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法
2026年02月17日
检察官说法
从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不难看出,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主要目的,通过采取暴力、胁迫等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本案中,姚云涛为谋钱财将王德虎欺骗上车,又采取捆绑、堵嘴、蒙眼睛等暴力强制措施控制小王人身自由,企图以小王作为人质,向小王的父母勒索16万元,属于典型的绑架行为。
从量刑标准来看,我国《刑法》对惩处绑架犯罪具体明确。“绑架他人作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https://www.daowen.com)
纵观全案,王德虎被姚云涛绑架后作为人质勒索钱财,并且姚云涛等人为躲避法律制裁,采取注射毒针、挖坑掩埋等杀人方法“灭口”,其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极为恶劣。因此,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