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防范

第三节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防范

公共服务类别和异质性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风险的内生来源,而政府购买场域以及在场域中政府与承接组织的关系状况则是风险的外生来源。政府购买过程中不同主体都面临着风险。在政府方风险存在政府部门人员寻租风险、财政资金损失的风险、承接主体可选择面窄、监管失效、缺乏民众参与、缺乏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社会组织方风险存在资金来源单一、资金不足、垄断风险。导致这些风险存在的原因主要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督评估机制不完善、政府的自利行为、社会组织行为失范、公众与政府沟通不到位导致的。在公共服务购买中会存在合同失效的风险,合同失效的发生率高于预期的合同失败,合同失效是与服务内容与非营利性的承接组织能力相关[24]。以市场机制提供公共服务的理论前提便是“市场机制比政府提供要更有效”,若购买只重于形式,而无助于提升公共服务的有效性,这种购买就应该杜绝[25]。由此,应当在制度建设、明确购买范围、专业化水平、购买模式选择与风险评估与管理方面进行梳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