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帝第一书》与《论时务》
光绪十四年(1888),康有为第二次赴京。根据其现存的日记,因为生病,他于六月初六日方从广州登船赴上海,七月八日到京。此行的目的,是参加顺天府乡试。[91]他在北京居住了一年多,初次涉及高层政治。从《我史》及其日记来看,他结交沈曾植、曾纪泽、黄绍箕、屠仁守、盛昱、王懿荣、王仁东、王颂蔚、黄绍宪等人[92];并上书翁同龢、徐桐、潘祖荫、祁世长等高官。而他此期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上书光绪帝,即《上清帝第一书》。他作为一名荫生,上书皇帝并无渠道,由此想通过国子监或都察院代奏。盛昱是国子监祭酒,翁同龢为管理监事大臣,祁世长为都察院左都御史,康与他们联络多为上奏之事。而潘祖荫、徐桐为政坛高官兼士林领袖,康与他们联络亦有接近上层之意。[93]
康有为《上清帝第一书》的主要内容是:清朝此时内忧外患而自不知觉,应下罪己诏,及时图治。他提出的三策分别是“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所谓“变成法”,即是要变祖宗之法,康并没有说明要变哪些法,又如何变法,仅称:
皇太后、皇上知旧法之害,即知变法之利,于是酌古今之宜,求事理之实,变通尽利,裁制厥中,如欲采闻之,则农夫耕而君子食焉,臣愚愿尽言于后也。尤望妙选仁贤,及深通治术之士,与论治道,讲求变法之宜而次第行之,精神一变,岁月之间,纪纲已振,十年之内,富强可致,至二十年,久道化成,以恢属地而雪仇耻不难矣。
康有为在此称其“愿尽言于后”,又称“妙选仁贤,及深通治术之士,与论治道”,暗中稍有自荐之意。所谓“通下情”,即是要改变“上体太尊而下情不达”,康对此称言:
周有土训、诵训之官,掌道地图、地慝、方志、方慝,汉有光禄大夫、太中大夫、议郎,专主言议。今若增设训议之官,召置天下耆贤,以抒下情,则皇太后、皇上高坐法宫之中,远洞万里之外,何奸不照,何法不立哉?以皇太后、皇上明目达聪,宜通下情久矣。
尽管康提到了“古者君臣有坐论之礼”,要求“霁威严之尊,去堂陛之隔”,但解决方案仍是“增设训议之官,召置天下耆贤”。康也提到“汉有”“议郎”之名称。这与前一条中“妙选仁贤”是相通的。所谓“慎左右”一条,指明年光绪帝大婚亲政后,须得注意身边之人,康对此称言:
……伏愿皇太后、皇上熟辨之,去谗慝而近忠良,妙选魁垒端方通知古今之士,日侍左右,兼预燕内以资启沃,则德不期修而自修矣。[94]
最后的方法,仍是“妙选”,且强调“日侍左右”。康此三策,到了光绪二十一年《上清帝第三书》中得以发挥,有了更加具体的表述。(后将详述)
康有为的《上清帝第一书》文词极其动人,揭示清朝时弊亦中要害,然其对策,仍是“用人”。从康的行文中可见,“妙选”与“召置”皆不是在原有的官僚集团中选贤用良,而是要发掘新人。康对此颇有自期,隐隐流露出自己是合适人选之意。这与《康子内外篇·阖辟篇》中的用意是相通的。
对于康有为的《上清帝第一书》,徐桐“以狂生见斥”[95];翁同龢称“语太讦直,无益只生衅耳”,特别有意思的是,翁虽退回了上书,但仍摘抄部分内容,私下仍有赞许之意。[96]沈曾植等人对其婉劝,称“大道藏于房,小技鸣于堂”。[97]黄绍箕亦称:“长素戊子游京师,遍上书贵人,无所遇,欲由国子监、都察院上封事,亦不得达,颇为多口所憎。余与子培劝其少干人,少发议论。”[98]“无所遇”“多口所憎”,显示了康怀才不遇的处境与尴尬。康有为后来致信朱一新,对此亦称言:
游京师时,不量愚贱,常发愤上书,冀一悟尧、舜之主。此诚草野之狂冥于行,迈为献曝之愚者也。不悟时风众势,遂为中朝大臣所见遏抑,呈监、呈察院,皆不得达。讪讥风起麻集,目为中风狂走,上不为公卿所容,下为乡人所逐。穷而还山……[99]
“中风狂走”“穷而还山”,又显示了康当时窘困的状态与心态。
除了《上清帝第一书》,康有为参与的政治活动还有代御史屠仁守等人起草奏折。现能找到的有五篇:《请醇亲王归政折》《为报效一途急宜停止以存政体而遏乱原折》《请开清江浦铁路议》《门灾告警请行实政而答天戒折》《为宗社严重国势忧危乞赐面对以竭愚诚折》。[100]在自己上书未达的情况下,代拟奏折似乎给他另一种上书言事的新思路;他也在代拟的奏折中夹带了自己的思想。[101]
我个人认为,此期须重视的,还有康有为《论时务》一文。[102]康在该文中提出“议院”的设计,很可能是他第一次明确的表述。康认为,清朝虽然可以不在朝廷(中央)设立议院,但在省和州、县两级,应设立议院,其主要目的是下情上达:
中国之俗,绅士入局及集明伦堂,已有下采民言之意,近欧洲议院矣;其在朝廷,每有大事,下王公、九卿、翰詹科道议,此则欧洲所谓上议院者也……中朝素尚国体,若朝廷设议院,则国体不尊;中朝素壅民情,若郡县不设议院,则民情不达,此中国之所宜也。今令州县设二议院,其上院以待贵人,内自京朝七品官、外至州县者得入焉;其下院则令各选举人公举之,以性术公和、行宜任睦、学问明道者为中式。凡丁口万人者,举一人焉,其禄由选举人公举之。凡取选举人,以其身家不清及恶迹素著者不许举,家富巨万者为中式(原注:田园产业生意,呈官注册,注册者金三百)。其及格而不报者,罚注册之金数,仍不准中式。其取中式者,榜之于县,匾之于其家,赐登仕郎阶,有司饮之酒而令举焉。其富加万者,又加此,比捐纳之途远矣。人慕其荣,略其罚,安有不趋者哉?其省之上议院,则以京朝官五品及翰詹科道、外官道府以上入焉。其选举人以家富十万者为中式,册金二千,赐七品阶,巡按饮之酒,榜之巡抚之署,匾之其家。凡丁口十万举一人焉,其科以性行公忠、才略明达、学问通博者为中式……藩臬既除,巡抚专千里而居,岂不患其专权?既有议院,则上议院巨绅,遇有大事,准其据下议院之情,递都察院,代奏朝廷。遇有大事,令巡抚下议院,或将诏询议院,令交通巡抚转奏。如此则民情不致下壅,而巡抚不致专制,利可旋兴而害可立革矣。[103]
对于府一级的议院,康称:“府不设可也。若立法(议)院,则选家富五万者,注册千金,凡五万口举一人焉。”这是一个由官员、富人和所谓“乡贤”组成的议会。对此,康解释道:
天下之有权力者,贵也、贤也,富也,三者用,则天下可运诸掌。举人以富者为之,则天下之富者,为我用矣,富者用则捐需无不获意矣;被举人用贤者,则才能无不为我谋矣;上院用贵者,则士夫气得伸矣。故曰:三者用,天下可运诸掌。[104]
康有为设计的议院,“上院”由“贵人”(即七品或五品以上同乡官员)组成,“下院”由“富人”(即“家富巨万”或“家富十万”)来选举“贤人”(即“性术公和、行宜任睦、学问明道者”或“性行公忠、才略明达、学问通博者”);然其权力仅仅是上奏权,即下情上达,若从地方议会提出事项,通过都察院代奏,若从朝廷交议事项,通过巡抚代奏,并无立法、财政、官员任免与问责等权力。这与《上清帝第一书》中的“通下情”是相通的,与西方代议制议会的职能是不同的。
关于设立议院的思想来源,康有为提到了“欧洲”,但没有细说,强调的是本国的思想资源。他称言:
或曰:议院于今诚宜行矣,如于古无征何?诘之曰:《洪范》言“谋及卿士”者,上议院也;“谋及庶人”者,下议院也。盘庚进众于庭,吕郤宁武入民而誓,大司徒之询国危、询国安、询国迁是也。[105]
这些中国经典的思想资源,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二书》《第三书》“通下情”“设议郎”的叙述中,梁启超在《古议院考》等政论文中,还有着更多的引述。[106]
也就在这一时期,康有为写信给从欧洲回来的曾纪泽,对西方的地方政治制度多有请教,称言:
今泰西之言治道,可谓盛矣。其美处在下情能达。不知其乡邑之制如何?……其乡邑之里数大小有几?……令长之下,属官几何?……得无有议院绅以制令长耶?如此则事又难行。且一邑之中,人才有限,其议绅未必皆贤。仆观于吾乡团练之局,推举各绅督董乡事,甚类泰西议院之制。然偏私不公,立党相倾排者,比比皆是,则亦岂能为治耶?其令长之选,由君长选之,抑由民举之?若由民举,得无有结党之弊耶?……其令长之上有几重耶?抑能直达其君相也?若上有道府,则事权阻挠甚矣。若能直达,则英、法之大,属地又多,奏折至繁,岂能尽览而一一批行之?……其令长以下之官几何?……选之自君相,抑令长自辟之,抑由民举之耶?……又英国之政不在君而在相,英国属地四十岛埠,如令人人能自达于议院而英相揽其成,则一日之间,条陈奏议,岂可胜数,如何而览之决之?不览则下情塞,览之则日力、目力、精神俱有限也,岂能给本国之臣僚、属岛之政事,外国之
交涉哉?……生平所见西书,无言及此者,若君侯有书论此者,发来一读,尤幸。[107]
此信对于了解康的政治思想及西学程度,甚为重要。康对地方自治不了解,以为西方各国如同当时的清朝,是高度的中央集权;对地方议会也不了解,以为如同其家乡的“团练之局”(《论时务》中称“明伦堂”,《我史》中称“同人局”),不知道“党争”是议会政治的基本特点;对于地方财政、教育等项,也提出了许多疑问。康的这些误解和疑问,与《论时务》一文中的地方议院是有关联的,他对西方政治制度的赞美,也仅是“下情能达”。该信可以说明《论时务》一文是此期所写,也可以证明康对西方政治制度的隔膜。
还需注意的是,《论时务》一文中还有鼓励士人游历外国、设立女学、铸银币等建策,康、梁后来还多次提出过。
《论时务》是康氏家人所藏一抄件,但从内容来看,并非康有为留给自己查阅的思想总结,亦非准备刊印的文章,而像是送给朋友或权贵的建策,尽管在文字上还不像是一个定稿。当时康欲送何人,今已不可考。康在该文中的“议院”思想,后来在《上清帝第二书》《第三书》中有所发挥,也有所变化。
综上所述,略作数语作为本节的小结。
康有为是一个天资极其聪慧的人。早年同当时大多数人一样,从师学习,走科举之途。光绪五年(1879,21周岁)起,独自研习,思考的对象也逐渐从经史之学转向社会与政治;至光绪十一年(27周岁)起,开始有了自己的著述;光绪十四年至十五年,到北京参加顺天府乡试,开始接触政治高层,并上书光绪帝。他不是仅仅满足于书斋的学者,同时又是有意于政坛的剑客。
此期康有为的思想表现出现两途:一是根据中国历史与传统文献所著《教学通义》《民功篇》《康子内外篇》,对当时的社会与政治有所批评;二是从几何等“西学”中得出的“公理”,即“自主”(自由)、“平等”和“互相逆制”(制约)。从他后来的思想发展来看,前者发展成“新学伪经说”“孔子改制说”等学说,后者奠定其大同思想的基础,两者的交汇点是“大同三世说”。他的思想前后有过多次的变化,“至乙酉之年而学大定”或“吾学三十岁已成,此后不复有进”的说法,是靠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