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和宽容

第三节 中和宽容

中和性格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主导性格。所谓“中”,即适中,不偏颇,不极端;所谓“和”,即和谐,“和而不同”。在“中和”认识上,儒家与道家有着惊人的相似。

儒家在《中庸》中指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里说的“中和”,指的是儒家之道。“中”,强调人的思、言、行要“发而皆中节”,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无过无不及”;“和”,乃追求人世间主客之间、天人之间、内外之间的和谐。

老子在《道德经》中指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所谓“守中”,即守住无为,万事万物都要一视同仁。老子认为:人世间的是非之争,犹如风箱一样,愈动而愈多。只有“守中”,说当说的,不立涯岸,才能致“和”。道家的“和”指的是生命体内的和谐,老庄多次指出“赤子”“婴儿”的生命是“和之至也”。在道家看来,人性生来具有和谐之质,但是受到外界声色利诱,“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从而导致“内在之和”损伤。因而庄子说“我守其一,以处其和”,通过“心斋”,保持和回归这种天性的自然和谐。人有了天性之“和”,才会有社会的和谐,宇宙的和谐。

在“中和”思想上,儒家与道家的主要差异在于,儒家追求人为的“中和”,道家追求无为的“中和”;儒家追求群体意义上的“中和”,道家追求个体意义上的“中和”;儒家的“中和”强调社会法则,道家的“中和”上升到宇宙法则。由于“中和”是传统文化共同的思想,在儒、道合力影响下,中华民族中和宽厚的性格显得十分突出。

韬光养晦,被褐怀玉。这种中和性格,通常是外表十分普通,随俗而处,不露锋芒,但胸怀大道,蓄志待时。老子曾在《道德经》中作过描述:“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即俗话说的和光同尘。明代憨山在《老子道德经解》中诠释道:“和,混融也。光,智识炫耀于外……所谓众人昭昭,我独若昏,众人察察,我独闷闷,故曰和其光。与俗混一而不分,正谓呼我以牛,以牛应之,呼我以马,以马应之,故曰同其尘。”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和光同尘实际上是一种智慧。故《晋书·宣帝纪论》云:“和光同尘,与时舒卷;戢鳞潜翼,思属风云。”

王莽正是这种中和性格的典型。王莽是西汉末年的外戚,是汉成帝母后孝元皇后之侄。自成帝去世,刘氏的大权逐渐旁落到以孝元皇后为核心的王氏外戚集团手中。王莽的叔伯大多任官封侯,而王莽因父早死未得到分封,“独孤贫,因折节为恭俭”,后来靠叔伯的关系才入仕。做官后的王莽“宿卫谨敕”“节操愈谦”,常以车马衣裘“振施宾客”,交结名士与公卿,所得赏赐也分给下属;而对自己,非常俭约,其妻“衣不曳地,布蔽膝”,犹如僮仆。他的名声因此甚隆,官至大司马。汉平帝继位后,王莽将女儿王嫌推上了皇后的位置,史称孝平皇后,他被封为太傅,号安汉公。王莽掌握朝政大权后,开始翦除异己势力,建立自己权威。他声誉日隆,“民上书者八千余人”,群臣奏请加赏王莽,王莽因此为宰衡,位至上公,高踞于公卿之上。后来元后诏议给王莽赐九锡之礼,王莽上书谢辞,说自己德薄位尊,天下“治平”是元后之德,是群臣之努力,不是自己的功劳,拒绝加赏。但是,他最终还是受了九锡。

汉平帝夭折后,新帝刘婴年幼,王莽支使朝臣奏策,让自己“行天子事,如周公”,并在民间以白石丹书“告安汉公莽为皇帝”,制造篡位的舆论。元后被迫诏令王莽“居摄践祚,如周公故事”,并在进见她时可以自称“假皇帝”。王莽摄政三年后,废刘婴帝位,“即真天子位”,改国号为“新”。至此,西汉灭亡。王莽称帝后,进行了多项政治经济改革。但是由于西汉积弊深重,难以实施,以致朝令夕改,改革最终失败,导致海内大乱,叛军四起,王莽被杀。新朝只有15年国祚,便崩溃灭亡。刘家重新夺回皇位,建立了东汉。

两千年来,王莽身上的是非,史不绝书,文无断言。在各种评价之中,白居易独具只眼,他在《放言五首·其三》中曰:“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年身便死,一生真伪有谁知?”可谓一语中的,道破了王莽之成功篡位,就在于他的“和光同尘”性格。

与人为善,追求和平,致力于人际平衡、社会平衡,也是中和性格的一种表现。在中国民间广传的俗话中,许多是劝导“中和”的,诸如“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和得邻里好,犹如拾片宝”“只有和气去迎人,哪有相打得太平”。凡事以宽容为怀,以“和”为贵,所以中国历朝出现了“和亲”现象。“和亲”,实际是中华民族“中和”性格的一种表现。“和亲”不仅是为了和缓家族、民族之间的冲突,也为了避免国家之间的战争,目的是在人类间建立和睦共存、长久和好关系。

关于国家间的“和亲”大体有三种情况:一是当中原王朝实力薄弱时,通过与骚扰中原的少数民族联姻方式,求得边境的安宁,如汉初的刘邦与冒顿单于的和亲。二是当中原王朝势强力大时,少数民族为了寻求中原王朝的认可和支持,或由于向往中原先进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主动向中原王朝请婚,如唐代西突厥的多次请婚。三是中原列国之间以和亲方式结盟,如三国时期蜀国刘备与吴国公主的联姻。关于“和亲”的动机与效果问题,史家历来有争论。特别是第一种情况的和亲,有意见认为这种和亲是屈辱妥协,投降卖国,有丧国格,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即便有了“和亲”,这些强悍的少数民族照样掠夺中原。实际上,史家这些争论偏离了“和亲”本身的价值判断。尽管这些和亲有的出于被迫,有的出于自愿,有的成功,有的失败,但和亲作为中华民族睦邻友好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在处理民族之间、国家之间关系上,确实起到了协调、和解的作用,促进了和亲双方文化的互动和交流,推动了人类文明。以唐代文成公主和亲为例,据《新唐书》记载:“(贞观)十五年,妻以宗女文成公主……弄赞率兵次柏海亲迎,见道宗,执婿礼恭甚,见中国服饰之美,缩缩愧沮。归国,自以其先未有昏帝女者,乃为公主筑一城以夸后世,遂立宫室以居。公主恶国人赭面,弄赞下令国中禁之。自褫毡罽,袭纨绡,为华风。遣诸豪子弟入国学,习《诗》《书》。”

林语堂说:在“中和”上,道家与儒家“这两种哲学颇有合并起来的可能。道教与儒教的对比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这两种学说只是代表了两种极端的理论,而这两种极端的理论之间,是还有许多的中间的理论的”[6]。其实,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是个整体,对人性格形成的影响是综合的,难以分割开来。中国人的中和性格在实际生活中呈现出极其复杂的状态。中国传统社会里大多人追求的生活方式,如李密庵《半半歌》所描述:

看破浮生过半,半之受用无边。

半中岁月尽幽闲,半里乾坤开展。

半郭半乡村舍,半山半水田园。

半耕半读半经廛,半士半民姻眷。

半雅半粗器具,半华半实庭轩。

衾裳半素半轻鲜,肴馔半丰半俭。

童仆半能半拙,妻儿半朴半贤。

心情半佛半神仙,姓字半藏半显。

一半还之天地,让将一半人间,

半思后代与沧田,半想阎罗怎见。

酒饮半酣正好,花开半时偏妍。

帆张半扇免翻颠,马放半缰稳便。

半少却饶滋味,半多反厌纠缠。

百年苦乐半相参,会占便宜只半。

李密庵说的“半”是个抽象概念,不能用数据去量化,也不是不偏不倚搞折中,而是指人生处世重在一个“和”,无论进退、取舍、爱憎,均要适度与圆融。这个“半”是因人而异、因势而变的,达有达的“半”,穷有穷的“半”,无论“达”与“穷”,只要做到身心和谐、人际和谐便可。因此所谓“半”,实质上就是“中和”,而“中和”表现出来的就是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