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案不构成贷款诈骗

◎ 此案不构成贷款诈骗

“其实,侯老汉是把一起经济纠纷错误地当成一起犯有贷款诈骗罪的刑事案件。由于他一直弄不清这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从而陷入困境不能自拔。”经济纠纷是指经济活动中,各民商事主体由于各种经济活动而产生的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解决,因而经济纠纷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赔偿责任。

本案中,余均涛等4人所签订的合伙协议被法院确认为有效,说明4人在经营活动中是合伙关系,对外承担债务为连带责任。余均涛贷款时有保险公司担保,贷款后,4人合力归还银行贷款,最终在亏损无法经营的状态下,余均涛也没有逃避还款责任,所以余均涛与侯峷之间,以及余均涛与银行之间属于经济纠纷。(https://www.daowen.com)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关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不具备贷款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本案中,余均涛等4人将银行贷款用于偿还某购车公司先前垫付的购车款,说明余均涛本人没有非法占有银行贷款的目的。虽然余均涛在获取银行贷款时使用了2张假发票,但他目的是合伙购车经营,准确说是为了解决购买运输车资金困难问题,所以,余均涛不构成贷款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