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世之“道”:无为而治
《汉书·艺文志》说:“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道家学说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按母系氏族社会理想,从古代君王的统治经验里抉精择要,归结出治世的“南面之术”。
道家在“道”上一分为二:天道和人道。天道自然而然,本是“无为”,人道顺其自然,遵循“无为”。故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君王治世须本天道行人道,应该是“无为而治”。老、庄主张的“无为而治”,并非什么创造,而是本于远古社会的治世传统。
所谓“治”,庄子在《盗跖》里做过描述:“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人们“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让人们返璞归真,恢复淳朴的人性、真实的自我,回到无拘无束无知无欲的原始生活状态,就是“治”。
所谓“无为”,《淮南子》解释云:“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则鲧、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若吾所谓‘无为’者……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权自然之势……若夫以火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己而背自然,故谓之有为。若夫水之用舟,沙之用鸠,泥之用輴,山之用蔂,夏渎而冬陂,因高为田,因下为池,此非吾所谓为之。”疏通河道是“循自然”,堵塞河道则为“反自然”;对禾苗浇水施肥是“循自然”,拔苗助长则为“反自然”。道家认为“无为”,就是“权自然之势”“循理而举事”,换言之,“无为”就是遵循自然规律。
什么才是“无为而治”?老子指出: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道德经》第三章)
老子说的“无为而治”,不是不为,而是顺其自然,不妄为,不乱为,“为”之当“为”。“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将治世比喻为烹煎小鱼儿,下锅烹煎小鱼儿时不能老翻动,一再折腾,小鱼儿就全弄碎了。当然,“无为”本身就是“为”,老子对“无为”之“为”列举了三个要求:
一是“不尚贤”,即不要将人区分为“贤”与“不贤”。一旦社会崇贤尚才,人们就会争名夺利,导致社会不安。在老子看来,世上不存在绝对的“贤”,“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美丑、善恶都是相对的,“贤”与“不贤”也同样,一旦绝对化,就会走向反面。
二是“不贵难得之货”。所谓“难得”,就是稀有的意思。其实不管“难得”与不“难得”,在道家看来都“本于一”,任何事物都有价值。庄子举过例子,梨、橘、柚等树可用,栎树虽不成材同样有自己的用处。因而无须将“难得”为“贵”。将货物分为“贵”与“不贵”,就会打破自然的平衡,激发起人的贪欲,形成社会偷盗之风。
三是“常使民无知无欲”。老子这里说的“知”,不是指个人的知识与思考,指的是违背社会道德的思想与奸诈;说的“欲”不是指个人的欲望,而是指损人利己的贪欲。“无知无欲”,意思是要让百姓保持淳朴天真的本性。老子认为人人保持自然淳朴的天性,做其所做,得其应得,和谐相处,社会就不会出现尔虞我诈、你争我夺的现象,天下自然大治。庄子在《马蹄》中也做过诠释:“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
老庄认为“无为而治”的要义是“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对于君王而言,就要顺民之性而为之,“圣人恒无心,以百姓心为心”(《道德经》第五十四章);要以身作则,“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道德经》第五十七章);要“少私寡欲”,具体说就是“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道德经》第六十七章)。君王不要过度欺压掠夺百姓,“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道德经》第七十五章)。对邻国,不要随意发动战争,“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道德经》第三十一章)。“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道德经》第三十章)即使是正义之战,老庄认为也不要去赞美,因为战争是凶器,残害生灵,破坏和平,所以“战胜,以丧礼处之”。君王只要按照上述几方面贵因随势,“安时而处顺”(《庄子·大宗师》),那么就能天下大治。
老庄关于“无为而治”的阐述,尤其是“常使民无知无欲”的观点,后人多理解为一种愚民思想。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老庄学说是一个思想体系,所有论述须置入体系中来诠释,才能正确理解。什么是愚民思想?愚民思想指的是全社会只能有一种声音,一种价值观。而老庄恰恰是反对天下只能有一种思想、一个标准的。庄子在《胠箧》中云:“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求其所已知者,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者,是以大乱。”老庄倡导的“无为而治”,其核心是尊重自然芸芸众生,让世人保持各自“独异于人”的自然生态。
春秋战国时期,主张愚民政策的主要是法、儒两家。法家认为国君要取天下,首先要制服百姓。“昔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商君书·弱民》)弱民的办法:一是独裁,“民一于君,事断于法”;另一就是愚民,“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辨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得居游于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知农无从离其故事,而愚农不知,不好学问。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智农无从离其故事,则草必垦也”(《商君书·垦令》)。愚民的办法就是不让百姓得到信息,百姓无知就能使他们成为耕战的工具。如果说法家是反智的,儒家恰好相反,孔子主张“有教无类”“学而优则仕”。孔子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法家用刑法治民,民虽会听从,但没有羞耻心。假如用德礼教化,那么百姓能明是非,知荣辱,就会身心归顺。儒家主张礼治,“克己复礼”。《礼记·曲礼上》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儒家的愚民就是让百姓自觉自愿地接受“礼”的节制,上下有序,对上做奴才,对下做主子,并要认为这是天经地义,无可非议之事。儒家与法家,一是反智,一是尚智,但是在愚民的目的上殊途同归,都是要泯灭人的主体性,使之丧失独立的人格,所以在封建社会里,儒、法始终处于合流的状态。
显然,道家与儒家、法家的治世思想是不同的。道家既反对法家的君主独裁、以刑法治国的方式,认为“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道德经》第五十七章)。也否定儒家的仁义“礼制”这种囚禁人天性的治世方式,认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道德经》第十八章)。
置于人类文明的坐标上来衡量,“无为而治”无疑是一种复古思想。道家的社会理想就是复古,而复古的追求正是基础于他们朴素的辩证哲学思想。在上节谈到道家的自然哲学中,我们已提到老庄的“反者道之动”,以及“周行不殆”的理念。老庄认为先秦时期的社会礼崩乐坏,天下大乱,物极必反,其结果是从终点返回始点,回归到原始时代。道家治世主张的复古本质,孔子曾一针见血指出:“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论语·卫灵公》)
老庄治世思想的失误之处,在于人类社会的文明是由低级到高级、由落后到先进进化的,虽然社会的发展遵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规律,但不是在同一层次上的周而复始,而是一种螺旋式的上升,取代封建礼制的不是原始的“自然”,而是文明层次更高的“自然”。自人类进入封建宗法社会后,人与人的“自然”关系遭到破坏,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返真归璞的“无为”成为一种理想,一种境界,如《菜根谭》所云:“田父野叟,语以黄鸡白酒则欣然喜,问以鼎食则不知;语以缊袍短褐则油然乐,问以衮服则不识。其天全,故其欲淡,此是人生第一个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