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对社会支持的差异化评价
(一)满意度总体中等偏上,但主观感受分层差异明显
从问卷调查的数据结果来看,被访残疾人的总体满意度介于一般和满意之间,虽然均数不高,但总体趋势依然是中等偏上的。但不同类型的残疾人的主观经验各有差异,分层较为明显。肢体残疾人认为历经外部支持,功能障碍有所减轻或通过环境得到部分替代,行动能力得以提升,可以开展与个人身体功能相适应的生计活动,提高自己的谋生能力,在生计上的自信心有所增强,满足感和幸福感有所提高。但身体功能改善不佳,或谋生能力无从提高的残疾人,如智力残疾,对社会支持的主观感受多呈现为“无感觉”的状态。
“残联先帮我们进行身体康复,然后帮我们寻找生计,教我们养兔子。我们都比较满意,身体恢复得不错,好多瘫在床上的现在可以拄着拐出来走两步了,很多以前不能下地干活的也可以到地里帮帮忙了,养的兔子也都下了好几窝,都卖了钱。”(肢体残疾人LDH)
“县里(残联)、乡里都到家里来帮过我们,但孩子弱智,学什么都学不来,学了也没用,给了我们两组兔子一共四只,教孩子养兔子。养不来兔子,过年的时候被我们吃了。其实我们知道都是为我们好,但没感觉能带来什么变化,没前途的。”(智力残疾者CH的母亲转述)
同是一个村里的两个残疾人,LDH是肢体残疾人,CH是智力残疾人,但来自政府的生计支持活动(养兔项目)给两个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感受完全不同。不同主观感受的背后是“一刀切”的生计支持活动,这种“一刀切”的社会支持与不同的生计需求必然会产生需求耦合问题,因此,总体满意度的分层差异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二)单个支持评价差异明显,但叠加效应彰显不足
残疾人对生计支持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对某一项或几项生计支持的满意度较高,但对几个生计支持项目叠加后的总体效应并不如想象中的高。从数据上来看,残疾人对谋生能力、生计活动的支持的主观满意度较高,每一单项80%以上的被访对象都表示满意,但二者叠加生计资本的支持后的总体满意度明显下降。在访谈资料的整理中,针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访谈记录的文本分析,发现确实存在这一现象。
“我觉得残联的工作做得不够,我们过得太苦了,一年到头都很难看到县上的人来帮我们……村里反而做得好一些,有残疾人房屋修缮款,有救助款,还有护理补贴,还帮我们成立生计互助小组。”(精神残疾人DSL)(https://www.daowen.com)
“现在残联的工作比以前做得好,以前就发发残疾证,现在给我发了一个轮椅,帮我找工作,虽然没成功,但我还是很满意的。不过,他们没给我重残补贴,其他人就有,我觉得不公平,凭什么✕✕就有补贴,而我就没有呢?”(肢体残疾人WJ)
这种细节上的满意和整体上的不满意在访谈的过程中表现的比较明显。DSL在村里享受的支持服务其实是从县里残联统一安排下来的,但他只看到了眼前并没有感受到更上级的支持,因此“误会”了。WJ对已享受到的生计能力培养方面的帮扶服务(找工作)表示满意,但对生计资本(重残补贴)的支持又表示不满意,体现出在满意度评价方面的“矛盾性”。可见,即使在某一单项支持上表现较高的主观满意度,但在总体上的叠加效应上仍然可能“跌落”下来。
(三)支持力度评价一般,但生计活动效果明显
受国家财力、地方财政、社会服务的能力所限,残疾人生计支持的力度依然有所欠缺,覆盖的范围也有所限制。这种不足,在残疾人对生计支持力度的评价中也显示得较为明显。但是,如果在已有支持方式和支持力度的前提下,提高生计活动开展的效果,还是可以得到残疾人的认可的。
“我视力不好,眼睛只能看到一点亮光,根本没办法工作,以前也没人帮我。在区残联的介绍下,我进了舒服堂按摩连锁店工作,经过培训,学习了一门按摩的手艺,现在也可以自食其力了。我相信,给一点儿阳光,我就可以灿烂。”(视力残疾人WH)
“我有精神病,受了刺激会胡言乱语,没人管。现在政策变了,有了免费的药吃,情况好多了。村里也让我参加了水稻种植残疾人互助小组,大家都来帮助我,我的心情更好了。”(精神残疾人DSL)
上述两个被访对象对政府和社会提供的正式支持、非正式支持的主观满意度介于一般和满意之间,在访谈中,他们对之前形成的“没人管”的惯性认识依然存在,但在参加生计活动,如就业培训、生计互助小组活动后,对活动的效果非常认可,甚至有了“给一点儿阳光就灿烂”的自信。这说明,客观上残疾人生计支持的力度确实一般,但只要生计活动开展得好,满足了残疾人的生计需求,生计活动的效果就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