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梁启超的意图
发表在《时务报》上的《变法通议》,是梁启超未写完的政论著述。他原本有一个很大的计划,称言“六十篇”“分类十二”,又称“其总纲有三”“其分目十有八”;然而,由于多种原因,他只完成了其中的一部分,主要是教育部分,也没有准备结集。光绪帝命其进呈,由于时间相对紧急,梁只能是临时编集,除了原来在《变法通议》名目下的内容外,又增加了11篇文章,调整了结构,变成了《变法通议》上篇(一卷)、下篇(一卷)、学校篇(四卷、另附一卷)。梁这么做,当然是为了影响光绪帝的思想。从现存的档案中,我还看不出梁进呈的方式与日期;但按照当时的习惯,梁启超于五月十五日觐见,进呈《变法通议》的时间不会太晚,我推测似应在六月初一日之前。[24]留给梁的时间不会太多。
由此,我们可以看一下梁启超在《变法通议》进呈本中增加了什么内容。依照进呈本之排列前后顺序,简述于下:
《论中国积弱由于防弊第四》一文,称古代官员权责明确,后为防范官员擅权,采用以官员限制官员的办法,致使官员处于无能的状态。该文对当时官制中的弊端批判甚多,主张“让权”。除了复古制外,还提到了“通下情”的“议郎”之类的官职。
《论中国之将强第五》一文,称西人欲灭他人国、灭他人种,必在其议会、报章称该国之野蛮,其技先后施之于印度、土耳其,现已论及中国,已临近于瓜分。中国须自强。而中国能将强的理由有三:其一在于人才,若中国有部分人才脱科举而习新学,必有所成,黄种人的智力与白人相差不远;其二在于人工,西方的人工会越来越贵,而华工勤俭,若效法日本,以制成品出售,由此可将强;其三为欧洲之强盛在于殖民,现殖民利益已尽,而黄种人未能绝,由此可得机会而再起。梁启超还称,康有为认为世界的“地运”起于昆仑,经印度到欧洲等地,欧、美、日本等国先得“运”先能强,十年之后,两运并交,将达于中国。[25]
《论中国变法必自官制始》一文,称此期的变法与先前办轮船、电线、船政、总理衙门等项不同,关键在于官吏的水准,目标是政治的革新。其对策为:汰冗员、官专任、官久任;然后允许官员自选属吏,破格重用人才,实行高薪,并要求停捐纳、严保举。文章虽署名麦孟华,但基本政策可见于康有为的“上清帝第二、三、四书”,也有一些内容与梁启超《论中国积弱由于防弊》相同。[26]
《古议院考》一文,说明中国古代虽无议院之名,然有其实,仍有相应的政治制度。梁启超引用中国传统典籍中诸多记载来说明之。他还指出:
凡国必风气已开,文学已盛,民智已成,乃可设议院。今日而开议院,取乱之道也。故强国以议院为本,议院以学校为本。
梁启超的这篇文章,是他当时政治思想的标志性阐述。《论中国积弱由于防弊》等文中对此也有零散的叙述,但不如此文如此集中和明确。他的立论方式与论据,与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二、三书”中所述是相同的,只是论证更为具体。[27]
《论报馆有益于国事》一文,是梁启超为《时务报》写的发刊词,刊于该报第1册,谓“去塞求通”是报馆的功能,中国古代有陈诗观风之传统,西国报馆有通达政治、传播学术的功效。《时务报》将“广译五洲近事”“详录各省新政”“博搜交涉要案”“旁载政治、学艺要书”……
《治始于道路说》一文,说明中国的城市,包括京城与省城,街道无不脏乱,粪便随处皆是;而西国城市道路平整清洁,人车异道,以水清洗,有电灯,有巡捕。该文要求仿效,以修整道路来推动各项,“民生以利,国体以尊,政治以修,富强以基”。[28]
《论加税》一文,说明英国与俄国皆以本国利益来考虑对华关系,联英、联俄的主张皆有其片面之处。“有以联俄拒英之说进者,吾请予之言波兰,有以联英拒俄之说进者,吾请予之言印度”。
《丁酉列国岁计政要序》一文,介绍梁启超等人组织翻译的新版《列国岁计政要》,《知新报》于第24册(光绪二十三年六月十一日发行)开始刊出。[29]康有为亦将该书的13张表,题名为《光绪二十三年列国政要比较表》,进呈光绪帝。[30]
《戒缠足会序》一文,说明缠足之害,强调了幼学与女学的重要性。戒缠足会是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在上海等处发起的组织,并得到了湖广总督张之洞、湖南盐法道黄遵宪等人的支持。康有为亦于此时上奏光绪帝,要求禁缠足,并将张之洞、黄遵宪主张禁缠足的两文附呈。[31]
《湖南时务学堂学约十章》一文,是梁启超为该学堂制定的学规,共有十项:立志、养心、治身、读书、穷理、学文、乐群、摄生、经世、传教。其中关于传教一项,梁称言:“他日诸生学成,尚当共矢宏愿,传孔子太平大同之教于万国。”[32]
《时务学堂功课详细章程》一文,是梁启超为湖南时务学堂制订的教学计划,学习内容为“溥通学”(普通学)与“专门学”,溥通学,人人皆习,专门学,人占一门。课程分十二个月,开列了每月所习的“专精之书”与“涉猎之书”。[33]
从以上11篇文章的内容可见,梁启超增加的部分与《变法通议》的主旨是相通相连的;如果再与梁启超此期在报刊上发表的著述相比较,可以看出,《变法通议》进呈本已经包含了梁此期大多数的著述,尤其是那些脍炙人口、影响力甚大的篇章。
既然与梁启超此期报刊上发表的著述相比较,那就产生一个新问题,即还有哪些著述梁未抄录进呈?也就是说,梁有意隐瞒了什么?
从《时务报》《知新报》《湘报》即当时梁启超发表文章的报刊上细心查找对照,共有43篇文章,梁未抄录进呈。[34]
这些未进呈的文章,其中20篇是各类“序”“后序”“叙例”“提要”之类的介绍性文字,剩下的文章可以分下几类:一、《记江西康女士》《记自强军》《记尚贤堂》《记东侠》《三先生传》,是梁启超一组记人记事的文章,虽有倡导变法之意,但毕竟不是直接要求变法的政论。[35]二、《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倡女学堂启》《日本横滨大同学校缘起》《万木草堂小学学记》《万木草堂书藏征捐图书启》,是康有为、梁启超倡办学校、社会团体及教书育人的若干规定与说明。[36]三、《致伍星使书:论美国华工六事》《复陕西刘古愚山长书》《复友人论保教书》《南皮先生赐寿记》,虽有政见之展示,然皆属于私信,且最后一篇为祝寿之词。[37]四、《说橙》《〈史记·货殖列传〉今义》《说群》,是一组说理的文章,各有其因,不便进呈。[38]
此外,还剩下六篇文章。
《波兰灭亡记》一文,康有为此时已经进呈《波兰分灭记》(七卷),该进呈本很有可能就是由梁启超起草的。[39]且《波兰分灭记》进呈本比起《波兰灭亡记》一文,增加了许多内容,更为丰富,梁再抄录进呈,自是不妥。
《保国会演说》,是梁启超于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初一日(1898年4月21日)在保国会第二次集会时的演说词,主旨是变法的重要性,没有涉及具体的政策。且御史潘庆澜于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十二日上奏弹劾保国会,光绪帝有意保全,对此未做任何处理。[40]此事康有为、梁启超已有所耳闻,梁再抄录进呈,自是不妥。
《论湖南应办之事》一文,是梁启超到达湖南之后,于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上呈湖南巡抚陈宝箴的条陈,提出欲伸民权,先开民智,即大变科举、遍设学堂;欲兴民权,先兴绅权,即办学会以教绅士,即开绅智;而开民智、开绅智的关键点,又是开官智,即设立课吏馆。此外,梁还提议开设马路,以作为全省的交通,开设劝工博览场,以提升工艺而广励工商业。最后,梁提议在全省设立新政局,“一切新政,皆总于其中”。此文说的是地方事务,且开民智、开绅智、开官智又以“民权”作为最终的指归,自当不宜抄录进呈。[41]
《说动》一文,梁启超大谈地球的引力与动能,以此与“柔静”相对立,主张变动、变易。梁启超根据康有为的学说,称言:“吾又闻之公理家言,凡生生之道,其动力大而速者,则贱种可进为良种;其动力小而迟而无者,则由文化而土番、而猿狖、而生理殄绝。”由此,梁提出了“压力”“动力”与“君权”“民权”之相应关系,“今夫压力之重,必自专任君权始矣;动力之生,必自参用民权始矣”。在欧洲与日本,压力生动力,相反而相因。梁又称:
若夫中国则不然,压力之重,既不如从前之欧美、日本,而柔静无为之毒,已深中人心,于是压力动力,浸淫至于两无,以成今日不君权、不民权之天下。故欲收君权,必如彼得、睦仁之降尊纡贵而后可;欲参民权,必如德、意、希腊之联合民会而后可……[42]
在这篇短文中,梁启超立意太大,涉及君权与民权,是难以说透、说清楚的。
《论中国宜讲求法律之学》一文,梁启超根据康有为“大同三世说”,称言:“孔子圣之神也,而后世颂其莫大功德,在作《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有治据乱世之律法,有治升平世之律法,有治太平世之律法,所发示法之当变,变而日进也。秦汉以来,此学中绝,于是种族日繁,法律日简,不足资约束;事理日变,而法律一成不易,守之无可守,因相率视法律如无物,于是所谓条教部勒者荡然矣。”而西方自希腊、罗马时代之后,治法律学者一直未断其传统,“章程日讲日密,使世界渐进于文明大同之域”。两者相较,西方人视中国为“三等野番之国”。由此,梁称言:“吾愿发明西人法律之学,以文明我中国,又愿发明吾圣人法律之学,以文明我地球。”[43]在康、梁的学说中,孔子的“三世说”(“圣人法律之学”)指明了世界“大同”的方向,然在此篇短文中,梁只是稍稍显示,并未充分展开叙说。
《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一文,是梁启超的《古议院考》受到严复的批评后,以康有为的“大同三世说”进行辩护的政论文章:
博矣哉!《春秋》张三世之义也。治天下者有三世:一曰多君为政之世,二曰一君为政之世,三曰民为政之世。多君世之别又有二:一曰酋长之世,二曰封建及世卿之世。一君世之别又有二:一曰君主之世,二曰君民共主之世。民政世之别亦有二:一曰有总统之世,二曰无总统之世。多君者,据乱世之政也;一君者,升平世之政也;民者,太平世之政也。此三世六别者,与地球始有人类以来之年限有相关之理。未及其世,不能躐之;既及其世,不能阏之。
这是康有为“大同三世说”在报刊上第一次公开完整的表述。梁在该文中还正面叙述了他与严复对西方民主传统观念的差别,委婉地承认其在《古议院考》中的错误。梁进一步地指出,“三世”是各国必经之路,中西并无区别:
至其自今以往,同归民政,所谓及其成功一也。此犹佛法之有顿有渐,而同一法门。若夫吾中土奉一君之制,而使二千年来杀机寡于西国者,则小康之功德无算也。此孔子立三世之微意也。
“一君之政”即为“小康”,中国的前途应与“西人”一样,即“同归民政”。根据这一学说,康、梁此时所进行的变法,仍是“一君之政”,是将来实行“民政”的过渡。他们的最终目标是“民政”,即“太平世之政”,而且将会从“有总统之世”而达到“无总统之世”(世界大同)。[44]
由此可见,梁启超所隐者,应是《说动》《论中国宜讲求法律之学》《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三篇文章。前两篇之立论甚大,文章太短,不易说清楚,容易引出光绪帝的误解;后一篇恰是康有为“大同三世说”的正面展示,当此光绪帝对康有为、梁启超最为见重之时,梁启超抄录了《古议院考》而不抄录此文进呈,是害怕他们的“远期”政治目标即“大同三世说”之展示,会引出朝廷上下对他们大为不利的政治后果。
最后,我还要说明,由于故宫博物院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行虽然已经相当尽力,但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将一部十万字左右的名著完整仔细地校订完毕,也是不可能的。在我们已经进行的校对中,发现《变法通议》进呈本与其在《时务报》上最初发表时的文本,有一些文字的相异,并不影响其主旨。[45]这可能是抄写时各种具体因素造成的。梁启超只是增加了内容,没有去改写。
[1] 故宫博物院编:《天禄珍藏:清宫内府本三百年》,紫禁城出版社,2007年,具体负责人为向斯。该消息是吉辰告诉我的。该书的编者在介绍中称:“《变法通议》,清光绪年间内府抄本……本书是变法先锋梁启超所写的宣传变法的政论集,由《变法通议自序》《论不变法之害》《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等十余篇论文组成。以资产阶级进化论的观点阐明‘变’是‘古今之公理’,为‘保国、保种、保教’计,必须学习西方,实行变法。主张兴学校、废科举、育人才、变官制、行立宪为变法的基本内容。进而要求清政府仿效日本明治维新,实行变法,以免遭瓜分。文字生动流畅,传诵一时,是维新运动的代表著作之一。光绪二十二年(一八九六年)起,此书中文章陆续在《时务报》《清议报》发表。有报馆合订本。后收入《饮冰室文集》。”(见该书第298页)在这一段不太长的介绍中,尚有一些不太准确之处。其一是“内府抄本”。我推测该版本是梁启超的进呈本,后文将予以说明。其二是在“《清议报》发表”,这是梁启超流亡日本后所办,梁虽在该刊发表《变法通议》题目下的两篇文章,即《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论变法后安置守旧大臣之法》,但梁不可能录入故宫图书馆藏的版本中,且故宫藏本中也无这两篇。其三是对该书的评论,虽说研究者皆可执其观点,但有些内容似为不妥,如“行立宪”,梁进呈的《变法通议》并无此类内容;又如“资产阶级进化论的观念”,梁当时的武器是“变易说”,他虽然已经接触到严复所译的《天演论》,仍尚未自觉运用;再如“要求清政府仿效日本明治维新,实行变法,以免遭瓜分”,是康有为、梁启超在戊戌变法时的政治主张,但在《时务报》上发表的《变法通议》上并无明确与完整的叙述;在《变法通议》进呈本中也是如此。其四是称“有报馆合订本”,亦有误,至今尚未发现该版本,可参见本书附编第一章“梁启超《变法通议》的写作计划、发表与结集”。编者的内容介绍,似未能仔细阅读该馆所藏版本,很可能参考了《中国历史大辞典·清史》等辞书及相关著述。
[2] 由于故宫博物院的相关规定,我们无法拍照,以能进行说明。然经比对,故宫博物院编:《天禄珍藏:清宫内府本三百年》第298页所摄的照片,即是该本。
[3] “旧藏昭仁殿”一语,很值得注意。昭仁殿位于乾清宫之东侧,本是清代皇帝读书与藏书之处,但戊戌政变后,光绪帝被软禁,去昭仁殿已不太方便。这些进呈本与抄本是于何时用何种方式藏于昭仁殿的,现在难以查明。
[4] “学校”两字,似为“变法”两字之误。
[5] “始”字,似为“终”字之误。
[6] “《变法通议学校篇附时务学堂课程》,三、一卷”一语,指学校篇三卷、时务学堂课程一卷。
[7] 以上四册,每一册最后一页,分别有“变法通议上篇终”“变法通议学校篇卷一终”“变法通议学校篇卷二终”“变法通议学校篇卷三终”字样。
[8] 陈寅恪称:“……丁丑春,余偶游故宫博物院,见清德宗所阅旧书中,有《时务学堂章程》一册,上有烛烬及油污之迹,盖崇陵乙夜披览之余所遗留者也。归寓举以奉告先君,先君因言聘新会至长沙主讲时务学堂之本末。”(《读吴其昌撰〈梁启超传〉书后》,《寒柳堂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167页)“丁丑”,1937年。“德宗”“崇陵”,指光绪帝。“先君”,陈三立。此是陈寅恪当年所见之本,然我看到的,并无烛烬及油污,是否另有所藏?
[9] 《戊戌政变记》续四库本,第214页。
[10] 其具体刊出与发表情况,参见本书附编第一章第一节“《时务报》时期”。
[11] 《时务报》第1、2、3、9册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初一日、十一日、二十一日和九月二十一日,第31册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三年六月初一日。
[12] 《论中国变法必自官制始》刊于《时务报》第22、24册,发刊时间分别为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初一日、二十一日,署名为麦孟华;《古议院考》刊于《时务报》第10册,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论报馆有益于国事》刊于《时务报》第1册,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初一日;《治始于道路说》刊于《时务报》第15册,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丁酉列国岁计政要序》刊于《时务报》第33册,原题为《续译列国岁计政要叙》,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13] 该册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二年八月十一日。梁启超将《论加税》一文附在《治始于道路说》之后,而没有写明篇名,我反复思量,感觉是抄手的失误,梁也未能一一细察。就《变法通议下篇》而言,与《变法通议上篇》相比,篇名上已去掉了“第一”“第二”的排序,抄手很容易犯错。
[14] 《时务报》第5、6、7、8册的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二年八月十一日、二十一日,九月初一日、十一日。
[15] 《时务报》第15、16、17、18册的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十二月初一日、十一日,光绪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
[16] 《时务报》第27、29、33册的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五月十一日、六月二十一日,第10册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
[17] 《时务报》第23、25册的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十一日、四月初一日,第16册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第39册的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三年八月二十一日,第36册的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18] 《时务报》第49册的发刊时间为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初一日。《时务学堂功课详细章程》,《饮冰室合集集外文》,上册,第22—31页。
[19] 《张元济书札》增订本,中册,第676页。
[20] 《总理衙门清档·沪关道呈送旨谕购办书籍》,01-34-005-06,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档案馆藏。“念八”,即二十八。该电并称:“书目列后:《南海先生五上书记》;《上古茫昧无稽考》《周末诸子并起创教考》《诸子创教改制考》《诸子改制托古考》《诸子争教互攻考》《墨老弟子后学考(表附)》《儒教为孔子所创考》《孔子为制法之王考》《孔子创儒教改制考》《六经皆孔子改制所作考》《孔子改制托古考》《孔子改制法尧舜文王考》《孔子改制弟子时人据旧制问难考》《诸子攻儒考》《墨老攻儒尤盛考》《儒墨交攻考》《儒攻诸子考》《儒墨最盛并称考》《鲁国全从儒教考》《儒教遍传天下战国秦汉时尤盛考》《武帝后儒教一统考》;《春秋董氏学》(康长素著);《春秋中国夷狄辨》(三水徐勤著);《瑞士变政记》《俄土战记》《意大利兴国侠士传》;《经世文编》(顺德麦仲华辑)等因奉此。按照以上各种书籍一律办齐,计每种两部,分别装潢,共需价洋三十九元五角。理合敬谨装箱,具文呈文。仰祈宪台俯赐察收进呈。为此备由呈,乞照验施行。”再,又据军机处《随手档》六月二十三日记:“发下《时务报》一册。(见面带下,次日带上)”这一册很可能就是第51册。第51册于光绪二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出版。
[21] 这一条是与我同行的赵中男最先提出,我完全同意。
[22] 参见拙著《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第334—335页。
[23] 故宫博物院图书馆现存的《日本变政考》进呈本,是康有为第二次进呈的,见紫禁城出版社1998年影印本。
[24] 光绪帝此时已命军机大臣廖寿恒为康有为进呈奏章与图书,梁启超也有可能通过廖寿恒这一途径代为进呈。而康有为最初是通过总理衙门代为进呈,总理衙门须得有相关的奏折,这可以从军机处《随手登记档》及《宫中档》《军机处录副》中查到相关记录。康有为通过廖寿恒进呈后,廖在每日军机大臣进见时直接交给光绪帝,军机处档案中也就没有记录。梁启超若通过廖寿恒,军机处档案中也会没有记录。而我之所以推测梁应在半个月之内进呈《变法通议》,主要理由是两条:一、光绪帝这类政治领导人事务太多,如果一拖时间,很可能转移兴趣;二、康有为此时进呈奏章与书籍的节奏也很快。他于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觐见,五月初一日即上奏两折,并进呈《孔子改制考》(九卷本),此后又频频上奏和进呈图书。
[25] 对于梁启超该文进一步的叙述与分析,可参见本书下编第二章第一节“康有为、梁启超回拒严复”和下编第五章第三节之“梁启超的说法”。
[26] 关于麦孟华及此文进一步的叙述与介绍,可参见本书下编第三章第二节之“麦孟华”和第三节“‘保中国不保大清’与‘自上’‘自下’的变法方案”。
[27] 对于梁启超该文进一步的叙述与分析,可参见本书下编第一章第一节“《古议院考》及其思想资料的辨识”。
[28] 对于梁启超该文进一步的叙述与分析,可参见本书上编第五节之“政府经济机构、专利权、删减《则例》、京师道路整治”。
[29] 《列国岁计政要》(The Statesman's Yearbook)于1864年开始出版,每年皆出新版。林乐知等人翻译其1874年(同治十三年)版,由江南制造局出版,在中国有着相同大的影响。康有为很可能于百日维新期间进呈过该版本。1883年(光绪九年),苏格兰记者Sir John Scott-Keltie接手编辑后,成为世界著名的工具书。梁启超很可能接到的是1896年版,由周逢源进行翻译。《知新报》第24—42册刊出该书的表、美国、瑞士部分,后停止刊出,原因不详。
[30] 参见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4集,第347—370页。这13张表格也是最初译出的部分。
[31] 《康有为变法奏章辑考》,第326—337页。
[32] 相关的叙述与分析,可参见本书下编第一章第三节“《湖南时务学堂初集》:‘开民智’的方向”和下编第四章第四节之“湖南时务学堂的《学约》《功课详细章程》”。
[33] 相关的叙述与分析,可参见本书下编第一章第三节“《湖南时务学堂初集》:‘开民智’的方向”和下编第四章第四节之“湖南时务学堂的《学约》《功课详细章程》”。
[34] 这些文章发表在《时务报》上的有27篇:《波兰灭亡记》(第3册)、《沈氏音书序》(第4册)、《说橙》(第6册)、《西书提要农学总叙》(第7册)、《西学书目表序例》(第8册)、《日本国志后序》(第21册)、《记江西康女士》(第21册)、《农会报序》(第23册)、《蚕务条陈序》(第25册)、《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第25册)、《记自强军》(第29册)、《记尚贤堂》(第31册)、《萃报叙》(第33册)、《〈史记·货殖列传〉今义》(第35册)、《春秋中国夷狄辨序》(第36册)、《医学善会序》(第38册)、《中国工艺商业考提要》(第38册)、《记东侠》(第39册)、《知耻学会叙》(第40册)、《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第41册)、《大同译书局叙例》(第42册)、《蒙学报、演义报合叙》(第44册)、《倡设女学堂启》(第45册)、《读日本书目志书后》(第45册)、《日本中国横滨大同学校缘起》(第47册)、《俄土战记叙》(第51册)、《经世文新编序》(第55册);发在表《知新报》上的有14篇:《知新报叙例》(第1册)、《西政丛书叙》(第17册)、《致伍星使书:论美国华工六事》(第14、15册)、《说群自序》、《说群一 群理一》(第18册)、《复陕西刘古愚山长书》(第22册)、《复友人论保教书》(第28册)、《新学伪经考叙》(第32册)、《南皮先生赐寿记》(第33册)、《三先生传》(第34册)、《万木草堂小学学记》(第35册)、《说动》(第43册)、《万木草堂书藏征捐图书启》(第46册)、《保国会演说》(第55册);发表在《湘报》上的2篇:《论中国宜讲求法律之学》(第5号)《论湖南应办之事》(第26、27、28号)。此外,梁启超还出版了《西学书目表》《读西书法》(上海《时务报》馆,光绪二十二年)、《中西门径书七种》(大同译书局,光绪二十四年)等。
[35] 其中《三先生传》在《知新报》最初发表时,只写了“张先生”“何先生”两位,没有寇连材一段。相关的叙述与分析,可参见本书下编第三章第三节“‘保中国不保大清’与‘自上’‘自下’的变法方案”。
[36] 《万木草堂小学学记》中梁依康有为之《长兴学记》,为“双遣先生之子”规定了八项学规:“立志”“养心”“读书”“穷理”“经世”“传教”“学文”“缮生”。《湖南时务学堂学约十章》与此有相似之处。“双遣先生”,似为吴德。“书藏”,图书馆之意。
[37] “伍星使”,清朝新任驻美公使伍廷芳,此时邀梁启超随其赴美,任公使馆馆员。“刘古愚”,刘光,曾主陕西味经书院、崇实书院,此时服膺“康学”,与康、梁走得比较近。“南皮”,张之洞。
[38] 《说橙》谈地利之宜,称其家乡新会橙,名满天下,经济效益亦好,然每年十月,县官以“贡橙”而派差役下乡扰民。此文的落笔在于吏治,且无解决方案。《〈史记·货殖列传〉今义》一文,倡导当时不被重视的农工商业,强调经济的作用。此文未抄录呈送,很可能与《论商务十·金银涨落》一样,梁认为与当时的变法形势不相适应,此时朝廷还来不及考虑此类技术性问题。《说群》在《知新报》刊出时,分为《说群自序》《说群一 群理一》,从其《自序》来看,是研究个人与群体之间的政治关系,即“今夫千万人,群而成国;亿兆京垓人,群而成天下”;“据乱世之治群多以独,太平世之治群与以群”。由此可见,梁试图以“大同三世说”来谈独裁与民权,也是梁启超第一次言及“大同三世说”的文章。然而,此文刚刚开始,只是说到牛种牛粮,尚未进入实题,便中止了。
[39] 《波兰分灭记》(七卷)进呈本,参见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4集,第397—423页。
[40] 潘庆澜弹劾保国会的奏片,见《光绪朝朱批奏折》,第32辑,第561页。光绪帝对此的处理方式,可参见拙著:《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第371页。
[41] 《湘报》第26—28号连载,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十五、十六、十七日(1898年4月5、6、7日),中华书局影印本,上册,第201—202、209—210、217—218页。对于梁启超该文进一步的叙述与分析,可参见本书下编第一章第四节“《论湖南应办之事》:通往议会的道路”。
[42] 《知新报》第43册,光绪二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1998年2月11日),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影印本,上册,第525—526页。
[43] 《湘报》第5号,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十九日(1898年3月11日),中华书局影印本,上册,第33—34页。
[44] 《时务报》第41册,光绪二十三年九月十一日(1897年10月6日),中华书局影印本,第3册,第2771—2777页。相关的叙述与分析,可参见本书下编第一章第二节“《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大同三世说’中的‘民主’”。
[45] 我个人以为,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梁启超进呈光绪帝的文献以及内府的抄本应当作为一个课题,进行统一整理,全部影印出版。其中包括:《杰士上书汇录》《孔子改制考》(九卷)进呈本、《波兰分灭记》进呈本、《光绪二十三年列国政要比较表》进呈本、《变法通议》进呈本(以上藏故宫博物院图书馆)和《我史》(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已经影印的《日本变政考》也可以加进去,再次影印。这可以大大方便读者和研究者,以推动该项研究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