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释概述

一、注释概述

“注释”是我国学术文化的重要传统之一,它起源很早,以经注开端,后来经过各朝代的发展逐渐拓展到史、子、集三部。古代典籍的注释一般表现为后朝学者对前朝典籍的解读,朝代的变迁让流传下来的典籍已经不易读懂,所以需要学者对其进行专门的注释才能给后人解惑。在古代文学作品中,注释被划分为“传注类”“章句类”“音义类”“义疏类”“集解类”“评点批注类”“补注类”等多种类别,而常用的注释名称也有“诂”“训”“传”“注”“笺”“隐”“翼”“学”“通”[1]等多种称呼。注释古代典籍的作品更是不胜枚举,如汉代的《左氏传训诂》《淮南子训》《楚辞章句》《孟子章句》,隋唐之际的《周易音义》《尚书音义》,宋朝的《孟子集注》《春秋学》,清朝的《古文观止》《庄子通》《汉书补注》等都是注书的典型代表

虽然这种对文学作品进行注释的形式在现代依然延续下来,但是专门针对注释这种文学形式进行的学术研究却相当匮乏。长期以来,新文学作品的研究主要以正文文本为对象,对文学作品中不少存在的注释关注很少,这显然和人们对文学的传统认识有关:文学作品的研究应该只是对于作品正文内容的研究,而作为正文附属内容的注释则不在重点研究范围之内。事实上并非如此,注释不仅会对正文文本的意义生成提供特定的历史场域与阅读解释,引导我们对文字文本理解的方向,更重要的是,注释本身就具有与正文相类似的表情达意的功能,而且还常常能补正文之不足,它和正文文本一起共同构筑着特定的文学艺术世界。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文学作品中的注释就不仅仅是正文文本的无关紧要、可有可无的附属性存在,它应该是完整的一部文学作品的有机构成部分。法国文学理论家热拉尔·热奈特在谈到五类跨文本关系时提出了“副文本”的概念,他认为副文本包括如“标题、副标题、互联性标题;前言、跋、告读者、前边的话等;插图;请予刊登类插页、磁带、护封以及其他许多附属标志,包括作者亲笔留下的还是他人留下的标志,它们为文本提供了一种(变化的)氛围,有时甚至提供了一种官方或半官方的评论”[2],这里热奈特所说的作者亲笔留下的和他人留下的标志就理所当然地应该包括作品里经常可以见到的注释,而他所说的官方或半官方的评论在注释中即广泛地体现在评点类注释的范畴之内。2007年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金宏宇的《新文学的版本批评》中也提到了注释的价值:“注释,也是一种副文本……新文学中的注释除了表明所注版本是一个容易被理解的版本外,更重要的是也具有一种阐释学的价值,有的注释还会使正文本意义增值,所有这些副文本内容与正文一起构成一个生命整体。”[3]

事实上适用于古代文学的注释作品的方式对于新文学同样有效。朱金顺在《新文学资料引论》里将注释作为专门的一节并明确提出:“注释工作,在古籍整理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现代文学的研究中,也有必要性。”[4]确实,如果我们用长远的目光来看新文学作品,可以将它们看做是未来读者眼中的古代文学,那么与其等到将来的读者读不懂它们的时候再去注释它们,还不如从现在就开始做起,从现在开始就具备一种注释学的意识。古代典籍的注释经验教训告诉我们,虽然古代的很多注疏为后人学习前人的作品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正因为古人缺乏即时的注释意识,也就给后来者的阅读造成了一些难以逾越的障碍,而那些障碍我们至今仍然不能准确地解读,而且由于历时久远我们也没有机会再还原现场,对它进行恰当的理解。所以我们应该吸取古人的经验教训,从现在开始具备一种及时作注、现场作注的意识。解志熙在《考文叙事录》里更是在开篇就专门提到:“现代文学文本需要校注吗?直到今天仍有许多人是不以为然的……事实上,大量的现代文学文本累积了颇为繁难、亟待校注的问题,成为阅读和研究的拦路虎,而得到认真校理的却只有《鲁迅全集》等个别大家之作。所以,对现代文学文本的校注不仅是必需的,而且几乎需要从头做起。”[5]

将注释作为文学史料来研究,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许多对作品有着重大意义的历史事实,有利于我们全面、准确地把握作者的创作动机和文学作品的精神意蕴,有助于我们在不同时代给予作品的注释中看到历史的变迁给文学作品的内容或意义带来的一系列影响和改变,也可以让我们了解注释在传播与接受层面上因读者个体差异与时代不同而呈现的特色。从阐释学的角度来说,文学作品中的注释可以有助于我们扫除时代或者地域等因素给后来读者所造成的理解上的障碍,透过正文文本的表面领会到作品更深层次的文学精神和内涵。有时正文本里不能全面表达出来的某种含义,通过注释的深层次解读,会让我们得到一个整体化或更为有力的全新的认识。从文学作品经典化的研究角度来说,给文学作品做注释本身就是一种潜在的经典化行为,因为中国新文学史的事实告诉我们,只有被经典化的作品才更容易得到注释者们更多的关注和修订,而某些注释的内容也在一定程度上给文学作品的经典化过程造成了影响。因此,对作为副文本的注释进行分析研究,也就具有一种影响文学作品定性的文学史意义。从作品审美的角度来说,我们可以通过对作品注释的研究发现注释的存在和作品对于审美的追求之间的关系,寻求二者在平衡与互补之间所做出的努力,进而看到注释在文学作品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价值。

当然我们并不是要一味地去抬高注释的地位,相反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注释除了具有它相应的价值外,还具有它不可避免的遮蔽性,我们研究作为副文本的注释,更重要的意义是通过对它的解读建立起一种完整的文本意识,从而更好地理解正文本,把握正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