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课税与渔民人户数

(二)渔业课税与渔民人户数

前已述及,以往关于历代渔户人口数量的研究并不多见,仅见于吴智和、王毓铨、曹树基等少数学者的论著中,但也只是稍有涉及而并未有系统研究,这主要是由于资料较少所致。沿海广东地区有“疍户者,以舟楫为宅、捕鱼为业……洪武初编户、立里长,属河泊所……每蛋船一大九小为一甲”[19]。可见在沿海疍民渔户中同样编定户籍,签立里长,设河泊所管辖。其牌甲编审根据大小蛋船搭配协领的原则,凡一艘大船及九艘小船设为一甲。笔者以所搜集的明代少数府县之渔户数量为基础,参以各府州县之渔税征收机构——河泊所所征之鱼课钞数,按一定比例估算出明代广东省各府之渔户人口数,借此比较说明各府渔业分布之差异。

明代广东地区的多种方志,包括省志、府志、县志上都有关于广东沿海地区的疍户渔民的记载。正德《琼台志》卷七详细记载了正德年间该府、县户口总数和各县民户、军户、灶户、匠户、疍户数,其所记载的府县疍户数为我们估算全省渔户人口提供了很好的依据。疍户是一种特殊渔户,沿海地区的各州县都有。他们居于海滨沙洲,“男子罕事农桑,惟缉麻为网罟,以渔为生”。子子孙孙世世代代以船为家,从事渔业,岁岁办纳鱼课。[20]万历《广东通志》上也有记载,明洪武初年,在广东全省编定户籍,设立里长,辖属于河泊所,“每蛋船一大九小为一甲”[21]。明代疍民所应缴纳鱼课由该辖属的河泊所负责征解,所办课税为鱼课米。[22]洪武初设立河泊所时,一般每所设河泊官一人,吏员攒典一人,又在蛋民渔户中编佥课甲,管理相当数量的渔船,以保证鱼课的征收。如潮州府的潮阳县河泊所“管领课甲二十人、船六十一只”[23]

明代前期疍民人口数量众多,根据各自所从事的不同生业,又可分为很多类别,并同民户一样被编为里图。如广州府香山县河泊所,“洪武二十四年额:疍户六图,里甲如县制。有大罾、小罾、手罾、罾门、竹箔、篓箔、滩箔、大箔、小箔、大河箔、小河箔、背风箔、方网、辏网、旋网、布多、鱼篮、蟹篮、竹篾等户一十九色二千六百二十户,每岁县差甲首一户赴所办纳各色课程”[24]。一个县境内的渔户就达二千六百二十户之多,可见疍民渔户人口之多。不仅香山一县,又如琼州府的儋州河泊所也有“疍民原额船网等业二千二百余户”[25]

渔民应缴纳的渔税课米业经明初佥定后,即设为定额。明中后期,疍民渔户因各方面的原因逃亡严重。如潮州府潮阳县境内西南江上的疍户,“旧时生齿颇众,课隶河泊。近或苦于诛求、逼于盗贼,辄稍稍散去,或有弃舟楫入民间为佣保者矣”[26]。隆庆《潮阳县志》卷七载嘉靖三十一年有疍户四十一,嘉靖四十五年却已只三十五户,短短十四年间就减少了六户,可见疍户逃绝严重。又如嘉靖《德庆州志》卷七载,德庆州“旧额疍户四百四十户,今不及十之二矣”。前述香山县“成化八年疍户百八十一户,口同。自黄寇作耗,及后逃亡,并为一图。今实在百二十户”。嘉靖《钦州志》卷三载,钦州本州嘉靖十一年本有疍户十一,口百另四,逃绝三户,惟存八户;灵山县蛋户五,口十五。

文献中多有将疍民签军的记载,如上述钦州十一户疍户中原有军丁七十六名,逃绝六十九名,唯存七名,可见由疍民中所签军丁,其逃绝现象也极为严重。又如前述琼州府儋州河泊所所辖疍民“因充军逃故遗下无征鱼课米八百八十余石,积年负累,里甲赔纳”[27]。后朝廷在地方官的奏请下豁除“广东琼州府儋州昌化县河泊所死亡疍民五十三户课米九十三石有奇”[28]。或者不得不采取其他相应措施解决鱼课米的逋负拖欠问题,如钦州原额应征鱼课米三百四十石,遇闰月加征课米三十石,“以后丁有增减,课额如旧”,然而“疍民贫,难追征。成化间始告分课米三十石于滨海之捕蟳蟹者,疍户始稍轻省”[29]

据文献记载可知,明代广东地区的渔税是按丁计征的,明代中后期渔税鱼课米已折征银两。钦州渔民每丁月输米二斗八升五合,年该米三石四斗二升,折银1.085两。钦州原额疍民丁九十九,岁征米三百四十石,每米一石折银0.315两,共银百零七两;以后丁有增减,课额如旧。实在丁八十一丁,每丁办银1.16两。[30]

各府所交纳渔税的多少大致反映其渔业分布,而明代广东地区的渔税又是按丁计征的,故可据此粗略估算出各府从事渔业生产的渔户人口的多少。钦州渔民每丁每年缴纳鱼课米约3.4石,其中有部分乃分摊逃亡渔户渔税者,再结合前文中有数据者数例,推断明嘉靖、万历间每丁约缴纳鱼课米2.5石,每户平均一丁计算,据此估算出明中后期广东地区各府县的渔户及渔民人口数。表6是各方志中所记载的广东省各府县鱼课米征缴数及据此估算的渔户户数,并按照每户五口算出其口数:

表6 明中后期广东省各府县鱼课米、渔户及渔民人口数

续 表

续 表

资料来源: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二四《课料》、万历《广东通志》卷七、正德《琼台志·贡赋》、嘉靖《惠州府志》卷七上、嘉靖《翁源县志·贡赋》、嘉靖《仁化县志·课程》、嘉靖《德庆州志》卷七《创设》、嘉靖《南雄府志·食货》、嘉靖《始兴县志》卷上《贡赋》、嘉靖《兴宁县志》卷三。
说明:1.各府之鱼课米总数基本依据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二四《课料》所载。惠州府各县鱼课米数依据嘉靖《惠州府志》卷七所载;其余府下各县之鱼课米数依据万历《广东通志》卷七所载之鱼课米折银数算出各县比例,再按该府嘉靖之鱼课米总数换算;其中廉州、潮州二府鱼课米折银数缺,前者以所载万历十年之鱼课米数代替,后者以各县鱼油翎鳔料银数算出比例,再按该府嘉靖之鱼课米总数换算。换算出的各县鱼课米总和同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二四所载稍有出入者,予以校正。
2.琼州府疍户共一千九百十三户,但据各县疍户数统计应为一千七百十三户,予以校正。

表6中所列渔户户数部分为文献记载其时的实际户数,如琼州府为一千七百十三户,而据前文可知明前期洪武原额仅府下香山一县即有各色渔户二千六百二十户之多。又如儋州渔户数其时已仅三百三十三户,而洪武原额也达二千二百余户。前后对比之鲜明、递降之剧烈由此可知。可见明中后期渔户严重逃绝耗散的程度,也由此可反见明代前期广东地区渔业之盛,渔户数量之多。当然,这中间由于按丁计征之鱼课米数的比例乃根据少数实际数据推断,因而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则渔户总数及相应的渔民人口总数可能会有较大出入,但因各府应征之鱼课米数绝大多数都为其时文献中记载的实际数据,故其所反映的渔户及渔民人口的分布情况则应大体真实。

据表6可知,明代广东地区的渔民人户以广州府最为集中,占广东全省的30%以上,其次为潮州府、琼州府、肇庆府,都在11%到16%之间,再次为惠州府、高州府等。渔民人口最为稀少的是南雄府,因其地处粤北内陆,仅内河水域中有少量从事打渔为生者。由此可知,明代广东地区以沿海及海南主要靠海洋渔业捕捞为主者渔户数量最为密集,而内陆河湖水域以淡水捕捞为业的地区渔户数量稀少。

【注释】

[1]欧阳宗书:《海上人家——海洋渔业经济与渔民社会》,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

[2]〔清〕范承谟:《条陈闽省利害疏》,《清经世文编》卷八四《兵政十五·海防中》,中华书局,1992年。

[3]《清史稿》卷三六二《陈昌齐传》,中华书局,1986年。

[4]尹玲玲:《明代的渔政制度及其变迁——以机构设置沿革为例》,《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第96页。

[5]王双怀:《明代华南的渔业生产》,《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1年第3期,第77页。

[6]〔明〕莫尚简修,张岳纂:嘉靖《惠安县志》卷七《课程》,《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7]〔明〕何孟伦纂:嘉靖《建宁县志》卷三《田赋志》,《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82年。

[8]〔明〕罗钦顺:《整庵存稿》卷一一《大卿徐公传》,《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

[9]〔明〕申时等修,赵用贤等纂:万历《大明会典》卷三六《户部二十三·鱼课》,第23页。

[10]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的财政与税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319页。

[11]赵尔巽等:《清史稿》卷一二五《食货六·征榷》,中华书局,1986年,第3675页。

[12]〔清〕张廷玉:《清朝文献通考》卷二七《征榷二》,《万有文库》,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5085页。

[13]吴智和:《明代的渔户与养殖事业》,《明史研究专刊》1983年第2期,第109—164页。

[14]王毓铨:《明朝的配户当差制》,《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1期,第24—44页。

[15]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四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87—392页。

[16]详见尹玲玲:《明清长江中下游渔业经济研究》,齐鲁书社,2004年。

[17]〔清〕汪志伊:《议海口情形》,〔清〕贺长龄:《清经世文编》卷八五《兵政十六·海防下》,中华书局,1992年。

[18]《清史稿》卷一三三《兵四·乡兵》,中华书局,1986年,第3960页。

[19]〔明〕郭棐纂修:万历《广东通志》卷七〇《杂蛮》,日本内阁文库藏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刻本,第44页。又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98册,齐鲁书社,1996年,第751页上。

[20]〔明〕唐胄修:正德《琼台志》卷七《风俗》,明正德刻本,第24页。

[21]万历《广东通志》卷七〇《杂蛮》,第45页,《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98册,第751页下。

[22]〔明〕黄一龙修,林大春纂:隆庆《潮阳县志》卷八《风俗志》,明隆庆刻本,第3页。

[23]隆庆《潮阳县志》卷九《官署志》,第16页。

[24]〔明〕邓迁、黄佐纂:嘉靖《香山县志》卷三,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刻本,第19页。

[25]台湾历史语言所校印:《明实录·明英宗实录》卷一六一,一,“正统十二年十二月戊午条”,上海书店出版社,1982年,第3125页。

[26]隆庆《潮阳县志》卷八《风俗志》,第3页。

[27]《明实录·明英宗实录》卷一六一,一,“正统十二年十二月戊午条”,第3125页。

[28]《明实录·明英宗实录》卷一二九,五,“正统十年五月辛卯条”,第2547页。

[29]〔明〕林希元纂修:嘉靖《钦州志》卷三,明嘉靖刻本,第12页。

[30]嘉靖《钦州志》卷三,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