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有效性
第一,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打造社会化公共服务品牌。社会声誉好、专业水平高的非营利组织是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最优先选择。社会组织的非政府性和公益性使其与承接政府的公共事务有着高度吻合性。他们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能够符合政府、服务对象和公众需求的多样性和异质性,是政府有力的合作伙伴。若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无法与政府和公众的需求相适应,无法获得社会信任,那么也很难与政府达成合作。
因此社会组织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升能力建设。一是提高专业化水平,提升公共服务的能力。目前许多社会组织比较依赖政府的资源与扶持,无法独立地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这样,不仅增加了政府的压力,也违背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初衷。二是要增强社会影响力。社会组织相较于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而言,在社会资源的筹集上更具有非官方性和非正式性。他们在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让公众感觉更加亲切。社会组织将政府的行政资源与自身的社会资源相结合,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能够获得社会良好的影响力与赢得群众的支持。三是要增强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社会组织公信力的获得,社会组织自身必须有过硬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态度,同时在组织内部管理方面清晰有序,组织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二,健全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和制度。首先,在立法上明确公共服务的基本原则、购买范围、购买方式、经费投入和资金监管等内容。在公共服务招投标领域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打破政府垄断供给方的壁垒。其次,为公共服务承担主体制定更多优惠性的税收政策。公共服务作为公共产品不具有营利性,企业等市场组织不愿参与公共服务的购买。在公共服务购买的进程中,需要专业能力较高的企业组织参与其中。同时作为组织资金较弱的社会组织,又依赖政府的扶持。由此,为鼓励企业组织的参与和培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政府应基于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最后,制定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与配套措施。如财政补贴制度、项目执行与监管制度、评估与考核制度等。确保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顺利进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由国务院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对有关第三方评估的制度内容加以规定。[32](https://www.daowen.com)
第三,充分保证监督评估环节的有效性。信息风险、垄断风险和寻租风险是公共服务购买链不同环节可能出现的三种主要风险[33],由此为充分监督与评估公共服务购买的质量,第三方的评估必不可少。首先是要发展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对公共服务进行评估需要依靠第三方评估机构独立进行。它们与作为购买者的政府部门相比,更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能够独立地对公共服务质量进行绩效测量和评估;另一方面,它们作为专业性、技术性的评估机构,拥有科学的测量标准和评价体系,能够弥补公众和社会媒体仅能对普遍存在的、表面的问题进行监督的不足。其次,社会公众及大众传媒的监督。媒体可以发挥两方面的作用,其一是正面宣扬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内容,督促政府及时向公众公开信息,其二是揭露政府在公共服务购买中的不当行为,同时也监督承接组织的服务质量,以便发现问题,引起公众及舆论的关注,督促政府去解决问题,并调整政策的内容与方式,进行及时整改。
第四,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应包括政府购买效率的评价和承接组织的服务质量评价。政府购买效率评价包括政府是否充分利用了财政资金购买到最佳的公共服务。承接组织的服务质量评价,从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来测量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具体项目的评价从承接组织在实际运作中,是否与项目申报书的内容相一致,对活动进行的时间频率、频次,活动范围及其形式等方面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