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运作机制

第三章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运作机制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将部分公共服务职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接,不仅可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还可以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和满足公共需求的重要治理工具,既是国家对市场逻辑的认可和利用,也是国家重构其与市场的非对称竞争力的战略[1]。社会组织由于具有志愿性、非营利性等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特征,往往是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主体。为了探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质量保障机制,有必要从整体性视角去全面审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如何运行的,这其中既包括“谁来买”和“向谁买”,也包括“购买什么”“如何买”等实践议题。因此,本章将会涉及三个部分的内容,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以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影响因素。(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