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艺术”的审美现代性
在“为人生”小说观提出的同时,创造社发出了挑战的声音:“自文化运动发生后,我国新文艺为一二偶像垄断,以致艺术之新兴气运,澌灭将尽。创造社同人奋然兴起打破社会因袭,主张艺术独立,愿与天下之无名作家共兴起而造成中国未来之国民文学。”[9]他们高举“为艺术而艺术”之大纛,强调自我表现,否定艺术的功利性。郭沫若认为:“假使创作家纯以功利主义为前提以从事创作,上之想借文艺为宣传之利器,下之想借文艺为糊口的饭碗,这个我敢断定一句,都是文艺的堕落,隔离文艺的精神太远了。”[10]成仿吾则强调“文学上的创作,本来只要是出自内心的要求,原不必有什么预定的目的”[11]。郁达夫极力反对“目的小说(或曰宣传小说)”,因为目的小说“总脱不了削足适履之弊;百分之九十九,都系没有艺术的价值的”[12]。
为了达到“为艺术而艺术”的目的,创造社作家主张本着内心的要求,从事小说创作,追求艺术的“美”和“真”。郁达夫提出了小说写作“唯真唯美”的原则:“总之小说在艺术上的价值,可以以真和美的两条件来决定。若一本小说写得真,写得美,那这小说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社会的价值,及伦理的价值,作者在创作的时候,尽可以不管。”[13]成仿吾也在《真的艺术家》中说:“真的艺术家只是低头于美,他的信条是美即善即真,他所希求的是永远,他所努力的是伟大。名利不能动他的心,更不足引他去追逐。”[14]他在《创造季刊》上接连发表了对冰心的《超人》、王统照的《一叶》、许地山的《命命鸟》和鲁迅的《呐喊》的评论,所秉持的批评标准就是“美”和“真”。需要说明的是,创造社作家所提倡的艺术之“真”指向的是主观情感之“真”,这也使他们的小说具有强烈的主体性,为中国现代抒情小说的发展开辟了新路。如郁达夫的《沉沦》《银灰色的死》《薄奠》等小说中均呈现出鲜明的“自我”印记。
此外,成立于1922年秋的弥洒社和1923年发祥于上海的浅草-沉钟社也主张“为艺术而艺术”。《弥洒》月刊的宗旨是:无目的、无艺术观、不讨论、不批评而只发表顺着灵感的创作。[15]林如稷在为《浅草》创刊号所撰的《编辑缀话》中也提倡真诚的忠于艺术;陈翔鹤则称《沉钟》是“为纯文艺而出版的刊物”[16]。对于浅草-沉钟社的创作倾向,鲁迅在《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里评价该团体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作家团体”[17]。
同样从现代性的角度考察,“为艺术”的小说观实际上内含着对审美现代性的追求。在西方,“为艺术而艺术”的观念向来被认为是“美学现代性反抗庸人现代性的最早产物”[18]。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现代性方案都是多元的,虽然近现代中国严峻的社会危机使得启蒙现代性成为中国现代性方案的主导,但审美现代性始终是中国精英知识分子所追求的另一种理想。卡利内斯库所定义的“两种现代性”都能够在中国社会里寻找到适合的生长土壤。
审美现代性的内涵比较复杂,按照张辉先生的看法,审美现代性是指“通过强调与科学、伦理相对的审美之维(或与之相关的艺术价值),以生命与感性的原则在现代知识谱系中为主体性立法,从而达到反对理性绝对权威与传统道德的目的。其极端形式,就是审美主义”[19]。由于审美往往与人的解放和自由联系在一起,如黑格尔认为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马尔库塞认为人类只有借助审美活动才能摆脱现代社会对人性的压抑,因此,对人的主体性和艺术的自律性的追求成为审美现代性的主要目标。但由于两千多年儒家文化的熏陶,中华民族始终缺乏独立、自由的人格,人的个体性、主体性往往被集体主义所消融,个人常常沦落为道德的附庸。新文化运动使中国进入“人”的觉醒时代。可惜出于救亡图存的迫切需要,“个人主义”之价值只是服膺于民族国家现代化的价值,对国家整体利益的维护压倒了对个性解放和个体尊严的培育,以自我解放为目标的个性解放被迫肩负起民众解放的全部责任,具有强烈的启蒙功利色彩。因而五四现代性的追求更多落实在群体层面上,“为人生”的小说观更多的是一种启蒙意识的延伸。但五四时期“人”的解放,不应该只偏向于思想意义和道德意义上的解放,也应该是个体生命情感、审美天性的解放。与文学研究会关注“人”的社会性不同,创造社等艺术派把自我表现放在首位,其对小说“情感”特征的强调,对艺术无功利性的追求,对“生命与感性的原则”的遵循其实已经开启了中国文学审美现代性的新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