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 兼容并蓄、厚德载物

4.1.2 兼容并蓄、厚德载物

从文化创造的角度来看,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文化精神是中华文化具有独特性和自觉性的写照,而中华文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在精神层面则体现在厚德载物、兼容并蓄的文化思想。中华民族的文化创造虽然主要是以本民族成员的实践为主要力量源泉,但也在不断地吸收着他文化中有利于中华文化发展的观念、原则、思想、理论,以适应所处的时代、社会环境以及人类文化发展的总体趋势。中华民族的文化创造兼容并蓄了很多的外来文化,但并不是无原则地一味照搬和简单地拿来,因为他文化的糟粕也可能和广义民族精神中的消极、落后因素相结合,阻碍中华文化向前发展,因此中华文化对外来文化的吸收一直以来遵循着厚德载物的原则。

兼容并蓄的思想由来已久。《尚书·君陈》说道“有容,德乃大”[13],其意义是说有包容性便是大德,这是对包容性的一种赞赏和提倡。《道德经》第十六章有言:“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14],其表达的意义是说,认识了人之常理,把握了客观规律,才能无所不包;无所不包才能处事公正,处事公正才能天下归顺,天下归顺才符合自然,符合自然才能符合“道”,符合“道”才能长久,到死都不会受到危险。中华民族在文化创造过程中一直在吸收着外来文化。正如中国哲学家张岱年所说,“在历史上,中国能够接受外来文化。佛教东来,被中国人民所容纳;明末西学东渐,亦曾受到中国知识分子重视。清末顽固派拒绝西学,事实上是违背了中国文化兼容并包的基本精神”[15]

一般认为,最先传入中国的外来文化是印度的佛教。公元1世纪汉明帝派使节前往印度求取佛经,并邀请佛教僧人来华传教。在其后数百年里,统治者在佛寺兴建、教士供养、翻译协助等方面为佛教的传播提供支持。唐代的景教、元代的也里可温教、明清之际的天主教都是在得到中国当时政府的许可之下得以传播,并且都受到了政府不同程度的支持。其中,唐贞观九年(635)景教传教士阿罗本(Olopen)来到长安时,唐太宗派宰相房玄龄率仪仗队前往长安西郊迎接。据《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记载,当时朝廷拨出经费,恩准阿罗本在长安建立大秦寺(教堂)发展教徒。元代也里可温来到中国,同样也是得到了朝廷的支持和保护,不但外来传教士得到了政府恩赐的薪资俸禄,一般本地教徒也享受到了免除租税、徭役,并且依僧例给粮等优厚待遇,从而使自唐会昌五年(845)被禁止传播的基督教在没落数百年之后在中国再度盛行。明清之际,天主教意大利籍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Matteo Ricci,1552—1610)于1582年奉命来到中国,得到了皇帝的接见,并与儒士、官员相交,研读儒家经典,将中国文化融入基督教,并积极传播西方的科学技术,终于赢得了皇帝和朝廷大臣的支持,基督教的传播得到了从上而下的推进。由此可见,中国官方对待外来宗教并非一概排斥,在大多数情况下,皇权和儒家思想是能够容纳外来宗教的。

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

厚德载物最早见于《周易》的“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表达的深层次含义是:君子因为德行深厚可以包容万物。经过孔子等思想家的阐述和发展,其内涵得到了不断丰富。首先来说,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包容万物并不是简单的罗列,而是要在辨明异同的基础上,促进万物和谐发展从而创造出新事物。中国思想史上的“和同之辨”便是其具体体现。西周末年史伯在《国语·郑语》中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16]史伯认为和是不同事物之间达到和谐统一的一种平衡状态,这样的和谐平衡是可以产生出新的事物的,亦即实现文化的创造。只是将相同的事物简单罗列,追求数量的增加不会产生事物本质的变化,新事物也无法产生,文化创造也无法实现。《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了齐国大夫晏婴与齐景公一段对话,其中,晏婴在论述君臣关系时,认为君臣是相成相济的,主张通过“济其不及,以泻其过”的综合平衡,使君臣之间保持一种和谐统一的关系[17]。孔子提倡“重和去同”的价值取向,注重多元文化的多样性和谐统一。如“礼之用,和为贵”[18](《论语·学而》),宣扬“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19](《论语·子路》)。可以看出,在文化价值观上,厚德载物提倡在中华民族文化创造的实践中,以宽容的精神对待区域内的各种文化以及外来的异质文化。

中华民族对外来文化的吸收是在一定的衡量标准下得以展开的,比较突出地体现在孔子所提出的“中庸”观念,即“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20]。子思作《中庸》篇,对中庸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云:“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21]又云:“舜其大知也与,……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22]根据中庸思想,文化创造中对外来文化的吸收也应该有一个度,没有达到这个度便是不及,超过了这个度就是过。不及便不能够充分地积累量变而产生质变,过则可能使文化创造走向违背自身文化发展规律的方向,受制于外来文化,不管是不及还是过都无法正常地实现中华民族的文化创造,文化创造力也会走向衰亡。

在明确了中华民族思想中文化创造的“度”的存在之后,本书认为吸收外来文化的“度”具体为“崇德利用”的思想,即吸收外来文化时做到“崇德”和“利用”的和谐统一。《周易大传》便阐述了“崇德”与“利用”的关系问题,其中《系辞下传》中说道:“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23]崇德利用思想是学以致用思想的开端,在学习外来文化的过程中也起到了充分的作用,对外来文化的接受过程中,利用必然应该指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作用,可以起到促进中华民族文化创造的外来文化会被吸收,进而会被中国化。如外来的农业物种,丰富了中国的农耕经济,提高了中国的文化生产力。西瓜从北非向中亚(伊朗、阿富汗一带)的传播约在公元前1—2世纪(相当于中国的西汉时期),西域中的一些小国已有少量的种植了。其名称之由来可以看到很清晰的中华意识,西瓜是指西方而来的瓜,西对应的是中,中华之中。同时,崇德和利用的辩证统一又说明了中华文化在文化创造和文化受容过程中重视物质文化和精神、制度文化的和谐统一。崇德是以德为衡量一切的最高道德标准,中华文化认为一切的文化创造是以人的道德修为的提高为终极目标,这种终极目标泛指一切精神、制度上的文化,与西方所提到的人性的解放,人类发展的终极人文关怀不谋而合;利用可以理解为要求一切文化创造对物质文化的发展都应该起到促进作用,以物质文化得以发展、富国强民为目标;崇德和利用息息相关,只有达到和谐统一才能够促进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整体提升。近代以来中国文化更新得不够成功可以说正是由于简单的以体用论来处理西方文化的受容问题,打破了中华民族文化创造传统中追求崇德和利用和谐统一的精神信仰,使得近代以来中国的文化创造实践失去了明确的指针,文化创造力的实现出现了不均衡和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