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法遭挫的能臣
现代李长之先生在《中国文学史略稿》中说:“屈原在政治方面主张法治,也就是沿了吴起在楚所实行的改革走。”屈原与法家的关系,据《史记·屈原列传》记载,可靠史料有两条:一条是有关制作“宪令”之事。
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因谗之曰:“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王怒而疏屈平。
第二条是有关外交国策之事。屈原主张联齐抗秦,但楚怀王受秦使张仪利诱,又受宠姬郑袖、稚子子兰蛊惑,最终采取绝齐亲秦外交方针,以致兵败割地,客死于秦地。
长子顷襄王立,以其弟子兰为令尹。楚人既咎子兰以劝怀王入秦而不反也。屈平既嫉之,虽放流,眷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令尹子兰闻之,大怒。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顷襄王怒而迁之。
先说制作“宪令”之事。《韩非子·定法篇》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宪令”涉及推行法治之事。屈原“造为宪令”,即主持国家政令的起草、宣布等事项。屈原在《九章·惜往日》中有段自述可作佐证:“惜往日之曾信兮,受命诏以昭时。奉先功以照下兮,明法度之嫌疑。国富强而法立兮,属贞臣而日竢。”那么屈原所起草的“宪令”是什么内容呢?从屈原自述来看,大体是遵循商鞅、吴起变法的路子,诸如不论贵贱举贤授能,“举贤而授能兮,循绳墨而不颇”,改革“世卿世禄制”;便国利民,“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建立奖罚制度,以及鼓励民众耕战,富国强兵,等等。具体内容,由于《史记》《战国策》记载过于简略,现今已无法了解。
法家思想的构建,开始于管仲、子产、李悝、吴起,至商鞅、申不害、慎到发展为三派,最终由韩非子集大成,形成完整的法家之“道”。法家之“道”即“任法”“以法治国”。上述法家的代表人物,他们所立之法因时因地而异,不尽相同,但“任法”的核心思想是一致的:反对“法先王”,“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通过变法革新富国强兵;主张君主集权,“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屈原虽然也持变法革新的思想,但是他与中原的法家有所不同。首先他主张“法先王”,对此他有过反复陈述:“彼尧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昔三后之纯粹兮,因众芳之所在”。屈原崇拜尧、舜,视之为“任法”的正道;推崇夏禹、商汤、周文王的德行,觉得他们完美无瑕,致使群贤聚集;同时也推崇齐桓、秦穆等先王的争霸之术,表示愿意“忽奔走以先后兮,及前王之踵武”,追随他们的脚步而行。司马迁《史记》中指出:屈原“上称帝喾,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明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靡不毕见”。显然他的“法先王”与法家的思想是相悖的。
其次,屈原与中原法家的身份不同。纵览当时中原法家的情况,他们虽然皆为官称臣,实际上与君主存在着师、友、臣三种关系。徐时英先生说:“当时君主对少数知识分子的前辈是以师礼事之,其次平辈而声誉卓著的以友处之,至于一般有学问知识的人则用之为臣。”[3]士人能以师友的身份与君王相处,因为他们身上有君王信服的“道”。战国时期有过四大著名的变法:李悝在魏国变法,他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法经》,是法家的始祖;吴起在楚国变法,他通晓法、兵、儒三家思想,留下《吴子兵法》传于世,与孙武并称为“兵圣”;商鞅在秦国变法,他留下了《商君书》,是法家“法”学派的代表;申不害在韩国变法,他著的《申子》,开创了法家的“术”学派。这些变法者有三个共同的特点:一是变法者既是君王的臣子,又与君王亦师亦友,他们整个变法过程始终得到君王坚定全面的支持,直到支持的君王过世才人亡政息;二是变法皆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呈现出国治兵强、称霸一时的盛况;三是这些变法者最终都没有好下场。支持变法的楚悼王刚去世,吴起就被贵族射杀了;支持商鞅的秦孝公一死,商鞅惨遭贵族车裂肢解。李悝较为幸运,支持他的魏文侯去世不久,李悝也随之去世;申不害则更幸运,他死于支持他的韩昭侯之前。
与上述变法者比较,屈原的变法情况明显不一样。首先,屈原没有提出系统的变法之道,没有形成自己的法学理论与纲领。屈原之所以被楚怀王视作能臣而重用,是因为楚国在悼王时,已有吴起变法的先例,而楚怀王初期也想有一番作为,曾经想争取当“合纵”之长,因而支持屈原的变法主张。但由于屈原没有提出系统的变法之“道”,使楚怀王信服并师从之,所以上官大夫等一进谗言,楚怀王就改变了主意,“怒而疏屈平”。其次,屈原的“任法”没有取得什么显著成就。司马迁在《史记》中说得很清楚,楚怀王命屈原“造为宪令”,但是屈原“草稿未定”之时,就遭到上官大夫的谗言,随即变法搁浅。最后,从屈原变法的下场来看,屈原虽遭上官大夫、令尹子兰谗言,被楚王疏远乃至两次放逐,终身不得志,但最终未遭到杀身之祸。这说明屈原的“法先王”的变法主张,以儒家的王道为主,法家的霸道辅之,而且又是浅尝辄止,没有深入下去,楚国的政权自始至终掌握在贵族重臣手中,屈原对他们的利益没有构成实质性的损害与威胁。因而贵族集团对他虽然视作眼中钉、肉中刺,但是没有刻骨的仇恨,进行穷追猛打,仅是对他排斥而已。
从上述几方面分析,我们可以明确看到,屈原在治国理政上,虽然有一定的法家理念,走的是变法的路线,但是他的政治改革与法家“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的系统变法是不同的。从根本上说,屈原不是杰出的政治家,也不是杰出的法家,仅是一个勉力循吴起之路变法的能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