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献综述

一、文献综述

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最早始于西方国家,与“民营化”“公共服务外包”等概念交替使用。在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模式研究方面,萨拉蒙根据主体的支配力将其划分为:政府支配模式、社会组织支配模式、政社双重模式以及政社合作模式[20]。柯思顿·珍尼弗(Coston Jennifer)建立了一个关于政府—非政府部门组织关系之上的模型和类型,该模型从不同维度定义了八种类型关系:压制型(repression)、敌对型(rivalry)、竞争型(competition)、契约型(contracting)、第三方管理型(third-party government)、合作型(cooperation)、互补型(complementarity)、协作型(collaboration)[21]。纳贾姆·阿迪尔(Najam Adil)基于长期利益和政策对于结果和方式的喜好选择这两个维度上提出四种模式:相似的结果和方式的合作关系;不同的结果和不同的方式的对抗关系;相同的结果不同的方式的补充关系;不同的结果相同的方式的选择关系[22]。德霍吉提出竞争性购买(competition)、协商模式(negotiation)以及合作模式(cooperation)[23]。扬·丹尼斯(Young Dennis)从历史发展进程的角度将政府与社会合作的关系划分为补充关系、伙伴关系、敌对关系[24]

国内学者大多数都是在竞争性和依赖性维度构建二维矩阵,将其划分为依赖关系非竞争购买模式、独立关系非竞争性购买模式、独立关系竞争性购买模式[25]。或者从政府与社会组织主体直接与间接的关系来划分,如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办公营模式,政府间接提供的公办民营模式,社会组织自发提供的民办民营模式[26]。以及从协同增效、服务替代和公共服务的拾遗补阙的角度来划分合作模式[27]。(https://www.daowen.com)

概而言之,以往大多数研究没有清晰地说明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赖以及购买流程的非竞争性与社会组织的发展阶段具体有怎样的关系,以及在合作模式方面究竟有何具体差异。故而,本研究尝试梳理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的模式,以及存在哪些差异,解释影响因素究竟为何以及哪一种模式是较为理想的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