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书》:进化与天演的背离

五、《大同书》:进化与天演的背离

在康有为的著作中,有一份奇特的手稿《泰西以竞争为进化让义几废》,编者标明写作日期为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其主旨是:孔子以“让”为道,人间之害莫大于争,孔子以“让”来医治之。今泰西议院之制,两党竞争,与“让”之道完全相反;“观其俗,考其义,让之大义几废,而于进化有益,于风俗无损,亦异矣哉!”康进一步指出,在中国“尊让义而仅有让席、让美之虚文”,“虽不崇让,亦不重竞争,两无所立,此其所以败欤!”在这篇短文中,康虽仍赞成西方的竞争,称其“于风俗无损”,也指出中国既无“真尊让”又无竞争;但他开始认识到“竞争”“进化”与孔子“尊让”之义之间的对立,已考虑到“竞争”可能会带来负面的作用。[78]前节已叙,康在《〈孟子〉微》《〈中庸〉注》《〈论语〉注》中都表示过对“竞争”负面作用的担心,这篇短文将之更加系统化了。

过了十多年,1913年2月,康有为发表《中华救国论》,是其民国初年发表的最重要的政论文之一。[79]在该文中,康明确区分了人民与国家,认为儒家学说重民,法家学说重国;法国重民,德国重国:

夫政治之体,有重于为民者,有重于为国者,《春秋》本民贵、大一统而略于国,故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盖天下学者多重在民,管、商之学专重在国,故齐、秦以霸。法共和之时,盛行天赋人权之说,盖平民政治,以民为主,故发明个人之平等自由,不能不以民为重,而国少从轻也。及德国兴,创霸国之义,以为不保其国,民无依托,能强其国,民预荣施,以国为重,而民少从轻。夫未至大地一统,而当列国竞争之时,诚为切时之至论哉。

康又进一步地指出,“夫重民者仁,重国者义;重民者对内,重国者对外”,国家的政策应区分对内对外。对外一面,即“重国”,康是主张竞争的,这是“列强竞峙”所致。对内一面,即“重民”,康采取了比较委婉的态度,不主张采用西法,而是要求采用孔子之道,即“大同三世说”:

……今孔子有平世大同之道,以治共和之世,吾国人正可欢喜恭敬,讲明而光大之,俾吾四万万人,先受平世大同之乐,而推之大地与万国共乐之。若夫养性事天,学道爱人,忠信笃敬,可施蛮貊,礼义廉耻,是谓国维,从之则治,违之则乱,行之则存,背之则亡。勃拉斯犹谓时人视政治之结构过重,无道德则法无能为。吾国亘古以道德为尚,物有本末,吾既无其末矣,乃复拔本塞源,欲以化民立国,不亦谬乎!且孔子兼言政治,故自昔中国号一统,而孔道托之士夫。今则列国竞争,政党为政,法律为师,虽谓道德宜尊,而政党必尚机权,且争势利,法律必至诈伪,且无耻心,盖与道德至反。夫政治法律,必因时地而行方制,其视教也诚,稍迂阔而不协时宜,若强从教,则国利或失。故各国皆妙用政教之分离,双轮并驰,以相救助;俾言教者极其迂阔之论以养人心,言政者权其时势之宜以争国利,两不相碍而两不相失焉。[80]

对此,他的具体办法是设立孔教会,以能达到“政教两轮”之效:“今在内地,欲治人心、定风俗,必宜遍立孔教会,选择平世大同之义,以教国民。自乡达县,上之于国,各设讲师,男女同祀,而以复日听讲焉。”[81]从康有为此期的思想来看,对国内政治中的“竞争”,是不太认可的。

又过了十年,1923年,康有为的论调完全变了。他根据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惨烈后果,认为“天演”“竞争”是坏事。这一年4月,他到河南开封进行演讲,对孔子之道大力称赞,对“天演”“竞争”之说,予以否定:

……孔子圆通无碍,随时变通,无所不有,无可议者也。今之新学,自欧美归者,得外国一二学说,辄敢妄议孔子。岂知欧战之后,欧美人于边沁功利之说、克斯黎天演优胜劣败之论,行之已极,徒得大战之祸,死人千余万,财力皆竭,于是自知前人学说之未善。各国博士乃求于孔子之道,觉其仁道切于人用,乃日渐尊崇之。吾尝见严复之书札:静观欧洲三百年之文明,只重物质,然所得不过杀人利己、寡廉鲜耻而已。回思孔子之道,真觉量同天地,泽被寰区。此非仆一人之私言,乃欧美学者之公论也。严又陵亦欧洲学者,翻译欧洲学说甚多,且旧归心基督教者,然晚年其论如此。又近有通博之学者,久游欧洲,昔甚反攻孔子者,今亦改而尊崇孔子。亦可知真理之不可破矣。[82]

康称西方人对孔子之道有兴趣,当属个别现象,但这一时期中国人对西方文明的兴趣下降,却是事实。康一面批评赫胥黎的“天演优胜劣败之论”(这对赫胥黎学说的理解是不完整不准确的),一面又称颂严复,提到其“书札”及“晚年其论”,试图将严复与赫胥黎两者进行切割。此时严复已经去世,康有意不去攻击故人。这一年的6月和10月,康在济南与西安分别也有演讲,对此有着大体相同的说法,反对“天演优胜劣败之论”。[83]同年9月,他给韩国培山儒会(李炳宪)的信中,再次表达了相同的思想。[84]

从上所述可见,从1902年到1923年的二十年间,康有为对“天演”“竞争”从怀疑而渐至反对。当然,这一思想变化不是直线的,而是有着多种波纹,这从康有为对严复的态度中可以看得出来。[85]

据此,我们再来看康有为一生最重要的著作《大同书》,可以看到奇特的现象,即“进化”与“天演”的背离。这两个本属一体的概念,康在使用时却赋予了多种意思。

《大同书》的写作年代,引起学界长时间的兴趣,也展开了充分的讨论。其中汤志钧的研究最为深入,其结论是该书的初稿写于光绪二十七八年(1901—1902)前后,即康有为居住印度大吉岭时期,此后又有修改。[86]对此,我是大体同意的。康有为大同思想的产生可能很早,且与梁启超等学生口授过;但若要确定其《大同书》最初的写作时间,似不可能早于光绪二十七年:一、今天所能看到的《大同书》稿本,有着多种字体与纸张,很难判断各页的绝对时间,其主体部分即最早之稿页似为其居住印度大吉岭时期所写。[87]二、梁启超在戊戌政变之前对“大同三世说”的宣传,可以看到的证据是在《时务报》上发表的《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和在湖南时务学堂所作的答问与批语(见《湖南时务学堂初集》),这些与《大同书》中的主旨,有相当大的差别。三、梁启超初次对康有为大同思想的全面阐释,见于光绪二十七年冬在《清议报》上发表的《南海康先生传》,而在此之前,光绪二十六年初秋,康、梁曾在新加坡、槟榔屿会面。

然而,若称康有为在印度大吉岭居住期间完成了《大同书》,不可回避的问题是,该书的主旨与康此期所撰“大同三世说”的重要著作《〈礼运〉注》《〈孟子〉微》《〈春秋〉笔削微言大义考》《〈论语〉注》,有着相当大的差别。康的思想为何在同一时期内两边跳跃?朱维铮的分析,值得关注:

这里不妨补充一点内证。

《春秋董氏学》曾特别强调董仲舒对于孔子三世说的贡献……但很奇怪,《大同书》提及董仲舒仅一处,仅淡淡地称道“董仲舒明经义”;提及孟轲四处,却不提其对孔子大同微言的传播作用。顶奇怪的,是《大同书》现存十部廿一万言,竟然无一字提及荀况,尽管其中不时说到所谓孔子的小康学说。不宁唯是,全书引及《礼运》语,也只有一处,说的是女权问题。

怎么解释呢?看来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康有为著《大同书》时,已经远离了言必称孔孟荀董的环境。

…………

其实,倘说《大同书》“原是未完成的初稿”,似乎较诸它“成书”于戊戌维新之前抑或之后的任何判断,更为合理。根据目前的材料,只能说这部“未完成的初稿”,写作和修改,可能在辛亥革命前的十年间。[88]

朱的这一分析,极有分量。1985年,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了原藏于上海博物馆和天津图书馆的《大同书》手稿八卷,《康有为全集》的编者姜义华等人将之与先前各版本相较,称言:

查现存手写书稿,各卷皆有撰者1901年后游历印度、南洋、欧美见闻记载,是知本书定稿当在1902年以后。迄晚年定居上海时仍有续补。[89]

这一结论,进一步坐实了汤志钧、朱维铮的判断或推测,并将康定稿、修改的时间继续向后推延。2016年,汤志钧再发表著作《康有为的大同思想与〈大同书〉》,对自己的思想进行了总结,坚持旧日的看法,并有新的叙述:

《大同书》手稿的发现和上海、天津《大同书》的合璧,更可确证它撰于“辛丑、壬寅间”,此后还经多次修改。它是康有为20世纪以后的撰著,不是1884年。[90]

然从康有为对“天演”“竞争”的态度变化来看,我还认为,《大同书》的修改很可能到其晚年仍没有结束。

康有为在《大同书》中使用“进化”一词共39次,基本的意思相同,即是进步之意。我在这里举两小段文字作例:

凡大地万国之宫室、服食、舟车、什器、政教、艺乐之飞奇伟丽者,日受而用之,以刺触其心目,感荡其魂气。其进化耶则相与共进,退化耶则相与共退,其乐耶相与共其乐,其苦耶相与共其苦,诚如电之无不相通矣,如气之无不相周矣。

一、世界进化,自分而合,乃势之自然。故自黄帝、尧、舜时为万国,至汤三千国,武王一千八百国,春秋则二百余国,战国为七国,秦则一统矣,凡二千年。印度之先亦诸国并立,三千年而统一于阿育大王。欧洲之先亦诸国并立,二千年而统一于罗马。盖分并之势,乃淘汰之自然,其强大之并吞,弱小之灭亡,亦适以为大同之先驱耳。一、民权进化,自下而上,亦理之自然。故美国一立,法之大革命累起,而各国随之。于是立宪遍行,共和大起,均产说出,工党日兴。夫国有君权,自各私而难合,若但为民权,则联合亦易。盖民但自求利益,则仁人倡大同之乐利,自能合乎人心。大势既倡,人皆越之,如水流之就下。故民权之起,宪法之兴,合群均产之说,皆为大同之先声也。[91]

以上“进化”之词,若将之改为“进步”,意思仍是相同的,其前途都是大同。从《大同书》中“进化”一词的39次具体使用情况来看,与前节所述《〈礼运〉注》《〈孟子〉微》《〈中庸〉注》《〈春秋〉笔削微言大义考》《〈论语〉注》等书,是大体相同的,与1901年及其之后康所著《印度游记》《意大利游记》《德国游记》《瑞典游记》《荷兰游记》《英国游记》等书,也是大体相同的。[92]

“天演”的情况则大为不同。康有为在《大同书》中使用“天演”一词共8次,具体的含义多有差异,其基本面应当说是比较负面的。我们可以根据《大同书》(手稿本)的顺序,逐次地看看康的使用情况及其含义:

今全地之大,人类各自发生,种族无量,而沿优胜劣败之理先后倾覆,以迄于今。存者则欧洲之白种,亚洲之黄种,非洲之黑种,太平洋、南洋各岛之棕色种焉。是数者,虽于今有强弱,而亦最宜于其地者也。就优胜劣败天演之理论之,则我中国之南,旧为三苗之地,而为我黄帝种神明之裔所辟除。今之匿于湘、粤、滇、黔之苗、瑶、侗、僮、黎、狆、等类,乃太古土著之民也,而今匿处深山,种类零落,几于尽矣。美洲烟剪之土人,今皆为白人所驱,所余不及百万。澳洲之土人,百年前数凡百万,今仅万数。檀香山之岛人,今亦零落余数万。即印度数千年前之土民,亦为亚利安族所夷灭。以此而推,今若非洲之黑人虽有万万,千数百年后皆为白人所夷灭,此天演之无可逃者也。计方今列国方争,必千数百年后乃渐入大同之域,而诸黑种、棕种人,经此千数百年强弱之淘汰,耗矣哀哉!其恐不能遗种于大同之新世矣。即有遗余乎,存者无几矣。印度人种皆黑色,貌狞恶,以其地热。英人居者,传种皆变为黄、蓝之色,故亦畏居之。然印人居宅卑狭秽臭,故每岁疫死者辄数十万,是岂能繁其类乎?经千数百年,英人之居者日繁,印种殆亦零落渐少。故至大同之世,只有白种、黄种之存,其黑人、棕种殆皆扫地尽矣,惟印度人略有存者,亦多迁之四方而稍变其种色矣。夫大同太平之世,人类平等,人类大同,此固公理也。然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凡言平等者,必其物之才性、知识、形状、体格有可以平等者,乃可以平等行之。非然者,虽强以国律,迫以君势,率以公理,亦有不能行者焉。[93]

康有为在此处两次使用“天演”。他认为,根据“优胜劣败天演之理论”,中国的“土著”及世界各地“黑人”“棕种”将会灭绝。他还认为,这一种族灭绝的过程有着不可抗拒性,时间大约需要“千数百年”。在大同太平世界,人类平等;但只有“才性、知识、形状、体格有可以平等者”,这种平等才能实现。他对这一种族灭绝的“天演”过程是接受的。然而,值得思考的是,世界上又有哪一位进化论学者表达过与此相同的看法?这一“进化”过程,已经远远超出达尔文、赫胥黎、斯宾塞、加藤弘之等人的全部学说,是康自我想象和推导出的。[94]再看:

当大同之世,全地之兽皆治及之,其恶毒而噬人者绝其种焉。其各地皆有生物院,或留其一二种以考物类,皆由人饲养之,各因兽所生所乐之地,为之堆山穴石以处之,而以铁栏围焉。其数取足供全地生物院之数而止。生物院皆置于山中,否则假山焉。盖全地之大,自生物院而外,无复有猛兽者矣,只有驯兽耳,盖至是则全地皆为人治之地矣。夫兽与人同宗而才智稍下,遂至全绝,此则天演优胜劣败之极至也夫![95]

康有为认为,随着“天演”的进程,各类猛兽将会灭绝,只有驯兽才可存在;世界上兽类的种类和数量将由人来决定,且只存在于生物院(动物园)中。他对于这一物种灭绝的“天演”过程也是接受的。但是,康的这一逻辑推理与思考方式与前引“种族灭绝”所言大体相同,也是他自我想象和推导的“进化”过程。从手稿本来看,这一部分的纸张已换,很可能不是在印度大吉岭时所写。[96]再看:

……近自天演之说鸣,竞争之义视为至理,故国与国陈兵相视,以吞灭为固然;人与人机诈相陷,以欺凌为得计。百事万业,皆祖竞争,以才智由竞争而后进,器艺由竞争而后精,以为优胜劣败乃天则之自然,而生计商业之中,尤以竞争为大义。此一端之说耳,岂徒坏人心术,又复倾人身家,岂知裁成天道,辅相天宜者哉!夫强弱无常,智愚无极。两商相斗,必有败者。一败涂地,资本尽倾。富者化而为贫,则全家号咷而无赖,生计既失,忧患并生,身无养而疾病丛起,家无养而死亡相从,吾见亦夥矣。即有贫人以商骤富,而以一人什伯千万于众,不均已甚。夫富相什则下之,富相百则事之,富相千则奴之。在富者则骄,在贫者则谄。骄极则颐指气使,谄极则凭淫吮痈,盖无所不至矣。故发骄与谄非所以养人性而成人格也,然而循竞争之道,有贫富之界,则必致是矣。近世论者,恶统一之静而贵竞争之嚣,以为竞争则进,不争则退。此诚宜于乱世之说,而最妨害于大同大平之道者也。夫以巧诈倾轧之坏心术如此,倾败之至忧患、困乏、疾病、死亡如此,骄谄之坏人品格如此,其祸至剧矣!其欲致人人于安乐亦相反矣。然则主竞争之说者,知天而不知人,补救无术,其愚亦甚矣。嗟夫!此真乱世之义哉。虽然,不去人道有家之私及私产之业,欲弭竞争,何可得也?故不得不以竞争为良术也。[97]

康有为认为,在国家、社会之中,“竞争”“优胜劣败”“天演”是“坏人心术”“倾人身家”的“理”和“义”。在他设计的大同太平世界之中,人无私产,也是不需要竞争的。前节已述,康在《〈孟子〉微》中对“天演”“竞争”已有批评,并称:“惟太平世,则不言强力,而言公理。言公理,则尚德尚贤。”[98]康在《〈论语〉注》中声称到了太平大同之世,方没有“加诸”之类的事情,并提出了乱世“尚让”、平世“尚争”的奇特逻辑。[99]在此,康明确说明,竞争“宜于乱世之说,而最妨害于大同大平之道者也”。再看:

第三、禁竞争……有国,则只私其国,于是争他国之所有以相杀。有种,则只私其种,于是争他种之所有以相杀。以强凌弱,以勇欺怯,以诈欺愚,以众暴寡。其妄谬而有一知半解如达尔文者,则创天演之说,以为天之使然,导人以竞争为大义。于是竞争为古今世界公共之至恶物者,遂揭日月而行,贤者皆奉之而不耻。于是全地莽莽,皆为铁血,此其大罪过于洪水甚矣!夫天演者,无知之物也;人义者,有性识之物也。人道所以合群,所以能太平者,以其本有爱质而扩充之,因以裁成天道,辅相天宜,而止于至善,极于大同,乃能大众得其乐利。若循天演之例,则普大地人类,强者凌弱,互相吞啮,日事兵戎,如斗鹌鹑然,其卒也仅余强者之一人,则卒为大鸟兽所食而已。且是义也,在昔者异类相离、诸国并立之世,犹于不可之中而无能遏之,不得已者也。若在大同之世,则为过去至恶之物,如童子带痘毒,岂可复发之于壮老之时哉?大同之世无异类,无异国,皆同体同胞也。竞争者,于异类异国为不得已,于同体同胞为有大害,岂可复播此恶种以散于世界哉?夫据乱之世,人尚私争;升平之世,人人各有度量分界,人不加我,我不加人;大同之世,视人如己,无有畛域,“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出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当是之时,最恶竞争,亦无有竞争者矣。其竞争者,惟在竞仁竞智,此则不让于师者。虽然,作色者,流血大争之倪也;勃怒者,巨炮攻争之气也;嚣哗者,对垒争声之影也。太平世之人,有喜而无怒,有乐而无哀,其竞争虽泯,然或者有之,则不能不严禁焉。凡有争气、争声、争词、争事、争心者,则清议以为大耻,报馆引为大戒,名誉减削,公举难与焉。若其弄兵乎,则太平世人决无之。若有创兵器之议者,则反太平之义,亦以大逆不道论,公议弃之不齿焉。[100]

在这一段话中,康有为使用了三次“天演”,其基本意思都是极其负面的。达尔文被他称为“妄谬而有一知半解”,“天演”被他称为“全地莽莽,皆为铁血,此其大罪过于洪水甚矣”。对照于全书,此中的“天演”的含义,与他处有着很大的不同,当属于不同时期的思想。我推测,这段话很可能是康晚年的加增,但从手稿本来看,很难判断这段话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心情下写的。最后来看:

耶教以尊天爱人为诲善,以悔罪末断为悚恶。太平之世,自能爱人,自能无罪。知天演之自然,则天不尊;知无量众魂之难立待于空虚,则不信末日之断。耶苏之教,至大同则灭矣。回教言国,言君臣、夫妇之纲统,一入大同即灭。虽有魂学,皆称天而行,粗浅不足征信,其灭更先。大同太平,则孔子之志也,至于是时,孔子三世之说已尽行,惟《易》言阴阳消息,可传而不显矣。盖病已除矣,无所用药,岸已登矣,筏亦当舍。故大同之世,惟神仙与佛学二者大行。盖大同者,世间法之极,而仙学者长生不死,尤世间法之极也。佛学者不生不灭,不离乎世而出乎世间,尤出乎大同之外也。[101]

康有为在此处所用“天演”一词,意义稍有暧昧。这段话的主旨是说,到了大同太平之世,“耶教”(广义的基督教)、“回教”(伊斯兰教)都会灭亡,“魂学”灭亡更早,孔子之教因其目标已经完全实现,“筏亦当舍”,也不存在了,只留下神仙与佛学。由此再来看“耶教以尊天爱人”“知天演之自然,则天不尊”两句,此中的“天演”,应指物种起源即人类的由来,以反对上帝创造说。康认为这一“天演”学说将推动“耶教”走向灭亡。“筏亦当舍”一句,说明康已经从专尊孔子的信念中走了出来。[102]而上引这段话,已是《大同书》的最后一段,康有为接着写下结语:

故大同之后,始为仙学,后为佛学;下智为仙学,上智为佛学。仙、佛之后,则为天游之学矣,吾别有书。[103]

在耶、回、儒消亡之后,仙、佛之学还可以存在一段时间,再往后就是“天游之学”了。康有为成了真正的“先知”。在这样的“终极真理”面前,达尔文的“进化论”显然不那么“管用”。

从以上所述可见,在康有为的思想中,“进化”与“天演”已经变成两个意义有所背离的概念;且“天演”一词在他的使用中,在不同的场合(语境)也有着不同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