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学会及其欲办诸事
光绪二十一年(1895)夏,康有为在连续三次上书之际,又与杨锐、沈曾植、陈炽等人在北京发起强学会,并编送《万国公报》(后改《中外纪闻》,由汪大燮、梁启超主笔)。该会因御史杨崇伊的弹劾,于十二月初七日被封禁。在此之前,康有为已出京,九月到南京,与署理两江总督张之洞会谈。在张的支持下,康至上海,办理上海强学会,出版《强学报》。然因康、张两人在学术思想与政治观念的巨大差异,张于十二月初十日下令,停办上海强学会的《强学报》。康亦于数日前离开上海回广州。
强学会是康有为主导成立的社会组织,亦有社会改革之职责,成立时间虽短,仍可观察到康的政治思想与政策设计。由康起草的《上海强学会章程》,是该会纲领性文件,称其宗旨为:“上以广先圣孔子之教,下以成国家有用之才”,并称其所办“最要者四事”:
一、译印图书。康有为称:“欲令天下士人皆通西学,莫若译成中文之书”,并称该会将“首译各国各报,以为日报取资;次译章程、条教、律例、条约、公法、目录、招牌等书,然后及地图暨各种学术之书,随译随刊”。译书是康有为一派的重要目标,梁启超亦有相同的言论,并在上海成立了大同译书局。
二、刊布报纸。康有为称:“……今之刊报,专录中国时务,兼译外洋新闻,凡于学术治术有关切要者,巨细(毕)登,会中事务附焉。”前已叙及,康在《上清帝第二书》《第三书》有多设报馆的提议,此时更明确了该会所办《强学报》的刊登内容。《强学报》停办后,梁启超等人创办了上海《时务报》,康也与梁等人共同创办了澳门《知新报》。
三、开大书藏(图书馆)。康有为称:“……今合中国四库图书购钞一分,而先搜其经世有用者,西人政教及各种学术图书,皆旁搜购采,以广考镜而备研求。其各省书局之书,皆存局代售。”这是从藏书楼到公共图书馆的过渡。康在《上清帝第二书》《第三书》中曾有简要的叙述;康有为一派后来也多次倡导,未获成效。
四、开博物院。康有为称:“……今创设此院,凡古今中外兵、农、工、商各种新器,如新式铁舰、轮车、水雷大器及各种电学、化学、光学、重学、天学、地学、物学、医学诸机器,各种矿质及动植种类,皆为备购,博揽兼收,以为益智集思之助。”康再次显示出其敏捷于思而不计细节的特点。他所要建设的,不仅仅是西式的博物馆,而是会集各种新技术、新科学的展示馆;然他没有见过西方各种博物院,也不了解西方科技与工业的实情;他似乎还不了解许多科学原理很难用器物的方式来陈列,如他所说的电、化、光、重(力学);而“新式铁舰、轮车(火车)、水雷大器”之类的器物,极其庞大,按照当时清朝的建筑水平,也是无法放在他设想的“博物院”内。
除此之外,康有为还有更大的企图:
……视集款多寡,次第举行者,又有数事:立学堂以教人才,创讲堂以传孔教、派游历以查地舆、矿务、风俗,设养贫院以收乞丐、教工艺……[214]
以上共学堂、孔教、游历、养贫院四项,康在《上清帝第二书》《第三书》中亦有相应的建策,即“艺学科”“道学科”“派员游历”“恤穷”,只是将实施的主体,由政府改为学会。
《上海强学会章程》虽然没有实施,但康有为提出的以上各项,是康一派后来创办各种学会或参预社会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梁启超大力宣传变法的主要内容。到戊戌变法期间,康、梁还积极创办了“保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