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服务理论
2026年01月16日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20世纪90年代,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推动下,美国、英国等国家掀起了改革政府的高潮。新公共管理理论又称企业家政府,它将公民视作顾客,并且政府服务以顾客的满意度为追求的目标,有力地约束政府的行为。然而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效率至上的管理主义开始盛行,公民参与和价值理性被忽视,新公共管理理论缺陷逐渐显露出来。新公共服务理论是以美国公共行政学家罗伯特·登哈特夫妇为代表的公共行政学者在反思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所提出的。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民是治理的中心,政府的角色不再是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倡导的“掌舵者”,而转以服务者,同时提倡重新塑造公共性和公共精神,重视公民身份与市民社会,以及政府与社区、公民之间的对话沟通。登哈特夫妇认为新公共服务理论是指政府的角色趋向于帮助公民实现以及表达公共利益,政府的角色在于服务而并不是掌舵。[33]
新公共服务秉承“公民优先”而非“顾客优先”的原则,同时建立在公共利益和公民满意的基础之上,强调公共行政人员面向于公民并服务于公民。[34]政府的角色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划桨”“掌舵”,而最重要的在于“服务”,公共利益是政府追求的目标;政府工作人员也不是为顾客的满意度而服务,而是为公民服务;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不仅关注市场,而在于关注公民利益、宪法法律以及政治规范等。[35](https://www.daowen.com)
国内学者也对于新公共服务理论有着不同的解读。李瑞和郑娟认为新公共服务是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扮演角色的一套服务理念,比如服务公民而不是顾客;服务而不是掌舵;思考要有战略性而行动要有民主性;重视人而不单单是生产率等。[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