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文化的巫传统

第四节 楚文化的巫传统

楚文化中的巫术,历经政治风云与历史沧桑,最后以顽强的生命力转化为中华民族的楚文化巫传统。

楚国被秦人所灭后,秦人曾以强力摧毁楚文化,推行秦文化。秦文化重峻法,行霸道,罢文教,“遗礼义,弃仁恩”(《汉书·贾宜传》)。秦始皇严令故楚之民与秦人“行同伦”,弃绝楚文化习俗,而服膺秦文化习俗,楚俗的巫风因此一度受到压抑。但是,楚地的巫俗已蔚然成风,形成了楚人根深蒂固的文化心理,秦人虽占领楚地,颁布政令,终不能达到以秦文化“同化”楚文化的目的。现实恰恰相反。入楚的秦人不仅未能改变楚人巫俗,反而入乡随俗,被楚文化巫俗所“顺化”。20世纪70年代中期,湖北云梦秦墓出土一批竹简,有《秦律杂抄》《语书》《日书》等秦始皇时期的文书。《语书》中记载:“今法律令已布,闻吏、民犯法为间私者不止,私好、乡俗之心不变”。《日书》,即今天所称的皇历,主要记述日常生活中用来趋吉避凶的禁忌择日、祈神求福之类内容。从云梦出土的《日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楚与秦两份日历对照表,内容述及天神、地祇和人鬼三个系列的神灵,书中保留了楚人“信鬼而好祠”的多神崇拜习俗。这说明秦人入楚之后,最终只能迁就沿用楚人历法的传统。有学者通过对这批秦朝竹简文书的研究分析,进而得出结论:“秦灭楚后,入楚地之秦人渐为当地巫风所染。”[14]

据《史记·项羽本纪》记载,楚国被秦国灭了之后,楚国的南公预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历史证明了南公的预言。秦末社会大动荡,楚人卷土而来,首先是揭竿起义的农民领袖陈胜。陈胜是楚人,他建立的政权号称“张楚”;然后是楚国贵族项羽,他率领江东子弟渡江抗秦,建立的政权称为“西楚”;接着是楚国小吏刘邦,刘邦统领群雄,建立了大汉王朝。在汉朝,楚文化的巫传统得以全面承续。汉朝的巫文化状况可以概括为两种现象:

首先是复旧,一度被秦文化废除的巫文化,由汉公室诏令恢复。比如汉高祖即位后,便下诏曰:“吾甚重祠而敬祭。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诸神当祠者,各以其时礼祠之如故。”到了汉武帝,“尤敬鬼神之祀”,甚至直接沿承楚人奉祠“东皇”的礼俗,尊奉“太一”为至高无上的天神,并且“周而复始,皇帝敬拜泰一”(《史记·封禅书》)。楚地旧有的祠神乐歌,如屈原《九歌》中的《东君》《云中君》《湘夫人》《大司命》等也重新盛行于民间。汉武帝还“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汉书·礼乐志》),这“十九章之歌”是用于郊庙祭祀的“郊祠歌”。汉朝公室的巫风之盛,可以说不亚于当时的楚国,以致唐代诗人李商隐在《贾生》一诗中感叹道:“宣室求贤访逐臣,贾生才调更无伦。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除了复旧,巫文化在汉朝还得到了创新发展。其最大成果是,在巫文化土壤中诞生了中国本土宗教——道教。道教是多神教,其多神信仰本源于楚人的泛神崇拜。道教庞大的神仙系统及其建醮坛、设斋供、唱赞词和请神降神、驱鬼除妖等道术,基本上皆取法于楚人的巫术,是由巫文化长期积累的文化元素组合而成。道教后来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民间,从而使巫文化在中国大地上广泛传播,深入千家万户。

至两晋时期,巫文化传统中又孕育出风水学。郭璞是道教徒,擅长预卜先知和诸多奇异的方术,著有《葬经》。《葬经》不仅传承了巫文化的青鸟术,并升华为“藏风聚气”理论:“葬者,藏也,乘生气也。夫阴阳之气,噫而为风,升而为云,降而为雨,行乎地中,则为生气……气行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气,遗体受荫。盖生者,气之聚凝,结者成骨,死而独留。故葬者,反气纳骨,以荫所生之道也……经曰: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王祎在《青岩丛录》中云:“择地以葬,其术本于晋郭璞。”郭璞的《葬经》是中国风水文化之宗。

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史上,巫文化不仅自身与时俱进,不断衍生发展,而且强势向佛、儒文化渗透。佛教本是印度的宗教,主要教义是四谛、缘起、五蕴以及无常、无我等,旨在超度众生进入涅槃境界。传入中国后,受巫文化“同化”,佛教被泛神化,成为一个充满神灵的世界。在佛教寺庙里,甚至出现众神并列现象:天王殿里有四大天王、弥勒像、韦菩萨;大雄宝殿供奉如来佛,有的在如来佛左右还立着迦叶佛、弥勒佛,殿后通常供奉观音菩萨,殿两旁则排列五百罗汉像。同样,儒文化也遭巫化,孔子与观音、如来、老君、关公、文昌君、龙王等并列为神,供入文庙。儒子参加科举考试,必须礼拜孔子圣像。纪晓岚是清代著名的大儒,著述有《阅微草堂笔记》。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曾评价《阅微草堂笔记》的文学价值:“无人能夺其席”。《阅微草堂笔记》在“大旨不乖于风教”下,记述的是纪晓岚亲身所见所闻的乡野怪谭,内容皆是各种因果报应、劝善惩恶等狐鬼神仙故事,其所信所言与孔老夫子“不语怪、力、乱、神”的训导,可说是背道而驰。

《汉书》云:“上之所化为风,下之所化为俗。”不少巫文化在民间“化为俗”。民俗中积淀着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属于民族的集体无意识。凡一种文化成为民俗现象,有一个必要条件,那就是在民间共同传承,具有长久性和重复性,所谓“人相习,代相传”。民俗无须验证,依靠的是人的信仰和习惯势力。

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楚文化的巫传统民俗占有极重要的地位。这里仅以岁时节日民俗为例。晋·宗懔在他的《荆楚岁时记》一书里,对巫文化民俗有着详细记载。《荆楚岁时记》按月记述,自元日至除夕,凡二十余事,其间逢节日,所记都追本溯源,细加疏证,因此这本书对楚文化巫传统的研究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这里选载部分节日记事于下:

(一)正月

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谓之端月。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魈)恶鬼。长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贺,进椒柏酒,饮桃汤,进屠苏酒、胶牙饧,下五辛盘,进敷干散,服却鬼丸,各进一鸡子。造桃板著户,谓之仙木,凡饮酒次第从小起。帖画鸡户上,悬苇索于其上,插桃符其傍,百鬼畏之。

立春之日,悉剪彩为燕戴之,帖“宜春”二字。

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门户,先以杨枝插门。随杨枝所指,仍以酒脯饮食及豆粥,插箐而祭之,其夕迎紫姑,以卜将来蚕桑,并占众事。

正月夜多鬼鸟渡,家家槌床打户,捩狗耳,灭灯烛,以禳之。正月末日,夜,芦苣火照井侧中,则百鬼走。

楚文化正月的民俗,有名目繁多的辟邪项目,清晨的第一件事是燃放爆竹,目的是“避山臊恶鬼”,然后饮桃汤,服却鬼丸,食鸡子、麻豆,以“压伏邪气”。为了防止鬼魅邪气侵入宅内,人们要在门户上方画上雄鸡,悬挂缚鬼的“苇索”,插上“桃符”。古人认为桃枝有辟邪的作用。《庄子》云:“插桃枝于户,连灰其下。童子入而不畏,而鬼畏之。”后来桃枝被桃符取代,《后汉书·礼仪志》说,桃符长六寸,宽三寸,桃木板上书“神荼”“郁垒”二神。“正月一日,造桃符著户,名仙木,百鬼所畏。”到了宋代,桃符由纸张代替桃木板,称之为“春联”。可见,燃爆竹、挂桃符都是一种巫文化。这些习惯后来影响全国,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民俗并沿袭至今。

正月十五是灯节,以杨柳枝插门,有净身洁户的含义。“其夕迎紫姑神以卜”。《显异录》:“紫姑,莱阳人,姓何名媚,字丽卿。寿阳李景纳为妾。其妻妒之,正月十五阴杀于厕中。天帝悯之,命为厕神。故世人作其形,夜于厕间迎祀,以占众事。俗呼为三姑。”从相关记载来看,厕神的功能是占卜,可占卜新年里的农事收成,可占卜婚事,甚至家里丢了东西也可占卜一番,请紫姑神来帮着找。

正月夜,荆楚之地多怪鸟飞过,荆楚人视为鬼鸟。传说这种鬼鸟名姑获,会攫取小儿魂魄,因此“家家槌床打户,捩狗耳,灭灯烛以禳之”。荆楚人将井厕看作是百鬼的藏身之所,故在正月末日夜,以“芦芭火”驱除。

(二)三月

去冬节一百五日,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禁火三日,造饧大麦粥。按:据历合在清明前二日,亦有去冬至一百六日者。

三月三日,士民并出江渚池沼间,为流杯曲水之饮。

寒食节源于春秋时期介之推被焚于介休绵山的故事。晋文公下令在子推忌日禁火、寒食,以寒食寄托哀思。陆翙《邺中记》曰:“寒食三曰作醴酪。”又曰:“煮粳米及麦为酪,捣杏仁,煮作粥。”禁火冷食实际上是一种巫术。在楚文化中,寒食是一个禁忌日,要“禁火三日”,把上一年的火种熄灭,重新取出新火,作为新的开始。现在寒食节已成为中国传统节日。

《周礼》云:“女巫岁时祓除衃浴。”女巫此时“祓除岁秽”,就是司马彪在《礼仪志》所说:“三月三日官民并褉饮于东流水上。”在这“阳气布畅,万物讫出”的日子,士民去桃花水上举行“流杯”饮酒活动。

(三)五月

五月俗称恶月,多禁忌。曝床荐席及忌盖屋。五月五日,四民并蹋百草,又有斗百草之戏,采艾以为人,悬门户上,以禳毒气。是日竞渡,采杂药。

五月,楚文化称之恶月。因为五月的长江中下游地区,潮湿闷热,最易生瘟病。五月五日端午节日的形成,与楚文化要求平安度过“恶月”的意愿有关。端午即“初五”,古人习惯把五月的前几天分别以“端”来称呼,五月初一为端一,初二为端二,数以至五谓之端五。端午这一天重在去病除邪。当天,要以粽子投江,这实际上是一种巫术,是一种祭鬼的仪式。闻一多先生在《端午考》一文中指出,端午为持龙图腾崇拜民族的祭祖日。古时候我国长江及其以南大部分地区,五月江河都会涨水,划龙船“竞渡”为的是祭龙神,是南方十分流行的一种祭祀活动。门户插艾蒿,雄黄点小儿额,妇女以五彩线织香包,挂小儿胸前避邪,等等,为的都是“驱邪避毒”。后来端午节与祭屈原联系了起来,梁代吴均在《续齐谐记》记述:“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罗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汉建武中,长沙欧回,白日忽见一人,自称三闾大夫,谓曰,君常见祭甚善,但常所遗,苦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可以楝树叶塞其上,以系丝缚之,此二物蛟龙所惮也。回依其信。世人作粽,并带五色丝及楝叶,皆汨罗之遗风也。”至于龙舟竞渡,击鼓争标,便转化成为后人祭祀屈原的习俗。

(四)七月

七月七日,为牵牛织女聚会之夜。

是夕,人家妇女结彩缕,穿七孔针。或以金银瑜石为针,陈瓜果于庭中以乞巧,有喜子网于瓜上,则以为符应。

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营盆供诸佛。

傅玄《拟天问》云:“七月七日牵牛织女会天河。”七月七日那天夜晚,少女、少妇会结彩缕,穿七孔针,陈瓜果庭中乞巧,其意是乞子与乞夫。故七月七日俗为七夕节,又称七巧节。现在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

七月十五日中元节,这在佛教中原为效法目连救母而斋僧供佛的盂兰盆节。《盂兰盆经》曰:“目连见其亡母在饿鬼中,即以钵盛饭往饷其母。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目连大叫,驰还白佛。佛言:‘汝母罪重,非汝一人奈何。当须十方众僧威神之力。至七月十五日,当为七代父母厄难中者,具百味五果,以着盆中,供养十方大德。佛敕众僧皆为施主,祝愿七代父母,行禅定意,然后受食。’是时目连母得脱一切饿鬼之苦。目连白佛:‘未来世佛弟子行孝顺者,亦应奉盂兰盆供养。’佛言:‘大善!’”后来这一天与道家“三元说”融合,成为中元节。道教里,中元即地官,地官在七月十五日这夜下凡到人间,定人善恶。道士们因此在这夜诵经,超度饿鬼孤魂,七月十五日便成了道家荐亡度鬼的“鬼节”。民间在这一天通常要拜祭先祖亡亲,已而开启了“中元祭祖”的传统。

(五)八月

八月十四日,民并以朱水点儿头额,名为天灸,以压疾。又以锦彩为眼明囊,递相响遗(赠)。

所谓“天灸”,实际上是中医的一种治疗法。这里用“朱水点儿头额”来“压疾”,乃是一种巫术。晋·宗懔的《荆楚岁时记》中,八月只有这一条,没有中秋节。据史籍记载,“中秋”一词早在《周礼》一书中已经出现。周代时,每逢中秋夜人们习惯举行迎寒和祭月,设大香案,摆上月饼、西瓜等祭品,点燃红烛,在月下拜祭月亮神。但是中秋节作为一种风俗则形成于唐朝初年。

(六)十二月

十二月八日为腊日。谚语:“腊鼓鸣,春草生。”村人并击细腰鼓,戴胡头,及作金刚力士以逐疫。

其日,并以豚酒祭灶神。

《礼记》云:“傩人所以逐厉鬼也。”《吕氏春秋·季冬纪》注云:“今人腊前一日,击鼓驱疫,谓之逐除。”腊日,村人要举行盛大的傩仪,驱赶各种恶鬼。这一日,还要用小猪、酒等祭祀灶神。汉代以后,火神祝融等成为灶神,受到民间隆重祭祀,俗称祭灶节。现在祭灶节已经成为中国的传统节日。

由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看到,楚文化巫传统对中华民族岁时节日民俗的影响。这些岁时节日民俗,原来只是南方地域民俗,后来发展推及为中华民族共同的民俗。


[1]吕思勉:《中国通史》,中国文联出版社,2016年版,第242页。

[2]丁山先生《中国古代宗教与神话考》和杨琳先生的《〈东皇太一〉与〈东君〉当为一篇考》。

[3]范文澜:《中国通史》,人民出版社,1949年版,第37页。

[4]许进雄:《古文谐声字根》,台湾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5]宋兆麟:《巫与巫术》,四川民族出版社,1989年版,第214页。

[6]张亮采:《中国风俗史》,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版,第33页。

[7]〔英〕马林诺夫斯基著、费孝通等译:《文化论》,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58页。

[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中华书局,2007年版。

[9]傅斯年:《性命古训辨证》《民族与古代中国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320页。

[10]〔英〕马林诺夫斯基著、费孝通等译:《文化论》,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51—57页。

[11]转引自王允亮:《巫术与政治之间》,《荆楚学刊》,2018年第19卷第2期。

[12]吕思勉:《中国通史》,中国文联出版社,2016年版,第243页。

[13]刘远航编译:《汤因比历史哲学》,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77页。

[14]蔡靖泉:《楚文化流变史》,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