东通志》卷七。
又据《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卷二二六《杂税部》第84407页载,康熙年间全国仍存二十一个河泊所,其中广东新安、吉安两个河泊所不知与明代所设何者对应,其余均能确知为明代所设之延存。由此可知,广州府南海县的官窑河泊所、番禺县的碰湖河泊所、潮州府澄海县的鮀浦河泊所和东垄河泊所一直到清康熙年间仍然存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