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规制
2026年01月16日
第五章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规制
20世纪70年代,公共服务外包开始在欧美兴起,作为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的治理工具,迄今已经经历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多中心治理和网络化治理等几个阶段。尽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助于形成公共产品的多元供给格局,同时有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满足公共服务需求,但是由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核心特征是高度的复杂性和协同性,与以货物、工程为购买对象的政府采购相比,在购买主体、受众群体,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估等方面都具有更为复杂的特征。因此,政府购买面临的不确定性要比一般的政府采购大得多,会产生诸如资源浪费、欺诈以及服务质量差等持续的风险。[1](https://www.daowen.com)
在延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委托代理理论和制度主义理论的研究基础上,本部分借鉴和引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已有政府购买风险研究的两个核心视角进行评述,阐明利益相关者视角对于风险形成机理的理论考量和现实意义,建构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风险生成机理框架,在此基础上从政府和社会力量两个主体视角剖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类型,提出政府购买风险防范的若干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