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审美本质
现代美学告诉我们,在人的需要层次上,审美属于人的最高层次的需要。美的存在,既不是外在客观事物“美”的属性,也不是人的单纯的主观美感。美是主客观交融中出现的产物,属于人的一种精神满足的自由境界。寻求并获得这种自由境界,我们称之为审美。
老庄审美理想的基础是“道”,合“道”即真即善即美。换言之,只有当人完全遵循自然规律,才能实现“天人合一”;“天人合一”就是“和”,便进入了“未始有物”的境界(庄子《齐物篇》),此时便是审美。
什么是“未始有物”的境界?郭象在《庄子注》中这么阐述:“此忘天地,遗万物,外不察乎宇宙,内不觉其一身,故能旷然无累,与物俱往,而无所不应也。”庄子在《庄子·秋水》中曾根据自己的审美体验,对这种境界作过具体描述: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庄子与惠子一起在濠梁上观鱼,两人的感受却迥然不同。庄子从儵鱼的自由翔游中产生了自由体验的情感,又将这种愉悦之情移到翔游的儵鱼,于观赏中与鱼融合为一体;而惠子却没有这种体验。禅家曾形容人之开悟有三个阶段:初看,“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继而,“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最终,“看山又是山,看水又是水”。审美过程大体也是如此。在未进入审美境界时,属于“初看”,如惠子观鱼,鱼就是鱼;当开始进入审美时,便会移情于审美对象,让“气”注入鱼,那时属于“继而”,鱼不再是鱼;而当人与鱼合一,便是“最终”,鱼还是鱼。不过,此时庄子与鱼已经是物我两忘,我就是鱼,鱼就是我,我与鱼由一脉自然之“气”相互贯通,臻达此情此景,即能“未始有物”,鱼成为庄子的“生命的形式”。
在老庄看来,这种审美只能体验,心领神会,是难以用言语传达的。庄子云:“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所谓“意之所随者”,就是“道”,即“天人合一”;而“道可道,非常道”,只能神悟,故庄子才说“得意而忘言”。惠子没有神会,所以产生疑问,他问庄子,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呢?庄子无法用语言传达自己的审美体验,只能反诘惠子: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呢?
道家以“和”为美的美学思想,对中国的传统艺术影响深远。明末清初音乐家徐上瀛在他的《溪山琴况》谈古琴艺术,分析了二十四种美的况味,“其所首重者,和也”。徐上瀛说,弹琴之“和”,“吾复求其所以和者三,曰弦与指合,指与音合,音与意合,而和至矣”。只有人琴合一达到“和”,弹琴才算臻达美的境界。“大音希声,古道难复,不以性情中和相遇,而以为是技也,斯愈久而愈失其传矣。”
儒家的审美理想也是“和”,不过与老庄的“和”意思不一样。老庄讲的是“天和”,儒家讲的是“人和”。所谓“人和”,就是建立和谐的“仁义道德”的伦理秩序,凡合乎此秩序的即是“和”。《礼记·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诗经》是审美的,孔子评论《诗经》云:“《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诗无邪。”何谓“无邪”?即《诗经》贯穿了儒家的中庸审美思想。据记载,先秦有诗3000余首,经孔子筛选删改为305首。孔子就是按照儒家“人和”的审美标准来编辑《诗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