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学注释研究前瞻

三、新文学注释研究前瞻

对新文学作品中注释的研究可从多个角度切入。从其所属的作品的体裁上来看,有小说注释、诗歌注释、散文注释和戏剧注释四大类。现代文学作品每一类体裁都有其发展的历史,而各类体裁作品的注释自然也见证了该类作品发展的全过程。从注释的类别看,现代文学作品中的注释表现为多种类型,既有名物典制、解释典故类型的注释,也有背景介绍、创作探源类型的注释,还有方言转译、版本变迁等类型的注释,论文需要分别对这些类型加以描述和分析;从注释与正文本之间的关系来看,注释和序跋、图像、题词等一起构成了作品正文本的主要副文本,注释与作品正文构成重要的关系场,从注释中我们能窥见作家与作家、作家与作品、评论与写作、作品与时代、文本与版本等之间的复杂关系;从注释的内容上看,如果说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戏剧、诗歌)的正文本带有更多虚构、想象、艺术和诗意的成分,那么其注释则带有更多的纪实性。它是对作家、作品等内容的一种真实的及时的交代和说明,尤其是作家的自注,具有其他文学形式难以比拟的时效性与真实性。文学家之间书信来往的注释无疑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的、真实的历史资料,例如萧军的《鲁迅给萧军萧红信简注释录》、王景山的《鲁迅书信考释》等。所以,它在现代文学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史料学价值。注释对作品中的文体、方言、外文、风俗、典故及其他一些特殊意义的词汇等的解读,扫除了时代或地域等因素给读者带来的理解上的障碍,使作品正文本中所要表达的一些含义凸显得更为明确和清晰,例如沈从文就曾给自己的小说《长河》里运用的众多方言写下了《〈长河〉自注》。所以,注释还具有重要的阐释学价值。这种阐释学价值也让注释体现出了另一种重要的意义,那就是它能帮助文学作品更加广泛地普及。当然作品中的注释在表现出它的价值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表现出了一定的无意识或有意识的遮蔽性。给作品做注释的主体会或多或少地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这种倾向性的注释也给作品本身的理解带来了一定的遮蔽,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此外,注释与美学之间也存在着潜移默化的微妙的关系,总体而言,注释具有很强的可读效果,注释的存在也让正文的诗意和美感能够流畅和完整地体现,而作家对注释条目的选择也从侧面体现出了不同作家对作品美感的不同追求。从客观上来讲,注释的存在也贴合了形式主义等一些文学理论的阐释路线。而将注释的价值和遮蔽性体现得最为集中的就是《鲁迅全集》。《鲁迅全集》中的注释可以单独列为一项课题来进行研究。关于新文学的注释研究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注意,比如注释的客观性与主观性问题、新文学的文体与注释之间的微妙关系、注释的时代性问题、读者对注释的影响甚至于注释的不同写法等,这些都值得研究者们探讨。

注释见证了各类体裁作品的发展过程,注释中蕴涵了丰富的历史内容,为了解中国新文学背景、各种风格流派的嬗变以及中国新文学历史足迹提供了一种渠道。把新文学作品中的注释纳入新文学研究的整体,可以凸显其文学史意义;将注释从新文学作品中独立出来研究,更能丰富现代文学作品的研究。注释是作品正文本在意义生成和确立的过程中联系最为紧密的副文本。它为读者理解正文本提供了阅读背景和拓展空间。注释中的某些评价又为作品的文学史定位和经典化提供了支撑。同时,注释与正文本之间具有的文本间性和阐释缝隙增加了作品阐释的更多的可能性。注释本对于文学作品全面而深刻的解读也激发了读者阅读文学作品的兴趣,促进了文学作品的普及。注释与作品正文本之间形成的互相依存的关系为理解作品提供了新的切入点,为重新研究和阐释作品提供了可能。注释的史料价值更在于它的内容指涉的广泛性。以注释写作的内外关系来分,注释的内容一方面指向“文本里边”,即涉及作品本身;另一方面指涉“文本外边”,诸如作家身世、思想、文艺思潮与论争、作品产生的时代、文化背景等。从这个意义上说,注释其实关涉现代文学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两个部分[8],它丰富了新文学研究的史料,有助于作家作品研究的准确性和全面性。所以,注释可以说是新文学研究里的一个极为丰富的史料库。注释的客观性为正文本主体的诗性化与美感的表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注释的功能与目标决定了它具有必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与作品的正文本相比,它很少具备诗性化特征与审美价值,而注释存在的价值之一,也正是让正文本的诗性化特征与审美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注释的客观性与科学性决定了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帮助正文本实现艺术上与审美上的追求。

当然新文学注释的研究依旧存在困难,一是注释的原始史料尤其是作家自注的搜集与考订的困难。由于长期以来,新文学注释受到重视的程度不够,还因为历史时代久远,相当一部分和本研究有重要关系的注释,可能已散失它处,难以搜集,并且它们的创作原委与创作者身份有些也很难考证,有些甚至可能还永远无法得知,但如果对这些未知材料不加考虑,又势必影响到论文分析的客观性与准确性。论文写作的第二个困难是如何恰当处理好注释分析与作品正文本细读之间的关系,使两者在一种合适的尺度下统一起来,相得益彰,从而最恰到好处地实现注释作为副文本的合理价值。为解决这两个困难,一方面研究者应该尽力广泛搜集材料,如果某些资料实在难以搜集考证,就必须在现有材料基础上谨慎客观地进行分析。另一方面要提高研究者自己的理论修养,打开思维,拓宽视野,多维思考,将理论分析与实际有机地融合到一起,避免牵强附会,做到有理有据,水到渠成。

(录于《中国新文学中的注释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年6月,作者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讲师,文学博士)

【注释】

[1]刘韶军:《国学基础教程》,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法]热拉尔·热奈特:《热奈特论文选》(史忠义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金宏宇:《新文学的版本批评》,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朱金顺:《新文学资料引论》,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86年版。

[5]解志熙:《考文叙事录》,中华书局,2009年版。

[6]关于“注释学”之名究竟是谁最先使用,各家意见不一,比如靳极苍就曾经在他2000年出版的著作《注释学刍议》的卷首语里说:“‘注释学’这个名词是我创始的。”本文里的叙述依据朱星1979年发表在《河北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的《注释学刍议》一文中关于注释学建立的详细论述。

[7]靳极苍:《注释学刍议》,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8]这里探讨的关于文学外部和内部的研究形式来源于美国学者勒内·韦勒克、奥斯汀·沃伦在他们的著作《文学理论》里所谈到的研究方式,不过这里所讲的“文本里边”和“文本外边”的内容不同于他们谈到的内容,只是借鉴了他们对文学内部和外部分别进行研究的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