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视角下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目标

二、治理视角下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目标

休斯认为新公共管理的本质就在于要有明确的结果指向,并把这种结果融会贯通在公共组织的目标和责任当中[35]。从广义上讲,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目标在于政府最终想借此实现什么样的愿景?这一愿景依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需要,可以清晰地描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前进方向和理想状况,并帮助政府了解自身应该去做什么事情。以至于有学者将其称之为由“政府”视角向“治理视角”的转变,治理视角认为,私有化是在国家和社区层面发展多种多样的社会服务项目的一种方式,同时有助于促进和维持民间社会并产生社会资本。[36]

关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目标,有如下两点推论。

推论1: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问题的实质是探讨政府职能与政府职能实现形式的联系与区别。

推论2: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包括履行政府职能、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三个目标。(https://www.daowen.com)

具体而言,政府的职能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四大类。所以,政府提供满足公众需求的公共服务是履行政府职能的应有之义,政府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则是政府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过程中管理创新的一种新形式。

第一,促使政府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通过购买服务,政府从公共服务的直接供给者变为间接供给者,管理方式由微观管理变为宏观管理。另外,购买服务还体现着民主治理和效率的精神。一方面,服务购买涉及多方利益主体,政府需要在服务购买的过程中平衡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并努力实现各方的利益诉求,创新管理理念,转变职能模式,建构起一个多元参与的公共服务治理体系,可以促进公共服务的购买方、承接方及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得到良性发展,并最终形成一个政府有效管理、市场和社会组织普遍参与、公众大力监督的治理格局。同时,购买合同中的具体条款需要政府与承接方协商确定,提供了政治参与和沟通的途径,为公民参与公共事务开辟了较大的空间,创造了民主治理的新局面。[37]另一方面,以购买的方式来提供公共服务,在利润的引导下,承接方可以高效、有序地履行合同内容,且合同中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可以避免相互推诿的状况发生,有效克服了公共行政高消耗、低效率的弊端,从而减少了行政人员和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

第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引导加强其自身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动力所在。当前我国社会组织还处于发展阶段,相比于欧美国家仍有一定差距,如何结合我国国情,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寻找适合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发展道路,仍然是当前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关键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仍然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培育和引导。[38]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可以建立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培育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示范性公益项目,强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多元化的发展模式。

第三,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满足城乡公共服务需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机构的转型,公众对于公共服务需求的层次和数量都在飞速增长。当前政府财政能力有限以及供给的低效率,对公共服务供给形成掣肘;与此同时,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呈现出较大的地域差异与城乡差异,形成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马太效应”。政府为了解决此问题,需要通过合作治理的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以弥补政府财政有限和供给能力较弱的缺陷,缓解公共服务供给中存在的量和质不足的双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