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建策——求人才、慎左右、通下情
康有为《上清帝第三书》最重要内容是三条建策:一、“求人才而擢不次”;二、“慎左右而广其选”;三、“通下情而合其力”。康称其是“审端致力者”。这些都是对《上清帝第一书》《第二书》相关内容的继承与发展。[157]
所谓“求人才”,指不循资格,破格擢用。康称言:
……伏惟皇上垂意旁求,日夜钩访,某某有才,某某未用。《(载)[戴]记》谓:尽知天下之名士,尽知其数,尽知其所在。悉令引见,询以时事,破除常格,不次擢用。或令翰林诸曹轮班顾问,或见下僚末秩,温颜咨询;或令九卿、翰詹、科道、督抚、司道荐举,专求草泽,禁荐显僚。天下之士必踊跃奋发,冀酬知遇,必有豪俊出济艰难者。
由此可见,康主张在高层官僚之外去求人才,在光绪帝平时所见者之外去求人才。皇帝或亲自询访,或召见下层官员,或由各级官员荐举“草泽”,一旦发现后,直接升至高位。[158]这样做的结果,将是重要官职的大换班。
所谓“慎左右”,是指须慎重安置皇帝身边的近臣。康有为谈到了此事的重要性,提出其具体方法:
……今翰林百数、郎曹千数,皆人才所聚,淹滞冗散,若用周、汉之制,或增广南书房员数,或调入侍卫,其于辅圣德而广圣聪,必有裨补。
按照清朝制度,光绪帝此时的“左右”,是军机大臣和翁同龢、孙家鼐两位帝师,皆为耆耋。康则要求选翰林院编修、检讨入南书房,选六部及京中各衙门司官(主事、员外郎、郎中)充侍卫,即将这一批年轻有才的小臣置于皇帝身边而影响朝政,即康称“程子言:日亲学士大夫则治”。[159]
所谓“通下情”,指设“议郎”。康有为指出当时政治下情不达的弊端,引经据典,说明“集思广益”“同忧共患”之意:
……夫先王之治天下,无不与民共之。《洪范》之大疑大事,谋及庶人为大同。《孟子》称进贤、杀人,待于国人之皆可。盘庚则命众至庭,文王则与国人交。《尚书》之四目四聪,皆由辟门。《周礼》之询谋询迁,皆合大众。尝推先王之意,非徒集思广益,通达民情,实以同忧共患,结合民志。昔汉有征辟有道之制,宋有给事封驳之条。伏乞特诏颁行海内,令士民公举博古今、通中外、明政体、方正直言之士,略分府、县,约十万户而举一人,不论已仕未仕,皆得充选,因用汉制,名曰“议郎”。皇上开武英殿,广悬图书,俾轮班入直,以备顾问。并准其随时请对,上驳诏书,下达民词。凡内外兴革大政,筹饷事宜,皆令会议,三占从二,下部施行。所有人员,岁一更换。若民心推服,留者领班,著为定例,宣示天下。[160]
康的这段话,经常为研究者引用,以说明其“议院”思想,以能与西方的议会制度相连接,尽管研究者的意见也有分歧。[161]然而,若从康的思想资源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差别:
一、“大疑大事”一句,见于《尚书·洪范》:“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身其康强,子孙其逢吉。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庶民逆,吉。庶民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卿士逆,吉。汝则从,龟从,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内吉,作外凶。龟筮共违于人,用静吉,用作凶。”其中提到了君主、卿士、庶人、龟、筮五个要素。康有为挑出其中的一项,便称“谋及庶人为大同”。前已言及,康在光绪十四年《论时务》一文中称:“《洪范》言‘谋及卿士’者,上议院也;‘谋及庶人’者,下议院也。”
二、“进贤、杀人”一句,见于《孟子·梁惠王》:“王曰: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曰: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疏逾戚,可不慎与?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孟子指出,君主为了避免用错人,在晋升、罢免、惩治时要征询左右、诸大夫、国人三方面的意见。康有为对《孟子》中的这段话极其重视,也是其“大同三世说”中的支柱之一。
三、“盘庚则命众至庭”一句,见《尚书·盘庚篇》:“王命众,悉至于庭。”《盘庚》三篇,皆是盘庚对贵族、臣民的当面训词,康有为重视的是盘庚与贵族、臣民之间的直接交流。前已言及,康在《论时务》中也用过此典。
四、“文王则与国人交”一句,见于《礼记·大学》:“诗云:‘穆穆文王,於,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原文讲的是仁、敬、孝、慈、信五个儒家治国的要义,康有为却突出了文王与国人的直接交往。
五、“四目四聪”一句,见于《尚书·尧典》:“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询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其大意是舜宣告正式即位后,问询于四方的诸侯领袖,打开四方的大门,以能够看到四方,听到四方。康有为在《孔子改制考》再引此典,称“辟四门以开议院”。[162]
六、“询谋询迁”一句,见于《周礼·秋官·小司寇》:“小司寇之职,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其位,王南乡〔向〕,三公及州长、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东面。小司寇摈以叙进而问焉,以众辅志而蔽谋。”小司寇是一小官,其职是负责在朝中乃至“万民”征询意见。前已言及,康有为在《论时务》中称:“大司徒之询国危、询国安、询国迁是也。”
七、“汉有征辟有道之制”,说的是汉代官员的一种选拔方式,主要是征召有名望、有才华的人士到朝廷做官;“宋有给事封驳之条”,说的是宋代官员给事中的职权,其中包括对皇帝谕旨的封驳权。
以上这些思想资源,基于儒家经典和中国历史。梁启超后来亦将这些思想资源发挥、补充,在《时务报》上发表《古议院考》。(后将详述)[163]正是这些思想资源,说明康有为提出的“议郎”,属于“大同三世说”中的“君主制”向“君民共主制”过渡的形态,与西方代议制性质的议会是不相关联的。尽管人们大可怀疑前六项中国经典中的记载是否属于事实、是否在历史上真实存在过;但按照“孔子改制说”和“大同三世说”,这些都是孔子为“改制”而自我创造,其是否属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因孔子的口传而藏于各种经典中所表达的“大义”,留待于“后圣”之发现。正因为如此,“辟门”可被康直接解读为“议院”;“谋及卿士”亦可被康直接解读为“上议院”……
康有为不是从西方的政治学说来理解西方的议会制度,而是从中国传统经典来解释西方的议会制度,以今天的标准而言,当然是康的误读误解;但若按照“大同三世说”,恰恰相反,是西方人发现了孔子的创造,采用了孔子的制度。由于“大同三世说”的主要著作是康流亡海外后居槟榔屿、大吉岭时所著,康对其思想有所修正,相关的说法已不多见。而在之前,光绪二十二、三年(1896、1897),康在万木草堂讲授时却多有流露,其中一些内容也被康门弟子记录下来。康有为弟子黎祖健录《万木草堂口说》中称:
后世不行“谋及庶人”之制。“与众共之”,“与众弃之”,国人皆曰可,然后可,皆“谋及庶人”之意。今西人有上议院、下议院,即孔子之制。
孟子用贤用杀皆听“国人曰可”,亦“与众共之”义也。西人议院即是。
外国有十二绅士曰“遭利”,必俟画押然后定。即“疑狱,汎〔泛〕与众共之”也。外国亦何能出孔教外耶?
外国国用,亦由议院年计,亦是“冢宰制国用”之法。
孟子言治天下,皆由与民同之。此真孟子非常异义,全与西人议院民主之制同。[164]
除了前已说明《尚书·洪范》“谋及庶人”和《孟子·梁惠王》“国人皆可”外,“与众共之”“与众弃之”“疑狱,汎与众共之”“冢宰制国用”,皆是典出于《礼记·王制》。康弟子张伯桢录《南海师承记》中称:
蔡侯郑伯会于(邒)[邓],何注:“(云)[三]国以上言会。会者,以其能决事,定是非,立善恶。”合外国立议院对待之外,必要多一人,即孔子“三人议则从二人言”之义。
孔子定制,各官各司一职,如皋陶、稷、契终身一官是也。外国行之,故能致强,中国不行之,是以倾败。读书当上下古今,教与政当知也。[165]
“何注”,指何休《春秋公羊经传解诂》。“皋陶、稷、契”之职,见《尚书·尧典》。不著录人的《万木草堂讲义纲要》中称:
外国制国,用孔子之制也。“司会以岁之成质”,今英、法各国行之。
“作纳言”,出入帝命,是议院所起。[166]
“司会以岁之成质”,典出于《礼记·王制》。“作纳言”,典出于《尚书·尧典》;《汉书·百官公卿表》又有“龙作纳言,出入帝命”一句。以上康门弟子的记录,涉及西方各国议会的性质、陪审团制度、政府的预算与议会的职权、议会的多数原则和官员的专业分工,按照具有普世意义的“大同三世说”“远近大小如一”,都是西方采用孔子制度的明证。[167]康有为在《上清帝第四书》中充满信心地指出:泰西诸国“设议院以通下情”,“则彼族实暗合经义之精,非能为新创之治也”。[168]此中的“经义”,是儒学经典中的大义。
正因为如此,用西方的议会制度来理解、来比附康有为提出的“议郎”是不正确的,也是说不通的。西方各国的民主思想有其发展阶段,西方各国的议会制度有着多种形态且有其变化,但到了康有为的时代,我以为,其最为重要的核心内容,就是卢梭的“人民主权论”,强调人民自身的政治权利。康强调的是“通下情”,其本意是打通官僚机构的层层堵塞,使得下层的民情、民意能够上达天听。康认定的“议郎”资格,须具有较高的才智与品德;产生的方式是“公举”“举”“推”,康亦说明“用汉制”,当由乡贤与官员进行推选,而不是投票形式的民选。“议郎”的工作地点在皇宫内的“武英殿”“轮流入直,以备顾问”“随时应对,上驳诏书,下达民词”等语,属皇帝的政务咨询顾问。至于“内外兴革大政,筹饷事宜,皆令会议,三占从二,下部施行”,从表面看,与西方的议会权力比较接近,然皇帝仍是其中的指导者。若用今天的西方政治学概念来概括,康提出的“议郎”,不属民主政治,而是君主与精英的联合政治,即君主向精英们开放一部分政治权力。这正是康的“大同三世说”中“君民共主”的一种政治统治方式。
由于《上清帝第三书》上达天听,康有为立即上呈其《第四书》,提出了“下诏求言”“开门集议”“辟馆顾问”“设报达聪”“开府辟士”五条建议,这实际上是对“求人才”“慎左右”“通下情”三条建策的具体化,并增加了相应的新内容。所谓“下诏求言”,即“许天下言事之人到午门递折,令御史轮值监收”,康称之为“上书处”,并称“若言有可采,温旨褒嘉,或令召对”。此即后来《上清帝第六书》中的“待诏所”。所谓“开门集议”,康称言:
令天下郡邑十万户而推一人,凡有政事,皇上御门,令之会议,三占从二,立即施行。其省、府、州、县咸令开设,并许受条陈,以通下情。
这与《第三书》中“通下情”、设“议郎”是相通的;而“省、府、州、县咸令开设”,又可联系到前叙《论时务》一文。所谓“辟馆顾问”,康称言:
请皇上大开便殿,广陈图书,每日办事之暇,以一时许亲临燕坐,顾问之员,轮二十员分班侍值。皇上翻阅图书,随宜咨问,访以中外之故,古今之宜,经义之精,民间之苦,吏治之弊,地方之情。或霁威赐坐,或茶果颁食,令尽所知,能无有讳避。上以启圣聪,既广所未闻;下以观人才,即励其未学。
此处的描写,很可能就是康心中的“左右”(即《第一书》《第三书》中的“慎左右”),在相对平等、平常的情景中,君臣之间的共同讨论政策。康称,这些“顾问之员”的产生方式为四种:一、“取于翰林”,由翰林院派出;二、“取于荐举”,由各级官员荐举;三、“取于上书”,从上书中发现人才;四、“取于公推”,由“郡县分举”。以上产生的“顾问之员”,都是“轮值”,“其不称旨者,随时罢去”。此即后来《上清帝第六书》中“制度局”的雏形。所谓“设报达聪”,即广设报馆,属社会改革,康在《第二书》《第三书》亦有相关的建策。(后将述及)所谓“开府辟士”,即允许朝廷高官及地方官“开设幕府”,设立相应的官级,以能辟士进贤,参与各级决策。[169]
如果具体地思考《第三书》中“求人才”“慎左右”“通下情”三策和《第四书》中“下诏求言”“开门集议”“辟馆顾问”“开府辟士”四策,就会发现,康有为实际上讲的是同一个问题,即如何能使社会精英登上政治舞台,尤其是进入高层政治核心。从康上书的具体内容来看,“慎左右”即“辟馆顾问”中的“大开便殿”与“通下情”即“开门集议”中的武英殿,两者之间极其相似,很可能在康的心目中也没有什么区别。两者都是让光绪帝选择人才,放在身边,加以重用。君主的权力没有发生改变,但新选出的人才却可以利用君主的权力来发挥作用。这是康自我设计的进入高层政治核心的方式,也是他从《康子内外篇·阖辟篇》以来,多次上书的核心内容。[170]在清朝的政治体制下,若要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必须进入高层政治核心。康的这种想法也是无可指责的。
还须说明的是,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三书》中提出了“通下情”、设“议郎”,在《第四书》中提出了“开门集议”等项,他恐怕这些内容会遭到反对,在《第四书》中自我设难设问,称言:
……然今左右贵近,率以资格致大位,多以安静为良图。或年已耆耄,精神渐短,畏言兴革,多事阻挠,必谓天泽当严,官制难改,求言求才,徒增干进之士,开院集议,有损君上之权……
对此,康辩解道:
至会议之士,仍取上裁,不过达聪明目,集思广益,稍输下情,以便筹饷。用人之权,本不属是。乃使上德之宣,何有上权之损哉?[171]
由此可见,“议郎”被推举后,仍由皇帝决定最终的人选,“输下情”“便筹饷”是他们的职责。[172]至于“用人之权”,即政府官员的任免与问责——这在西方各国议会中是最重要的权力——不属于“议郎”的权力范围。他们可以彰显皇帝的德行,而不会减损皇帝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