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文化与艺术流派
2025年09月26日
第五章 楚文化与艺术流派
艺术流派的出现标志着民族艺术的成熟。
所谓艺术流派,指的是在一定的文明背景中出现的一批风格相似的艺术家群体。他们在人生观、审美观上相近,在气质上、取材上、表现方式上类似,他们具有共同的艺术追求。艺术流派往往包括从事不同艺术种类和体裁的艺术家。他们的组合有的是自觉的,有共同的艺术主张与纲领;有的是不自觉的,是被后世学者归纳为特定的流派。艺术流派在各种文化冲突中孕育,在艺术实践中逐渐形成、发展和变化,是艺苑里呈现的一种充满生机的自然生态。
艺术流派的出现与民族文化有着密切的关联。他们之中,有的依附于时代文化,与时代共存亡,只活跃于一个时期;有的则依附于民族传统文化,可以绵延于若干历史时代,具有很强的传承性。
在中国艺术史上出现的两大艺术流派——自然派艺术与浪漫派艺术——属于后一种情况。这两大艺术流派是传统楚文化土壤里生长出来的两棵大树,它们的根是相连的,皆循“自然”之理,发自于“个性”。不同的是浪漫派艺术立足于世俗的自我,在理想中实现精神的自由,而自然派艺术追求返归自然的自我,从世俗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实现身心的自由。由于它们出自同一种文化,因此具体到个体艺术家身上,往往会出现“两栖”的状况,即有的作品既属于浪漫派艺术,又属于自然派艺术,很难加以绝对归类。
浪漫派艺术与自然派艺术的发展,同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紧密联系,因而在中国艺苑里生生不息,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